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1 03:34

行政法学院系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6月院系调整过程中新成立的一个学院,也是在全国第一个被冠名为“行政法”的法学院。学院设有5个教研室,即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律历史学和法律逻辑学教研室。

学院简介

行政法学院系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6月院系调整过程中成立的新学院,也是在全国第一个被冠名为“行政法”的法学院。11年来,伴随着学校“第三次创业”的前进步伐,学院已经建设发展成为全校学科最多、硕士点和博士点最多、在全国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学院。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从职称来看,有教授23人,副教授39人,讲师17人;从学历来看,有博士64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3人;从学缘来看,在校外获得最后学位的人数为29人,占36%;从年龄结构来看,60岁以上的教师共有2人,50岁至59岁的教师有10人,40岁至49岁的教师有31人,40岁以下的教师有37人。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职称、学历、学缘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团队。

教学与研究机构

学院设有5个教研室,即法理学、法律历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和法律逻辑学教研室。

建有1个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即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

建有10个校级科研机构:西部法制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美国法律与政治研究中心、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中心、人大制度与宪政研究中心、法人类学与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行政程序制度研究中心、政府治理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

学位点和精品课程

学院建有硕士学位点4个,即:法学理论、法律历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逻辑学。

建有博士学位点3个,即: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都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即: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建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法理学;

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中国法制史;

省市级精品课程3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

省市级教学团队3个: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

建有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

建有1个省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建有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法文化博物馆,是我国第一个以法律文化为专题构建的法文化博物馆,2012年4月被评选确定为重庆市首批社科普及基地。

科研成果

自2004年以来,学院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6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含国家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6项,国内横向项目8项,校级项目32项,科研经费125.5万;出版学术专著33部,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中国法学》等全国各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87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6项,获校级奖励12项。

学生规模

学院在校学生2437人。其中本科学生1834人,硕士研究生515人,博士研究生73人。

学院学生工作的理念是:“让每个学生都有锻炼的机会,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悉心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其中一些活动在全校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品牌。严密的思维和良好的表达能力是法科学生必备的素质,而辩论是培养锻炼这些素质极好的方式。行政法学院极其重视激发同学的辩论兴趣,提升辩论技能,学院每年举办一次辩论赛,要求从寝室开赛,人人参与,全面提升了全院同学的辩论技能,在2008年全校辩论擂台赛中,我院同学勇夺冠军,在2009年又有两支队伍分别夺得亚军和季军,在2008年第九届“天伦杯”辩论赛中,我院勇夺桂冠。在2010年全国高校世博辩论大赛上,我院两名辩手表现出色,所在辩论队力克北大夺得冠军。

学科建设

法学理论学科

一、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西部地区法学理论专业唯一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于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属于全国最早一批设立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学科。2003年10月,本学科被批准为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5月,本学科开设的《法理学》课程被评为重庆市精品课程。学科现已设立两个研究中心,一是西部法制发展研究中心,二是中美法律与政治研究中心。同时依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积极开展学术研究。这三个研究机构成为本学科重要的学术平台。1992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0年,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并在2006年的重点学科终期验收中被评为“优秀”。2006年再次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

2000年以来,学科梯队成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出版专著20余部,在人员结构方面基本上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深厚、颇有学术造诣的学术梯队。以学术带头人为龙头,以学术骨干为中坚,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实力。本学科在法学理论改革和法理学课程改革以及新学科建设和发展上都开法学界先河;在新老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本学科在法哲学研究、法治理论研究、法功能与法价值研究以及西部法治发展研究方面在全国法学界都负有盛名;本学科的学术实力和影响力在法学界获得了较好评价。学术带头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在全国名列前茅,原学术带头人卓泽渊教授(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曾入选“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并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学术带头人付子堂教授于2002年获“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5年被《法治日报》评选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并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相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位居前列,在西部地区更是首屈一指。本学科的许多研究有着极其良好的学术传统和优势。现代法理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长达50年办学历程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学校复办20多年以来,重点发展的学术领域。我校在全国首开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的先河,并最先将其作为研究生学位课程,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优势。本学科利用地处祖国西南的地域特色,将“西部大开发与法治建设”作为本学科的重点研究课题,对西部地区在法制化过程中的规范冲突等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二、学术队伍

