新疆作家协会 :1957年成立的人民团体协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8

新疆作家协会,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协会(简称“新疆作协”,Xin Jiang Uyghuy Auton omaus Region Writer Association(XUAR WA))。会址设在乌鲁木齐市。截止于2016年7月,有会员2693人,分布于全区各地、州、县、市等地,其中维吾尔族会员942人,汉族会员882人,哈萨克族会员479人,蒙古族会员141人,柯尔克孜族会员151人,另外各其它少数民族会员98人。

历史沿革

新疆作家协会于1957年5月25日—31日召开成立大会当时的名称为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当选主席:孜牙·赛米地,当时有会员52人,预备会员33名。

1959年召开第二次作协代表大会,当选主席:艾里哈木·艾合塔木。

1979年9月召开第三次作协作表大会,当选主席:阿布力孜·那则尔。

1989年召开第四次作协代表大会,当选主席:空缺。

1995年10月召开第五次作协表大会,当选主席:买买提明·吾守尔

2001年11月21日—23日召开第六次作协代表大会,当选主席:买买提明·吾守尔。

2006年6月22日—24日召开第七次作协代表大会,当选主席:阿扎提·苏里坦

文学大事记

(1949年一1982年)

1961年

●2月,《文学译丛》停刊。

●3月,谷林中国作家协会调新疆文联,任《天山》副主编。

● 5月,自治区文联组织了两个民间文艺调查组,分别赴南北疆调查、搜集维吾尔、哈萨克族、锡伯等族的民间文学

● 8月26日一9月16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全疆文艺工作座谈会,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制订的《关于当前文艺工作的意见》(即文艺十条)等文件。

●8月,伊犁区党委宣传部,州文教处和作协新疆分会联合在新源县阿拉吐拜召开阿肯会议,还举行了赛歌活动。

● 《天山》10月号上发表了包尔汉的五幕历史剧《战斗中血的友谊》。

● 11月1日,作协新疆分会与新疆电影制片厂联合召开“电影创作座谈会”,电影厂副厂长陈岗传达了全国剧本创作座谈会精神。

● 1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第一期全疆文117艺干部理论学习班开学。

● 10月~11月间,著名诗人田间、严辰张志民来疆访问采风,11月2日在作协新疆分会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乌鲁木齐市地区的青年作者座谈了诗歌创作的问题。

△周非的长篇小说《多浪河边》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林海清、田承基的《万紫千红塔里木》获1959—1961年全国儿童文学一等奖

1962年

● 元月4日,剧协新疆分会召开座谈会,讨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创作的大型歌剧《两代人》。

● 元月25日,由(天山)更名的《新疆文学》出版元月号。该期发表了由谷林执笔撰写的“本刊编辑部”文章《迎新曲》、刘萧无的诗词、吴连增的短篇小说《司机的妻子》等。郭沫若为之题写了刊名。

●元月,《塔里木》又恢复《新疆文艺》(维吾尔文)原名。

● 4月,文学研究所撤销,改为作协新疆分会内的民间文学组。在两年多时间内,该所搜集、整理、编印了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第一部的资料本,整理、翻译了铁依甫江编写的《维吾尔文学史稿》。

●5月10日,《新疆日报》发表了包尔汉为《火焰山的怒吼》写的“前言”《扑不灭的星火》。

● 5月22日,自治区文艺界召开纪念大会,隆重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0周年。同日,《新疆日报》发表赛福鼎的专文《高举毛泽东文艺思想红旗,进一步发展新疆各民族文学艺术》。

●6月,《新疆文学》6月号开始对《司机的妻子》进行讨论。

● 11月,《新疆文学》11、12月合刊号上发表了江天的《关于塑造普通人物的几点质疑》。

哈萨克族诗人库尔班阿里的诗集《从小毡房走向全世界》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邓普编剧的《生命的火花》由西安电影制片厂摄制完成。明年,长篇小说《军队的女儿》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1963年

●6月,刘萧无完成了五幕历史剧《解忧》的初稿。

● 8月,著名诗人郭小川贺敬之柯岩先后来疆。他们将应邀在生

产兵团所属南北疆农场进行半年的参观访问。8月10日,应作协新疆分会的邀请,郭小川、贺敬之向自治区各族文艺工作者作了关于诗歌创作的报告。郭小川还另外作了关于报告文学写作的报告。

