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若水 :明代哲学家、教育家

更新时间:2023-11-11 13:24

湛若水(公元1466年—公元1560年),祖籍莆田市,出生于广东增城(今广州市增城区),是明代哲学家、教育家、书法家。他初名“露”,字民泽,为避祖讳先改名为“雨”,后又改名“若水”,改字元明,因居增城甘泉,故号甘泉,也被后世学者称为甘泉先生,晚号默翁。

湛若水出生时,湛氏尚为村中大姓望族,后家道中落,致使他14岁时才入学就读。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湛若水考中举人,次年会试落第,后师从大儒陈献章(即白沙先生)潜心学习六年,悟出“随处体认天理”之说,并于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承继陈献章衣钵,成为江门学派的传人。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湛若水进士及第,入选庶吉士,从此步入仕途。当时其与王守仁相识论道、各自对外讲学,两人的学说也被并称为王湛之学。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湛若水因母丧丁忧,此后四年在西樵讲舍讲学。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湛若水入朝参与编修《明武宗实录》,历任翰林院侍读、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等职。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75岁的湛若水致仕,回乡后建“天关精舍”书院,此后游览多地、专职讲学。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湛若水在广州禺山精舍病逝,后归葬天蚕岭(今增城永和镇)。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朱载坖追赠湛若水为太子少保,追谥“文简”。

湛若水一生注疏六经、讲解实说,著述众多,有《圣学格物通》《心性图说》等著作。其又工于书法,有《西樵绝壁诗轴》纸本,《比邻西郭诗轴》纸本等作品传世。湛若水提出了“随处体认天理”“心包万物”“执事敬”“初心与习心”“知行交进”等哲学思想,政治上提倡重农恤商、实施仁政。其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弟子近3000人。湛若水对王守仁(本名王守仁)有较大影响,王阳明亦始终视其为他亲密友人,其与王阳明共同推进了当时的心学思潮。江右王门学派代表人物罗洪先评价曰:“洒脱似周敦颐,温雅似程颢,气魄似王守仁,自得似陈献章。”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冯达文评价:“湛若水在当时可与王守仁齐名,他的思想是一个不断走向开阔、走向圆熟的过程,但过于追求圆熟或是其在后来没能产生广泛影响的原因。”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十月十三日,湛若水出生于广东增城区甘泉都沙贝村(今广州市增城区)。先祖名讳为“露”,本是福建莆田人,在元朝大德年间任广东德庆路治中,迁居增城甘泉都沙贝村。湛露之后,湛氏两代为官,明代时已是沙贝村的大姓望族。其祖父湛江营务农桑养殖和纺织业,财力雄厚。其父湛瑛性格方直,嫉恶如仇,在乡中扶弱惩强,颇有威望,也因此遭到一些人的嫉恨。

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因湛家与乡人冲突,母亲陈氏曾带着7岁的湛若水去往惠州府归善县,到曾任官同知的李应家中避难。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湛若水的祖父去世,两年后,父亲湛瑛也遭人构陷,忧愤早逝。此后,陈氏带子女回娘家居住,而湛若水因为家中变故,14岁时才入学就读。

江门求学

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27岁的湛若水考中举人,次年在母亲的要求下入京(今北京)参加会试,最终落第。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湛若水前往江门市(今广东江门),拜师于大儒陈献章(即白沙先生)门下,跟随他学习程颐程颢的书籍以及论述。为表潜心求学的决心,湛若水特意焚烧掉赴考所需的部檄证件。此后六年,湛若水得陈献章悉心栽培,悟出“随处体认天理”之说,深得老师陈献章的赞许。

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陈献章仿效佛教,把江门风月钓台作为衣钵赠予湛若水,湛若水由此成为江门学派的传人。次年,陈献章病逝,视其如亲父的湛若水在江门服丧守墓三年。

