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采夫 :陈采夫

更新时间:2024-09-20 20:58

陈采夫(1905-1958),名泽芹,化名蔡大情。出生于临澧县修梅乡。1925年1月下旬,陈采夫赴粤报考黄埔军校,入第三期步兵科,经同乡王尔琢、贺声洋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结业后,在国民革命军中历任排、连、营长、团政治指导员和军政治部社会股长等职。陈因推动和平解放常德市有功,解放后被任命为常德专员公署第二副专员,在治理洞庭湖及荆江分洪工程中,他任副指挥长,工作艰苦深入,受到党和人民的好评。1955年5月,调任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遭受打击。翌年1月24日,他自溺于湘江

求学经历

1921年就读于县中学,翌年转入常德第二师范。陈满怀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积极参加游行示威、焚烧日货的斗争。1924年他参与清算临澧劝学所所长郭养吾贪污一案,反遭诬告,被开除学籍。

主要事迹

1927年7月,任第二十军特务营营长,参加南昌起义。率部途经九江时,张发奎以两个师的兵力将其包围、缴械。陈潜回军委留守处请求处分,被派回武汉市,在军事部工人武装科负责产业工人巷战训练。9月8日,受中央军事部部长周恩来派遣,到长沙市协助做城市军事策划和指挥工作。当时,长沙暴动组织遭到破坏元气未复,组织新的武装暴动困难重重。冬,中央军委又派黄鳌出任省军委书记,采夫任军委秘书。在策动举行一次更大暴动的紧要关头,军委机关遭到破坏,采夫与黄等5人同时被捕。敌特施用酷刑,进行轮番审讯,因陈被当场抓到把柄,便承认自己是共产党人,并供出军委机关一些情况,但暗中保护了黄鳌。

1929年春,陈采夫经同乡、省清乡司令部执法处处长叶柳次保释出狱,并被介绍在清乡司令部任少校参谋。后转人李默庵部任中校团副,随部队进入江西省,参加对中央苏区第三、第五次反革命围剿。1932年冬至1936年,应同乡王次甫之邀,先后任洛阳市、资中专署上校保安副司令。1937—1941年期间,先后任中央军校第十三期总队副、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旅长、87师参谋长等职,在西安市主动与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党代表林伯渠联系,并将爱国将领魏巍(93军参谋长)、向凤武(87师副师长)等引见给林伯渠。1942年,约瑟夫·史迪威出任中缅印战区司令官,授予陈采夫少将副师长军衔,随中国远征军云南省进入缅甸,在司令部任美国顾问组少将组长,负责训练中国远征军。1944年调任重庆军官总队第一大队少将大队长,领导团、营级军官千余人。1945年改任联勤总部第一区铁道军运副指挥,曾掩护在新四军供职的同乡洪季凯,在京沪杭沿线做敌后青运工作。1947年冬,军运指挥部转到粤汉路,采夫与中共代表乔冠华取得联系,在广州市约见陶晋初,使陶接受共产党的主张,到新疆去做陶峙岳的工作,争取新疆和平起义。不久,他从广州转驻长沙市,曾多次揭露中国国民党内部的腐败,并发表《告湖南人民公开信》。1948年,他接受中共湖南省省工委的领导,发起组织“湖南进步军人民主促进社”(简称“民促社”),策动在湘的国民党军警宪特人员起来反蒋倒蒋,推动湖南和平解放。1949年4月,陈出任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一面利用“民促社”协助共产党宣传革命形势,做策反工作;一面组织湖南人民解放突击总队,下辖5个大队,他兼任总队司令。武装活动范围遍及安乡县华容县澧县临澧县常德市桃源县石门县慈利县一带,对牵制中国国民党正规军、打击杂牌军、维护社会治安、促进常德地区的和平解放,起过积极作用。7月1日,湘鄂赣剿总副司令周盘,在常德召开“应变会议”,通知这一地区的党政军要人一律参加,企图挟持与会者窜人四川省。陈坚决抵制这次会议,转入地下,仅派主任秘书胡开材参加。会后,剿总曾派兵到澧县湖南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一带追捕陈采夫,并悬赏5,000大洋到处捉拿。

影响

陈因推动和平解放常德地区有功,解放后被任命为常德专员公署第二副专员,在治理洞庭湖及荆江分洪工程中,他任副指挥长,工作艰苦深入,受到党和人民的好评。1955年5月,调任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遭受打击。翌年1月24日,他自溺于湘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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