法学理论学科现拥有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现有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2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8人,讲师9人,助教5人。拥有博士学位的9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12人。另有包括贺卫方教授、卓泽渊教授、邓晓芒教授、刘小枫教授在内的外聘教师十余人。

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付子堂,男,1965年10月生,河南省南阳新野县人。1981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该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2002年为武汉大学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常委、副校长,吉林大学兼职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课题组成员,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首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其研究方向包括现代法理学、法律社会学以及科技法等。出版法学专著、教材、辞书等10余部,其中有多项属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多项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代表性学术著作有《法律功能论》、《法之理在法外》、《现代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科技法学》等。曾参与国家重点图书《中华法学大辞典》之《法理学卷》撰稿工作,是《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编委会委员。现正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转型期的法律与社会研究”。发表于《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和《法学评论》等国家级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50余篇,有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一)现代法理学

现代法理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长达50年办学历程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学校复办20多年以来,重点发展的学术领域。2000年以来,本学科立足于现代法理学的理论领域,对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的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法律理论问题、法治与法治国家建设问题、法的价值问题、法的功能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对法哲学以及法社会学的研究在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及西方现代法理学的发展也予以了特别的重视。出版发表了《法治论》、《从法制到法治》、《权利及其救济通论》、《法治发展的源与流》、《法治泛论》、《法治国家论》、《现代法治精神与中国法律制度》等学术专著以及大量关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学术论文,获得了学术界的好评,为我国法治理论的推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法的价值研究中,原学术带头人卓泽渊教授先后推出了《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三部学术专著,其中有两部著作分获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一部入选《中国优秀博士论文文库》。本学科学术带头人付子堂教授出版了《法之理在法外》、《现代法理学》、《法的功能论》等学术专著,并发表了研究法律功能的系列论文,对法的功能等进行了专门而深入的理论探讨,还作为编委参与翻译了《新帕尔格雷夫法经济学大辞典》。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

本研究方向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起步较早、学术积淀深厚的传统研究强项。主要研究成果有:陈学明撰写的学位论文《马克思早期法哲学观及其法律思想初探》,于1983年即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990年,黎国智教授主编出版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概要》(付子堂任副主编);1992年,薛伦教授主编出版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司法部“七五”重点项目,卓泽渊任副主编);1993年的国家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导读》也由黎国智教授任主编(付子堂参与撰写)。1993年,我校申报成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分别研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的法思想与法实践。2000年付子堂教授出版《法律意识形态的演进》一书,是国内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法律思想研究的最新成果。2005年,付子堂教授又出版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一书,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遴选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

(三)法哲学研究

我校是改革开放后在国内率先开展法哲学研究和开设西方法哲学课程的学校。多年来,本学科文正邦教授带来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开展法哲学研究,发表了许多研究和评介西方法哲学的学术论文及著述,在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赢得了声誉。

(四)西部法治发展研究

我校法学理论学科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确立以来,着眼于西部地区法制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西部开发的法治研究,文正邦教授主持完成了《西部可持续开发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方向的特色在于利用西南政法大学位居西部的条件,深入研究中国亟待提升的西部法治,勾连法律的现代性与西部的法律传统,为重庆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

(五)法社会学研究

本研究方向在学科发展中有悠久的历史。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本学科的主要成员王威教授即在国内率先开始对20世纪最重要的法律社会学家——美国法律社会学理论的集大成者罗斯科·庞德的思想进行介绍和研究,发表了多篇关于庞德的文章。现本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付子堂教授,在继承吸取各种研究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系统的法律社会学理论训练,带领致力于投身法社会学研究的博士、硕士梯队成员在这一领域深入开展科研攻关,取得明显成果。

在保持现有研究方向学术优势的基础上,我们还拟开拓新的研究方向,如人权法学、法政治学等,使法理学研究更好地与社会实际相结合.