●10月21日一26日,自治区文联召开文艺创作座谈会。会议的议题是,在国内外阶级斗争的新形势下,文学艺术如何充分反映时代精神,发挥战斗作用。赛福鼎、林渤民等自治区领导接见了参加座谈会的全体人员并作了讲话。为贯彻这次座谈会精神,《新疆文学》12月号上发表短评:《文艺创作要更好地为阶级斗争服务》。

●12月28日,著名作家王蒙一家到达乌鲁木齐市。王蒙最初被分配到《新疆文学》编辑部任编辑。

1964年

●元月,《新疆文学》元月号上发表举办“边疆新史”的征文通知。“边疆新史”的内容包括:回忆录、日记、传记、访问记、家史、村史、社史、厂史等。在这一期上,还发表了艾青的诗《年青的城》。这是艾青被打成右派后首次公开发表作品。

●元月24日,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在自治区戏曲改革座谈会上发表《戏曲工作要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义服务》的讲话。

●《新疆文学》5月号上发表了王蒙的报告文学《春满吐鲁番》。这是王蒙来疆后首次公开发表作品。

●7月,《文学译丛》停刊两年后复刊,更名为《文艺译丛》。

●8月,根据毛泽东关于文艺的两个批示,文艺界开始整风。在此次整风中,重点批判了诗人铁依甫江及其诗作《基本的控诉》。另外,还涉及了其他一些作家和作品。

●9月16日,作协新疆分会与伊犁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在伊犁草原举办“阿肯弹唱会”。

●《新疆文学》 11、12月合刊号上,发表《纠正错误,更好前进》的编辑部文章。这是对“关于《司机的妻子》讨论再认识”的文章。

1965年

●元月,《 新疆文学》因编辑人员参加社教,上半年改为双月刊。至7月号起恢复为月刊。

●4月1日,自治区文联、文化厅等单位向全疆文艺工作者发出号召书,题目为:《 高举毛泽东文艺红旗,在革命化的道路上乘胜前进》。

●9月8日,王濛乌鲁木齐市启程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他被下放到伊宁县巴彦岱红旗公社二大队任副大队长。

●9月12日,王恩茂在接见自治区歌舞、戏剧观摩演出大会部分代表时发表题为《 歌舞、戏剧工作者要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战斗作用》的讲话。

●11月16日,王恩茂等自治区领导接见了出席全国青年业余文学创作积极分子大会的新疆代表,王恩茂发表了《 做又会劳动又会文学创作的革命业余文学工作者》的讲话。

1966年

●6月15日,《 新疆日报》发表署名“文先锋”的文章:《 彻底揭露和批判王谷林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揭开了自治区文艺界“文革”的序幕。

●7月25日,《新疆文学》6月号延期出版,并宣布停刊。该期除转载中央二报一刊的社论外,其余全部为批判副主编谷林“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文章。《新疆文艺》(维、哈)及《文艺译丛》亦宣布从下半年起停刊。

●8月8日,刘萧无被定为“反党分子”。刘萧无、王玉胡、铁依甫江、克里木·霍加、郝斯力汗、王谷林等各族作家均被扣上“黑帮”、“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地方民族主义分子”、“里通外国分子”等罪名,受到各种形式的批判。

△自治区文联及其所属各协会工作人员均停止其他工作参加“文化大革命”。

1970年

●11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作出撤销自治区文联的决定。自治区文联及其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干部在参加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后,全体下放到乌拉泊古城“五七”干校劳动。

1973年

●10月19日,根据自治区文化局8月14日关于恢复文联体制问题的报告,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原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的干部全部从“五七”干校调回,成立了局属文艺创作研究室,并着手筹备《新疆文艺》维、汉、哈文版的复刊事宜。

1974年

●3月21日,自治区文化局局属文艺创作研究室主办的维吾尔、汉、哈萨克族三种文字的《 新疆文艺》复刊。上半年为双月刊,并宣布自下半年起为月刊。

●6月,《 新疆文艺》文言文编辑部召开工农兵作者座谈会。

●11月,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召开文艺创作座谈会。

●11月19日--21日,《 新疆文艺》汉文编辑部举行创作座谈会,讨论了小说、诗歌、戏剧创作及文艺评论工作,并就刚复刊的《新疆文艺》征求意见。

1975年

●4月,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维吾尔文学作品《克孜勒山下》、《博格达回声》、《塔里木之涛》,哈萨克族文学作品《 欢腾的生活》,汉文文学作品集《天山炮声隆》。其中,柯尤慕·吐尔迪的长篇小说《克孜勒山下》是维吾尔族作家解放后创作的第一部表现南疆维吾尔族人民生活的长篇小说。此后,维吾尔族长篇小说的创作进入了一个繁荣勃发的新阶段。

