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直隶州 :洪武十四年设立的行政区划

更新时间:2024-09-20 15:25

滁州直隶州是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单位,历史上曾隶属于不同的上级行政区。明朝时期,滁州市曾属凤阳府,后升为直隶京师(南直隶)的直隶州,辖区包括全椒县来安县清代初期,滁州继续作为行政单位存在,并在康熙六年(1667年)划归新成立的安徽省。民国成立后,滁州直隶州被废除,改设滁县。

历史沿革

隋开皇五年(589年),滁州建州,标志着滁州行政区划的起始。

唐朝,滁州属于淮南道,下辖清流、全椒、永阳三县。

唐末,杨行密据江淮,建立吴国滁州市属于杨吴,改永阳县来安县

937年,杨吴被南唐取代,滁州市属于南唐。

959年,后周攻南唐,取得江北十四州,滁州入后周。

960年,赵匡胤“黄袍加身”,建立宋朝,滁州属于淮南道,后改为淮南路,下辖清流县来安县全椒县三县。熙宁五年,淮南路分为东、西二路,滁州隶属于淮南东路。南宋时期,滁州属于淮南东路,辖县不变。

1276年(南宋德佑二年),滁州入元。

至元十五年,滁州升为滁州路,仍治清流县

二十年,复降为州,改属江淮行省扬州市路(治扬州)。

二十一年,为江浙行省扬州路滁州。

二十八年十二月,改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扬州路,辖县不变。

至正十二年(1352年),改属淮南江北行省扬州路,辖县不变。

洪武十四年(1381年),滁州市升为直隶州,直隶京师,下辖清流县全椒县来安县三县。

成祖永乐年间(1403~1424年),改隶南京市

朱祁钰景泰年间(1450~1456年),属庐凤淮扬巡抚

清代江南省左布政使司。

世祖顺治帝2年(1645年),属江南省安庐滁和道。

6年(1649年),直属江南省。

18年(1662年),隶江南左布政使司。

圣祖康熙6年(1667年),属安徽省

爱新觉罗·载淳同治4年(1865年),隶安徽省安庐滁和道。

1913年废除。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