法律史学学科

一、法律史学科的基本情况

本学科1998年评为司法部重点学科,2000年又被评为重庆市重点学科;现为博士(2003)、硕士授权点(1979),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和集体会员单位,也是中国法律史学会民族法文化分会会址和会长单位。在学校全力支持下,本学科所属研究基地“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正整合校内外有关学者专家,积极申报重庆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为重点学科建设奠定更加厚实的基础,搭建更加广阔的活动平台。

2000年以来,本学科点的发展思路明晰,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的措施得力集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以重点学科为平台,打造一支专业基础厚实、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2003年9月,本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在此基础上,从北京市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名,又在新招收的博士生中定向为本学科培养3名学术骨干,从而壮大了学术梯队,大大提高了学术队伍的层次。

(二)依凭学校地处西南的地域特点及学术队伍的研究定位,逐渐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稳定的研究方向:①法制史方向:重点研究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政权法史、民商法史、经济法史、外国法制史以适应转型期的需要,在民族法制史考证、历史上的债法、契约法、近代经济立法、西方宪政制度等方面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②思想史方向:根据原创文化理论重点研究先秦政法理论,特别是与台湾著名法史学家张伟仁先生合作,在孔子俞荣根)、政治儒学(蒋庆)、先秦政法理论(陈金全与张伟仁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贡献;③法文化史方向:重点研究西南少数民族法文化,取得了较突出的成果,已完成了20余篇论文、5-6本专著。④新中国法制史方向

本学科以申报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为契机,结合实施一批已经申报成功的研究课题,集中力量搜集、整理、研究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资料。西南少数民族人口达三千多万,他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对他们法律生活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关照,有极大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这也是西南政法大学理应担当的学术前沿任务和责任。因此,本学科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的完成,继续深入田野村寨,实地考察彝族羌族壮族藏族苗族侗族瑶族土家族纳西族景颇族等民族的法律文化,争取在3年内产出一批重要学术成果,迎接2008年在中国召开的世界人类学大会,并力争承办法律人类学分会,向国内外学术界展示西南少数民族的法律智慧和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生活。

本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创办以来,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上,特别是在东亚地区具有一定影响,举办过全国高校法律历史学教师培训班,学员已成为全国各高校法学教育科研领域的栋梁。自1999年成功举办“中国法律史学会20周年纪念大会暨学术年会以来,重庆市市各级政府和学校对本学科建设极为重视,加大了支持力度。学科被确认为直辖市重点学科,中国法制史也成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建设课程,学科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与国内同类学科相比,本学科仅次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学科)。学科梯队中具有博士学位者比例偏低;在国内外学术交流、科研项目和成果等尚有一定差距,但本学科在学术上仍处于国内一流地位,特别是对西南少数民族法文化的研究,本学科比国内外同类学科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本学科在儒家文化研究领域一直处于前沿,蒋庆的公羊学政治儒学影响及于国内外。

二、各研究方向的情况介绍

(一)法律制度史

法制史是西南政法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重点学科之一,由张警、林向荣、杨和钰等知名教授所创建,一直在法律历史学领域独树一帜,在国内法律史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1998年属司法部重点学科,2000属重庆市重点学科;现为博士、硕士授权点,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6人,其中60岁以下的教授3人、副教授5人(均为硕士生导师,1人为博士),讲师5人(硕士研究生毕业)。

以省市级重点学科为依托,本研究方向教学和科研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科研方面,发表论文近40篇,专著6部,其中不乏具有开拓性的论著,获国家级、省部级奖3项。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曾代伟教授的专著《金律研究》(台湾五南图书公司出版),曾获四川省省政府三等奖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吕志兴副教授的个人专著《宋代法制特点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胡仁智副教授的论文《由简文书看汉代职务罪的规定》(载《法商研究》2001.3,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1.9转载);杨丽英副教授的专著《日本法律制度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等,在法律史学界都获得较好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影响。

本研究方向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有:国家级重点出版项目《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320万字),重点学科项目有:英国司法制度研究,英美国家法官制度研究,中国近代民法研究、中国近代行政立法研究等。

在教学方面,出版了水平较高、体例创新的本科和研究生参考教材;曾代伟教授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法律硕士统一教材的编写工作。在科研和教材建设的基础上,本研究方向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开设了中国法律史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经济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西方法学史、西方现代法学流派、历代民族法制专题研究、中国法制史前沿问题研究等课程。由于教育教学改革成绩突出,“中国法制史”课程被遴选为2002年“重庆市重点建设课程”。