●9月,维吾尔语歌剧红灯记》拍成彩色影片,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举行首映式。

1976年

●5月,自治区文艺创作研究室在石河子市召开文艺创作座谈会,各族专业、业余作者近百人参加。自治区领导贾那布尔、林渤民等出席并讲话。

●6月1日,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原自治区文化局属文艺创作研究室升级为区级单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艺创作研究室,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

1977年

●6月,新疆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了《红哨》文艺丛刊。第一辑为《天山女儿永远怀念毛主席》,第二辑为《十月的胜利》。

● 7月,托忒蒙古文文学季刊《启明星》复刊。

● 12月,沈凯的长篇小说《古玛河春晓》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978年

●4月6日,恢复自治区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筹备小组成立,成员有刘萧无、王玉胡、赛昔勒、尹茅塞、谷林等。

●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拉开了拨乱反正、解放思想的序幕。

●7月10日,《文学译丛》复刊。

●7月8日~13日,自治区文联举行全委扩大会,宣布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正式恢复组织机构及工作。刘萧无当选为自治区文联主席。自治区领导汪锋、刘震、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等接见了与会的各族代表。

●12月8日,柯尔克孜族民间史诗《玛纳斯》的录音、记录工作在北京开始,参加录音的柯尔克孜族“玛纳斯奇”居素甫·玛玛依参加了全国文联举办的新年联谊会。

△本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对1957年文艺界错划为右派的同志陆续予以纠正。

1979年

●2月,刘萧无创作的大型历史话剧剧本《解忧》在《新疆文艺》2月号上发表。

●3月4日,作协新疆分会邀集部分作者座谈学习周恩来1961年《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及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的心得体会。

●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昆明市召开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决定在年内编成《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一书。我区的努尔买买提·扎芒(维)、阿吾力汗(哈)、忠录(锡)等参加了座谈会。我区承担了新疆八个少数民族文学概况的编写任务。

●4月,作协新疆分会召开了全疆业余作者创作座谈会。座谈会除讨论文艺创作理论外,还修改了作者带来参加新中国成立30周年征文的各类作品,最后定稿90篇。

● 4月,新疆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大型文学季刊《边塞》(文言文)创刊

●4月25日,自治区召开文艺界落实政策大会。会上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坚决推到“文艺黑线论”,为自治区文联“反党黑帮”错案彻底平反的决定》,为自治区文联负责人、作家、诗人刘萧无、王玉胡、谷林、铁依甫江、克里木·霍加、艾勒坎木·艾里坎木·艾合坦木库尔班阿里郭基南等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肯定了在“文革”前十七年中,新疆的文艺工作是积极贯彻了毛泽东同志的革命文艺路线的,创作了大量革命文艺作品,为繁荣自治区的文艺事业做出了贡献。

●5月,作协新疆分会编选的电影剧本集《向导》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该集共收入《向导》、《天山的红花》、《哈森与加米拉》、《绿洲凯歌》4个剧本。

●6月4日,邓普编剧的故事片《向导》由新疆天山电影制片厂开拍。

●6月12日,王蒙调北京市作家协会任专业作家,全家离疆返京。

●8月15日,《博格达》文学季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编辑出版。

●9月12日,自治区文联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召开蒙古族业余文艺创作座谈会。

●9月,乌鲁木齐市文联筹备组成立。

●10月30日,第四次全国文代会在京开幕。参加大会的新疆代表团由七个民族63名代表组成,团长刘萧无,副团长康巴尔汗、王玉胡、小麦草、艾勒坎木·艾合坦木、热比亚和赛比阿孜。康巴尔汗当选为全国文联副主席。铁依甫江·艾里耶夫在中国作协理事会上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12月27日,著名哈萨克族作家郝斯力汗因突发心脏病逝世,终年55岁。

●12月,《新疆文学》12月号发表王玉胡的电影文学剧本《阿凡提的故事》。

1980年

● 元月,《新疆文艺》恢复原刊名《新疆文学》。

● 3月,哈萨克族青年作家艾克拜尔·米吉提的短篇小说《努尔曼老汉和猎狗巴力斯》获1979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5月12日,《新疆文学》编辑部召开创作座谈会。乌鲁木齐市地区的文学工作者23人参加。副主编陈柏中主持了座谈会,自治区文联副主席、党组书记王玉胡出席并讲话。

