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 :明朝刑部尚书

更新时间:2023-11-10 12:22

王纪,字惟理,芮城县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池州市推官

人物简介

王纪,字惟理,号宪葵,山西芮城人明万历十七年进士,授安徽池州推官,历任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市,迁广1部右侍郎,总督清运,兼巡抚风阳。天启二年代为刑部尚书,因弹劾阎臣,被朱由校谯责,罢黜为民,四年卒。崇祯初复官.卒赠太子太保,谥庄毅。康熙帝山西通志20人物页1—52 雍正山西通志l31一29 光绪山西通志131—32新9109 乾隆芮城县志8—6 民国芮城县志9 14 明史列传91—1l 明史241—1l 四库全书301一99—241 458—341—13476—370—117 546—500—131 549—508—199

明史记载

入为祠祭主事,历仪制郎中。秉礼持正,时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将册立东宫,数迁延不决,纪抗疏极论。其冬,礼成,光禄少卿,引疾去。

四十一年,自太常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市诸府。连岁水旱,纪设法救荒甚备。税监张请征恩诏已诸税,纪两疏力争,晔竟取中旨行之。纪劾晔抗违诏书,沮格成命,皆不报。居四年,部内大治,迁户部右侍郎,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县诸府。岁大凶,振救如辅。光宗立,召拜户部尚书,督仓场。

天启二年,代黄克缵刑部尚书。时方会议“红丸”事,纪偕侍郎杨东明署议,言:“方从哲知有贵妃,不知有君父。李可灼进药驾崩,反慰以恩谕,之银币,国典安在?不逮可灼,无以服天下;不逮崔文升,无以服可灼;不削夺从哲官阶禄,无以泄天地神人之愤。”议出,群情甚。

主事徐大化者,素无赖,日走魏忠贤门,构陷善类,又显劾给事中周朝瑞惠世扬。纪愤甚,劾大化溺职状,因言:“大化诚为朝廷击贼,则大臣中有交结权珰,诛锄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弹文,而与正人日寻水火。”其言大臣,指大学士沈纮也。大化由此罢去,而及忠贤深憾之。御史杨维垣与大化有连,且素附纮,遂助纮诋纪,言纪所劾大臣无主名,请令指实。纪遂直攻纮,言:“纮与京,生不同时,而事实相类。其结纳魏忠贤,与京之契合童贯同也;乞哀董羽宸,与京之恳款陈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辅忠、孙杰,与京之固结吴居厚同也;逐顾命元臣刘一燝周嘉谟,与安置吕大防苏轼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谦、熊德阳、侯震旸,与贬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于贿交妇寺,窃弄威权,中旨频传而上不悟,朝柄阴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国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闻之怒,为纮泣诉帝前。帝谓纪烦言,加谯责焉。

初,李维翰熊廷弼王化贞下吏,纪皆置之重辟。而与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贞爰书,微露两人有可矜状,而言不测特恩,非法官所敢轻议。有千总杜茂者,登莱巡抚陶郎先千金,行募兵,金尽而兵未募,不敢归,返州僧舍,为逻者所获,词连佟卜年。卜年,辽阳市人,举进士,历知南皮、河间,迁州同知,未行,经略廷弼荐为登莱监军事。逻者搒掠。茂言尝客于卜年河间署中三月,与言谋叛,因挟其二仆往通李永芳。行边尚书张鹤鸣以闻。鹤鸣故与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卜年冤,莫敢言。及镇抚既成狱,移刑部,纪疑之,以问诸曹郎。员外郎顾大章曰:“茂既与二仆往来三千里,乃拷讯垂毙,终不知二仆姓名,其诬服何疑,卜年虽非间谍,然实佟养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纪议从之。逻者又获奸细刘一?献,忠贤疑刘一燝昆弟,欲立诛一与卜年,因一谳以株连一。纪皆执不可。纮遂劾纪护廷弼,缓卜年等狱,为二大罪。帝责纪陈状,遂斥为民。以侍郎杨东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狱三上三却。给事中成明枢、张鹏云、沈惟炳,卜年同年生也,为发愤,摭他事连劾东明。卜年获长系,死,而东明遂引疾去。

纪既斥,大学士叶向高何宗彦史继偕论救,皆不听。后阉党罗织善类,纪先卒,乃免。崇祯元年复官,赠少保,廕一子,谥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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