本方向主要学术带头人曾代伟教授,现任博士导师、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民族法文化分会秘书长。2000年以来,主持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重庆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子课题《重庆高校学科建设研究》(2003);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精品战略重点项目:《百年中国法制史考证》系列专著《蒙元法制考证》)(2003);发表重要论文10余篇,诸如《\u003c蛮夷律\u003e考略》(合著,第一作者,《民族研究》2004.3,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8转载),《蒙元流刑考辨》(《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5),《\u003c大元通制\u003e渊源考辨》(《现代法学》2003.1,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历史学》2003.5),《蒙元法定死刑考》(《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民族法文化与中华法系》(《现代法学》2003.5),《\u003c暂行新刑律\u003e辨正》(《中国法制史考证》乙编第一卷),《北魏律渊源辨》(《中国法制史考证》甲编第三卷,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003获学校优秀论文二等奖),等等。

(二)法律思想史

法律思想史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讲,在法学的众多基础的和应用的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研究方向)中,它是一门历史文化素养课,它负担着涵养法学精神、提升法学人才综合素质和智慧能力的任务。法律思想史研究方向,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两个研究领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思想史研究方向有着良好的传统及深厚的人才储备和学术积淀,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著名学者杨景凡教授从1979年创建之日起就开始招收和培养法律思想史研究生。1986年后,本校法律史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培养了近百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法律思想史有40多名,他们中考取和取得博士学位的有5人,本校学者在这有一领域辛勤耕耘,成绩斐然。

1.工作主要内容:(1)保持并发扬本研究方向在全国同行中的优势和特色,继续拓展和深化先秦法律思想研究,特别是儒、墨、道、法四大家的法律思想研究,已出版《道与中国法律传统》一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2)就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中的难点—礼法的性质和关系问题,组织博士生进行系统研究,旨在破译中国古代法的遗传密码,寻找中国古代法的“自我”。

2.特色:(1)研究领域方面:儒家法思想,有一批成果,曾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2)研究方法方面:较早地将阶级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社会学分析法、知识考古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等综合运用于法思想研究,有关成果被台湾学者评价为“大陆学界在孔子研究上有方法论创新”的四种成果之一。(3)形成一定的学术传统和学术观点与风格,第一代学者杨景凡教授系创始人,第二代学者俞荣根陈金全尚年富力强,第三代学者群正在形成,有的已成青年学术带头人,如赵明(本学科方向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博士生导师),有的已崭露头角,如龙大轩等。

3.可能突破点:礼法研究方面。

4.学术带头人简介:俞荣根,男,汉族,1943年1月生,诸暨市人,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62—1967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1979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198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2—1997年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期间,1986年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1年任教授,1993年起历任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生部主任、副校长、校党委常委等。1997年11月调任重庆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第一副主任(常务)等。1998年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1月选任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3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4年)、司法部直属高校先进教师(1994年)、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995年)、重庆市首批学术带头人(法律史学)。

主持和完成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际合作课题、省市社科基金和软科学课题。出版个人专著5种、合著8种、高校教材多种,主编法学丛书两套、经济社会类系列书两套计11种,主编或共同主编政、经、史、社会类著作10部,撰写法学及其他学术论文200多篇。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多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优秀期刊论文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3项,中国发展研究奖三等奖1项等。

(三)法律文化史(含民族法文化)

法律文化史研究的对象是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起源、变迁以及比较中西法律文化的异同,从而揭示人类法律文化的共性和各自的特性,因此研究法律文化史,有助于认真、切实地总结人类法律生活的经验和智慧,懂得怎样去取西方之长,补我之短,这才能为中国法制现代化提供真实的资源,也为克服既不了解中国又不认识西方的盲目性创造了思想基础。同时,以法律文化的视角研究中西方法律,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走出传统的工具性、阶级性或规范性等思想框框,将法律同人类历史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考察,在法学理论上,可起到开拓视野、“返本创新”、与时俱进的重大作用。80年代以来,我校法律文化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多次举办学术研讨会,涌现了夏勇、江必新、杜万华、蒋庆等著名的法律文化学者。1995年本学科设立了中西比较法律文化硕士研究方向,具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本研究方向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2人,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中西文化与法文化、比较法律文化、比较司法制度、西方现代法学流派、中西经典名著选读等课程,培养了9届毕业生,计10人,其中考取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有3人。2003年在法律历史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后,又成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之一。

进入21世纪,法律史学科积极与中国原创文化研究会合作,并同美、日、意等国的法律文化学者建立了友好关系,多次应邀派代表出席原创文化国际学术会议,陈金全教授提交的论文《原创文化与人类的法治精神》受到中外文化学者的学术认同,他第一个把“原创文化”新概念、新方法介绍给中国法学界,得到了国内外学术届的高度评价。法律史学科正积极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议之后在我校召开的“原创文化与当代法治”国际学术会议。