● 6月,乌鲁木齐市文联(筹)主办的大型文艺季刊《天山》创刊。

● 7月3日,全国少数民族创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区有八个民族的5

名作家参加,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民族文学委员会主任铁依甫江主持了会议。

●9月21日一28日,召开了自治区第三次文代会。自治区十三个民族的75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文艺网代表团团长贺绿汀,副团长袁文殊赵寻及全体成员出席了开幕式。自治区主席司马义·艾买提在开幕式上致贺词。自治区文联主席刘萧无作了工作报告。王震出席了闭幕式并作重要讲话。大会选出新的文联领导机构,刘萧无任名誉主席,亚生·胡达拜尔地任主席,王玉胡、库尔班阿里等11人任副主席。同时产生了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领导机构,阿不力孜·那则尔任主席,艾勒坎木·艾合坦木、铁依甫江、谷林等10人为副主席。中原地区民间文学界也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新疆分会,帕它尔江任主席,忠录、刘发俊等7人为副主席。

●11月30日,自治区文联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决定《塔里木》(维)、《曙光》(哈)从1981年起改用老文字出版。

●11月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选委员会成立,新任自治区文联主席亚森·胡达拜尔迪任评奖委员会主任。

1981年

●2月3日,石河子市文联成立。

●5月2日,1979--1980全国新诗创作颁奖大会在北京召开。杨牧的《我是青年》获奖。

●5月27日--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州文化局联合召开文艺创作座谈会,各族专业、业余作者46人参加。

●6月17日一24日,受作协新疆分会委托,《新疆文学》编辑部在阿克苏市召开了首次南疆文学创作会议。会议由该刊主编陈柏中主持,著名作家周非、周涛参加会议。

●从6月起,作协新疆分会在文联党组领导下,对《塔里木》、《新疆文学》、《曙光》、《启明星》、《文学译丛》等五个文学期刊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除刊物编辑人员外,还吸收了乌鲁木齐市地区的130余名作者参加。

●7月2日,《新疆民族文学》创刊。该刊是汉译我区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专业性期刊,由自治区文联委托作协新疆分会主办。

● 7月3日,由石河子市文联主办的(绿洲)文学双月刊创刊。

● 7月15日,由自治区文联主办的(新疆艺术)创刊,以维吾尔、汉两

种文字分别编辑出版。

●7月,《新疆柯尔克孜文学》创刊,由自治区文联委托作协新疆分会主办。

●7月29日,由自治区民委和作协新疆分会联合举办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揭晓,我区九个民族147名作者的145篇作品获奖,其中1977--1980年间的作品99篇。同时,遴选出粉碎“四人帮”以后的33篇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作品评奖。

●8月8日——4日,哈密市举办了首次文学创作学习班,90余名业余作者参加。

●9月16日——8日,作协新疆分会主持召开了“鲁迅思想和著作学术讨论会”。这次讨论会是由自治区纪念鲁迅诞辰100周年筹备小组统一安排的。

●9月2日一10月9日,王蒙调离新疆后首次来疆深人生活,重返伊宁县巴彦岱公社,受到当地群众和文学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10月,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新疆分会组织完成了维吾尔、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等八个民族的文学概况,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第一卷。

●11月下旬,作协新疆分会分别在喀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石河子市、巴州和静召开文学创作座谈会。维、汉、哈、蒙、回、柯六个民族的225名作家、业余作者参加。会议主旨为克服资产阶级自由化,树立正确的创作态度。作协领导分赴各地主持了会议。自治区文联领导王玉胡、库尔班阿里也分别参加了会议。

●12月30日,由国家民委、中国作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第一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1976.10—1980)揭晓,共有140篇(部)优秀作品获奖。我区作家的21篇(部)作品获奖。柯尤幕·吐尔迪的《战争的年代》(第二部)、乌拉孜汗的《巨变》获长篇小说奖。铁依甫江、克里木·霍加、艾勒坎木·艾合坦木等的诗获诗歌奖。

●12月22日~26日,乌鲁木齐市首届文代会召开,乌鲁木齐市文联成立。

△这一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区作家创作的各语种文艺图书147种,其中诗集30余种。

1982年

●元月,由喀什地区文化局主办的《喀什噶尔文学》(维吾尔文)从今年起公开发行。该刊于1981年元月创刊,为季刊。

●2月14日,自治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分别召开座谈会,学习中央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异化”的文件,落实创作计划。