民族法文化是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法文化研究方向,同法律史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法律文化史园地中,民族法文化是一朵奇葩,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在创建中华法系的过程中做出了卓越贡献。80年代以来,国内外已逐步形成民族法文化的研究热点,其主要研究对象:少数民族中的习惯法、少数民族法制史以及习惯法与国家的关系等问题。一般的研究方法是从民族文化的视角出发,采用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对历史与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寻找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切入面和冲突点,从而找到解决冲突的方法,并归纳出在民族地区具有一定普适性的社会规范。民族法文化研究是我校多年来发挥地域优势而形成的一个基本稳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多年来,我校法律史学科一直注重对民族法文化的研究,形成了一支水平较高的研究队伍,建立了民族法文化研究室、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这也是中国民族法文化的会长和会址所在单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了杨怀英教授的《滇西南傣族婚姻家庭与法的研究》、《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研究》、俞荣根教授的《羌族习惯法》、徐晓光教授《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龙大轩副教授的《羌族法文化研究》等著作,填补了民族法文化研究领域的空白。

本研究方向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有: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彝族法制史〉分卷、《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么佬族、毛难族法制史〉、重庆市教委社科项目《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校级重点项目《中国区域法律文化的独特类型:湘渝鄂黔相邻地区“巴楚民族文化圈”的演变与现代化》、《土家族民商事习惯法与渝东南经济发展》、《彝族习惯法研究》等

本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陈金全教授,现任博士生导师,兼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民族法律文化分会会长,长期从事中西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民族法文化的教学与科研工作。1994年开始带法律思想史硕士生,1995年开始带法律文化史方向硕士生,迄今已培养法律思想史和比较法律文化史研究生8人、中西法文化研究生5人,在读中西法律思想和民族法文化硕士生13人。2000年以来,陈金全教授主持了国家“十五”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彝族法制史》(已完成)、《么佬族、毛难族法制史》(正在进行中)分卷、重庆市教委社科项目《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发表了论文12篇,出版专著2部,主编教材2本等。

(四)新中国法制史

研究重点及特色: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探索科学和真理的研究目的出发,本研究方向重点及特色包括1949---2000新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曲折演进的所有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围绕如土地改革、清匪反霸、婚姻解放、军事管制、民主改革、废除旧法统与司法改革、三反五反、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五四立宪、五七反右、大跃进、反右倾、62年反正、小四清及大四清、文革、拨乱反正、法制恢复及改革等展开。具体涉及新中国主要领导人和学者法律理论及思想,以及新中国各时期立宪与宪法习惯及宪政政策、刑事立法与刑事政策、民事立法与民事政策、商事立法与商业政策、工业调整与工业政策、农业法制与农业政策、民族法制与民族政策、司法制度(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监狱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仲裁制度、司法教育与考试制度)、警察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等各方面课题。

主研人员:张培田教授,1992年12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即致力于新中国法律史研究.95年8月---12月,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97年9月---98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成果计有:个人学术专著(1)《中国法文化散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2)《中西近代法文化冲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出版);(3)《中国检察制度考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6月出版);(4)《法与司法的演进及改革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合著学术著作:(1)《新中国检察审判制度演进研究》(与雷铣合著,本人单独完成第一章至第九章的全部,计377千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5月出版);(2)《中国狱政法律问题研究》(国家“八五”社科项目暨中华社科基金项目,与郭成伟等合著,本人单独完成第一章第一至第三节、第六章及第七章,计50千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3)《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副主编,80%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4)《近现代中国审判检察制度的演变》(与张华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有关学术论文:(1)“晚清社会法文化观念的冲突演变”的学术论文(`96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计19千字,1995年第1期发表于国家古籍整理规划小组主办、张岱年先生主编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国家一级杂志。(2)“司法审判民主化选择的理论与实践(一)(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57---65页)、第2期(第34---44页)。(3)“检察制度本源探”,《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第5期,第106---120页。(4)“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形成”,《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期,第113---120页。(5)“民国检察制度的演变”,《澳门检察》2001年6月第2期,第34---53页。(6)“一党专制、党在国上与中国的现代化”,《(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2日,第7版。(7)“日本的反腐败与中国的反腐败”,《(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16日,第6版。(8)“中国民主制度选择的几个问题(一)(二)”,《(日)联合新报》,1998年8月6日,第6、第7版;8月13日第6、第7版。(9)“中国司法考试制度建构的思考”,《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第130---136页。(10)“中国司法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律人才与司法改革——中日法学家的对话》,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139---151页。(11)“中国宪政必由之路——乡村基层民主宪政建设刍议”,《宪法论坛(第一卷)》,中国民航出版社,2003年,第299---306页。(12)“TheReportonCriminalJusticeSysteminChina”,22千字,1998年5月在联合国亚洲远东犯罪防止研究所第109期学术论会上发表交流。(13)“中国の检察制度”,日语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学》第32卷第1号(通卷第62号),1998年。(14)TheCorruptionofChineseprisonstaffanditseffectsonCriminalRe—education,发表于国际矫正学术交流年会1995,澳大利亚,霍巴特。(15)“中国现行宪政问题及修宪改革的方向”,(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9日第7版。(16)“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与日本法律家”,(日)《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报》,1998年3月15日,第19号第32---36页。(17)“中国检察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检察理论研究集粹》,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第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奖(本届未设一、二、三等奖)。(18)“新中国检察制度曲折发展的史实考论”,《法律史论丛(第十辑)——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变迁与社会进步》,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19)“新中国审判制度曲折发展史实考论”,《法史思辩》,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20)“清末预备立宪的史实考论”,《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21)“乡村民主宪政建设刍议”,《东吴法学》,2005年春季卷,第7---21页。(22)“先秦时期债流转的史实探析”,《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138---148页。

已取得的成果及影响:本研究方向已经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在研究资料等基础研究方面,《新中国法制研究史料通鉴》(张培田教授主编,26000千字,共11卷),已经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03年12月正式出版。这套资料,为研究1949---1965年间新中国法律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广泛赞誉。在具体研究方面,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人员先后出版《中国检察制度考论》、《法与司法的演进及改革考论》、《新中国检察审判制度演进研究》、《中国狱政法律问题研究》、《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近现代中国审判检察制度的演变》等学术专著;并公开发表“检察制度本源刍探”、“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形成”、“中国民主制度选择的几个问题(一)(二)”、“中国司法考试制度建构的思考”、“中国司法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国宪政必由之路——乡村基层民主宪政建设刍议”、“TheReportonCriminalJusticeSysteminChina”、“TheCorruptionofChineseprisonstaffanditseffectsonCriminalRe—education”、“中国の检察制度”、“中国现行宪政问题及修宪改革的方向”、“中国检察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新中国检察制度曲折发展的史实考论”、“新中国审判制度曲折发展史实考论”,以及“乡村民主宪政建设刍议”等学术论文。其中,“新中国检察制度曲折发展的史实考论”和“新中国审判制度曲折发展史实考论”,采用了大量鲜为人知的档案资料,论证充分有力,受到国内外学界的高度关注.

宪法学学科

一、学术队伍

西南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现有专职教师13名,其中教授3人(2人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5人(4人为硕士生导师),讲师5人。宪法教研室的教师构成具有籍贯多元化和学缘合理化的特点。各位教师的籍贯包括辽宁省江西省、河南、湖北、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四川、云南省等省份;教育背景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教师中取得博士及硕士学位的有10名,其中多位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

二、课程设置

教研室编辑出版有《社会主义宪法学》、《资本主义宪法学》、《宪法学》、《宪法学新编》、《中国宪法学》、《宪法学教程》、《中国宪法法律法规汇编》、《宪法比较学习与研究文献选编》等教材和学习资料。开设课程有:中国宪法、外国宪法、人权法律制度、比较宪法、公法原理、中国近代宪法史、西方宪法思想与制度等。

三、科研成果

多年来,宪法教研室在近代宪政史研究、公民基本权利研究、基本宪政制度研究、社会热点问题的公法研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专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重庆市以及校级课题多项,在《人民日报》、《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论坛》等杂志上发表文章百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转摘多篇。

四、学位点

宪法教研室所依托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于199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汪太贤教授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院长。张震副教授为宪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梁洪霞博士为宪法教研室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行政法学学科