●3月,《新疆文学》举办的"1980—1981优秀作品评奖”,共选出优秀作品27篇。

中国作家协会《民族文学》编辑部在云南昆明举办读书班,我区5名少数民族作家卡哈尔*吉力里、乌拉孜汗·阿合买提、朱玛拜·比拉勒、买买提明·吾守尔陈刚参加。

●4月6日,自治区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作协新疆分会联合发布了全疆儿童文学创作征文启事。起讫日期自1976年10月至1983年3月。

●5月14日,国家文化部与中国剧协联合举办的1980~1981全国话剧、戏曲、歌剧优秀剧本评选揭晓,我区作家李斌奎唐栋编剧的《天山深处》,祖农·哈迪尔编剧、艾力·艾则孜编曲的《艾里甫与赛乃姆》,曹起志、赵清编剧的《老虎和熊的故事》获奖。

●5月22日,自治区文联、新疆社科院、新疆大学中文系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40周年。

●6月,《玛纳斯》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曼吐尔任组长,王玉胡、库尔班阿里、塔依尔任副组长。

●7月17日-8月14日,作协新疆分会在乌鲁木齐市举办青年作者文学创作讲习班,各民族的100多名学员参加。

●8月,自治区召开首届《江格尔》学术讨论会。来自北京、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及我区的专家学者、有关领导和著名江格尔奇40余人参加了会议。

●10月25日,著名作家邓普逝世,终年58岁。

●11月,已故中央文史馆馆员吴霭宸先生生前编选的《历代西域诗钞》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11月,自治区文联召开大会,纪念维吾尔族爱国诗人黎·穆特里夫诞辰60周年.

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治区各民族作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家协会是中国作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简称新疆作家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各民族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华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专业活动。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言行、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和邪教,不遗余力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努力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任 务

第五条 本协会倡导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文艺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倡导和组织会员深入生活,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创作活动。提倡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鼓励探索和创新,继承和发扬华族优秀文艺传统,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繁荣创作,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第七条 组织各文学门类评奖活动,对优秀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研究和评论成果、以及文学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 组织会员进行有关文学的研讨活动,特别是积极倡导各民族作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重视做好文学翻译工作;促进文学评论、理论工作的提高与发展。

第九条 组织会员研究自治区各民族书面的和民间的文学遗产,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第十条 开展社会各种各样的文学活动,组织会员参加文学普及工作,关心、参与国民文学艺术教育。

第十一条 不断促进和加强同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各民族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第十二条 促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爱国文学组织和作家的联系和往来,为弘扬华族文化和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增进同各国作家的团结和友谊,为世界文学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四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兴办文化产业

第十五条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现、培养新生力量,发展有贡献的文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入会。

会 员

第十六条 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和团体会员制。

第十七条 自治区所辖各地区、自治州、自治区辖市和地级市、新疆生产建没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的与本协会专业对应的协会,均为本会团体会员。自治区各产业文联所属上述协会,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提出申请、经过协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本协会会员集体参加本会活动,视同于团体会员。

第十八条 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常住户籍,在文学创作中有一定成就的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本会会员介绍并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或本会指定机构推荐,经本会审批,履行必要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二十条 会员因故迁出新疆后,可根据本人要求,在征得迁入省、区对应协会同意后,给予办理转会手续。会员移居国外后,其会籍自然失效。

第二十一条 凡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而触犯刑律者,经本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取消其会籍。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和工作者,本协会通过一定程序劝其退会。

第二十一条 对新疆各民族文学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内地作家、旅外华人中的作家和外国作家,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可授子本协会荣誉会员的称号。

组 织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遵循“党管于部”的原则。最高权力机构为本协会举行的全自治区范围的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全区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新疆作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全区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相关单位推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推选主席一人,其他成员均当选为副主席。主席团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任免。全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本协会的日常工作机制,实行在主席团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代表本协会担任社团法人;应当及时向主席团报告重要工作。驻会的主席或副主席负有代表主席团指导协会日常工作的职责。凡是决定协会重大活动、组织和财务事项,要征得主席团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全区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视需要设立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

经 费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财务工作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日常工作负责人一人在集体领导体制下分管财务工作;应每年向主席团或理事会报告当年经费收支情况。其他负责人负有对协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的责任。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英文名称是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 Writers Association(缩写:XUAR_WA)。会址设在乌鲁木齐市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本协会全区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属本协会全区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家协会。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荣获2020年度创作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新疆作家协会简介.中国作家网.2022-10-17

新疆当代文学大事记(1949年一1982年).新疆作家官网.2012-06-27

新疆作家协会章程.新疆作家网.2012-06-27

中国作协办公厅、创联部联合表彰“深扎”主题实践与创联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中国作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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