行政法学1997年被批准为四川省级重点建设课程,2001年通过重庆市教委的验收,并被评为重庆市的优秀示范性重点课程。2005年被评为重庆市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为王学辉教授。2006年被评为重庆市级重点学科。现文正邦教授是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带头人;王学辉教授是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员。郑传坤教授是学校确定的学科负责人。

本学科于1992年开始招收行政法硕士研究生,迄今为止已经培养了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九届共156名。2006年招收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年招收行政法专业本科生。1999年,按国家教委的规定,行政法学科变更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招收“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现该专业共有硕士生导师10人,博士导师2人。在校学习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130多名。

从1985年组建宪法教研室和行政法教研室至今,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已经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宪法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6人,助教1人。另有本校兼职教师3人,外聘兼职教师1人。开设课程:《中国宪法》、《外国宪法》、《比较宪法》、《宪法史》、《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人权法律制度》等。现行政法教研室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7名,讲师7名,助教1名;学术带头人平均年龄52岁左右,第一梯队成员平均年龄40岁左右,第二梯队成员平均年龄35岁左右,第三梯队成员平均年龄30岁左右,共承担行政法博士、硕士、本科、二学位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救济法》、《外国行政法》等课程以及研究生的《中国宪法专题》、《外国宪法专题》、《中国行政法专题》、《比较行政法专题》、《比较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诉讼制度史》等课程。

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全体教师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人均完成250学时以上,小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2.在教学手段上,(1)推广由王学辉教授和谭宗泽副教授在国办首创的“双师多向互动式”教学法。即在一个2小时的教学时间段,由同堂上课的两位老师中的一位首先主讲一个小时,另一位针对主讲老师的内容点评半小时,再由学生提问,两位老师共同在讲台上回答学生的提问,再互相交流。该方法深得学生好评。(2)案例式教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课堂中,在讲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和立法规范时结合案例;二是通过模拟法庭实践,由学生自主组织、演示,老师辅导、点评,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我教研室先后举行了多次模拟法庭。审判了一系列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如“重庆邮电大学同居学生被开除一案”。通过法院旁听,与主审法官交流、与代理律师探讨,回校后组织辩论,老师总结点评,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另外,每年假期和毕业前夕,教师都要分别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到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上述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使得培养出的学生能较快较好的适应将来所要从事的司法实际工作。(3)网络式教学与探讨。我们行政法教研室在中国宪法行政法法律网(简称宪行天下网,日点击量超过千次),开辟了专题探讨、理论研究、案例讨论、热点关注、新闻快报、宪行天下论坛、国外公法关注、经典书籍阅读资料以及凡人凡语评论,充分利用学校的宽带网络系统进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极大的激发了学生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兴趣,拓展了教学的空间,满足了教学需求。

3.在科研方面:本学科教师共完成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2项,校级项目15项,英国人权基金会支助项目1项,香港大学资助项目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36篇。出版专著13部,译著2部,教材15部,教辅材料5部。获得省部级奖5项,学校奖9项,学会奖13项。

近年来有5位教师先后到德国、法国、美国、日本、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研修宪法与行政法学.

法律逻辑学学科

法律逻辑学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我国兴起的一门交叉法学和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1983年9月,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正式成立,1993年更名为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颁布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将“法律逻辑学”归属于法学学科之“理论法学”,学科代码为:820.1060。《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亦将“法律逻辑学”归属于法律类别之“法的理论(法学)”,其分类号为:D90-051/DF0-051。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逻辑学学科点是我国最早开展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科研院所之一,也是我国法律逻辑学的主要源头和重要研究基地。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率先在全国恢复法学专业本科招生,并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1986年获授权招收法律逻辑学硕士研究生(时称诉讼逻辑,隶属于诉讼法学专业。后改称法律逻辑,曾一度隶属于理论法学专业)。2004年自主设置为法学二级科学科硕士点并获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目前我国设置有法律逻辑学研究生教育的科研院所共10余所,大都设置为哲学三级学科,西南政法大学是唯一将法律逻辑学设置为法学二级学科的科研院所。20年余来,法律逻辑学学科点已培养70余名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生49名。所培养的研究生已成为有关科研院所及法律实务界的骨干力量,其中,三分之一的毕业硕士生先后考入国内著名大学攻读逻辑学、法学、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同时,法律逻辑学学科点曾受司法部委托承办过多期全国性的法律逻辑学师资进修班,其学员大都成为目前我国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中坚力量。

法律逻辑学硕士点设置有四个专业研究方向,即:(1)审判逻辑;(2)侦查逻辑;(3)法律思维与司法技术;(4)法律规范逻辑。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所依托的法律逻辑学教研室拥有一批对法律逻辑学颇有研究的老中青专门人才,其教学与研究水平居于国内同专业的领先地位。阳作洲教授和雍琦教授均是我国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开创者,也是国内著名的法律逻辑学家。阳作洲教授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的副会长、雍琦教授生前曾长期担任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会长及名誉会长。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现为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的副会长单位、中国逻辑学会的理事单位和重庆市逻辑学会的常务理事单位。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自成立以来特别注重将逻辑学原理、方法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奠定了法律逻辑学面向司法实践、服务于司法实践的研究理念,在审判逻辑和侦查逻辑研究领域取得了迄今国内领先的学术地位。阳作洲教授和雍琦教授,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国内率先开展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工作,并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创性地拓展了侦查逻辑以及审判逻辑的研究领域。

阳作洲、雍琦教授参编的《法律专业逻辑学》(1981年)是国内第一部法律逻辑学教科书,1982年的《哲学年鉴》以“一本有特色的逻辑新书”对该教科书曾给予高度评价。阳作洲教授任副主编和统稿人的《法律逻辑学》(1983年初版,1986年修订二版,1988年修订三版)是我国第一部法律逻辑学统编教材,该教材1993年由台湾地区发行其繁体字版本。阳作洲、施庙松、卢景生合著的《办案逻辑》(1987年)是当时国内最早涉及侦查逻辑和审判逻辑研究的法律逻辑学专著。雍琦教授的《审判逻辑简论》(1990年)被国内法律逻辑学同行学者公认为我国第一部涉及法律实质内容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专著。雍琦、金承光姚荣茂合著的《法律适用中的逻辑》(2002年)被国内同行学者公认为当前我国法律逻辑学研究的最高水平。陈锐博士的《规范逻辑与法律科学》(2002年)是国内最早涉及法律规范逻辑的专著作之一,其《法律推理论》(2006年)是国内较早从多个视角对法律推理进行研究的专门著作。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共完成法律逻辑学方面的专著10部,主持编写法律逻辑学教材5部(1部为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为司法部统编教材,1部为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1部为新世纪法学应用规划教材),完成法律逻辑学、法理学、逻辑学及科技哲学方面的论文共8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40余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逻辑》、《科学技术哲学》等专题全文复印转载20余篇。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承担了多项省部级及校级科学研究课题项目:重庆市“九·五”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法律适用中的逻辑》(已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2-2003年度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已结项);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法律规范推理论》(已结项);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度重点项目《法官思维与司法推理研究》(在研)和《法律实证主义研究》(在研),以及2004年度西南政法大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借助多媒体及网络平台,改革法律逻辑教学模式》(已结项)。

法律逻辑学学科点的研究成果及教学成果,曾多次荣获省部级奖励:1984年,阳作洲教授的《在刑事侦查中怎样运用选言判断和选言推理》(论文)、雍琦教授的《对比推理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论文),分别获四川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988年,阳作洲教授等人的《办案逻辑》,获重庆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989年,雍琦教授荣获四川省首届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个人项目)二等奖;1990年,雍琦教授的《证据的运用与逻辑推理》(论文),获四川省逻辑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994年,雍琦教授的《审判逻辑简论》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996年,雍琦教授主编的《逻辑》(全国司法学校统编教材),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1999年,雍琦教授的《关于法律逻辑性质及走向的思考》(论文),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1年,雍琦教授主编的《实用司法逻辑学》(司法部统编教材),曾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独著的《法律逻辑学》(2004年)先后入选“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及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006年,金承光副教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法律逻辑学(十讲)》,获第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优秀奖

五年计划

第一步

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包括人才培养、资料建设、科研规划等;在完成已有的项目的基础上争取申报1-2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每两年争取出版一部具有本学科特色的学术出版物。

第二步

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筹备1国内学术会议;争取每年有3-5人次参加国内学术会议;5年内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5人次来校讲学。

第三步

到2007年出版学术专著1-2部;发表论文10-15篇;完成上述各项任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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