入朝为官

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湛若水在母亲的敦促下,到南京(今江苏南京)进入国子监学习,以备继续参加会试。次年,40岁的湛若水进士及第,入选庶吉士,从此步入仕途,并更名“若水”。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湛若水与在吏部讲学的王守仁一见定交。此后,湛若水常与王守仁进行学术讨论,并各立门户,对外讲学。湛若水与王守仁皆宣讲格物之道,但湛若水以“随处体认天理”为宗,与王守仁主张的致良知不同。两人尽管学术观点上有分歧,但交谊甚笃,他们两人的学说在当时也被称作“王湛之学”。

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湛若水奉令前往安南国册封安南王,于次年正月十七到达安南国,归国前后作《南交赋》予以记录。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湛若水因母丧丁忧,此后三年在家守墓。期间,湛若水建西樵讲舍讲学,并要求前来求学的学生在学习课业之前先要习礼、明学规。三年守丧期满,他仍托词养病继续讲学至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年底。

历仕两京

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湛若水受都御史吴廷举、御史朱节推举入朝复职,补翰林院编修,参与编修《明武宗实录》,并上经筵讲学疏,劝谏朱厚熜亲贤人远奸,致学穷理,也因此于次年转任为翰林院侍读,又次年迁南京国子监祭酒,在南京官场讲学。其间,湛若水著成《心性图说》。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湛若水升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同年,他应明世宗要求,辑录五经以及圣贤著述中帝王德政要旨、仿《大学衍义补》而作成的《圣学格物通》一百卷也予以刊刻。次年,湛若水转任北京礼部左侍郎。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68岁的湛若水升任南京礼部尚书。为抑制南京的奢靡之风,湛若水改革丧葬礼制并予以颁行。同年,朝廷因封湛若水之功加封他的祖父湛江为樵林公;父亲湛瑛为怡庵公、礼部尚书、资政大夫;祖母梁氏、母亲陈氏、妻子袁氏为夫人。三年后,湛若水又调任南吏部尚书。而自其升任南京礼部尚书后,湛若水多次以年迈为由请求致仕。嘉靖十八年(1539年),安南王莫登庸叛乱,明世宗想要御驾亲征,湛若水上《治权论》疏,主张对安南讨而不伐,此议被文武诸大臣视作不切实际的苟且之论。而湛若水却于同年六月调任南京兵部尚书,奉旨参赞机要事务。

晚年逝世

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75岁的湛若水致仕。归乡途中,他沿着东南山水游览讲学,回到广东省后,在府第附近建“天关精舍”书院,专职讲学。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90岁的湛若水还曾往南京宣讲理学,并于次年前往湖南省,在青原、白鹿等书院讲学,在所经之处总会宣扬老师陈献章的理论和功德。

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二月,时年95岁的湛若水还与学生洪垣相约复游武夷山。次月,湛若水在龙潭书院开讲,之后返回广州禺山精舍继续讲学至四月六日。四月十九日,湛若水突然卧病不起,三日后在广州禺山精舍逝世。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十月二十五日,湛若水归葬天蚕岭(今增城永和镇)。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朱载坖朱载追赠湛若水为太子少保,追谥其为“文简”。

个人作品

主要著述

湛若水一生注疏六经、讲解实说,著述较多。除单行本著作以外,还有《明论》《圣谟衍》 《安南录》等单篇作品,但存佚情况不可考,内容已不可知。 此外,湛若水还有《节定仪礼燕射纲目》《非老子》《四勿总箴》《大科规训》《二业合一训》《大宗小宗合食训》 《参赞事略》 等作品,另有与弟子问答的辑录如《知新后语》《新泉问辩录》《新泉问辩录续》《问疑录》《金陵问答》《金台答问录》《天关问答》《尚书问》等。

书法作品

湛若水工于书法,认为书法能传心神之志,主张将动静结合的哲学思想应用于书法艺术,以心写字,以字画心。相比于老师陈献章,湛若水的书法有飞动之势,较为流畅,并常与诗文相结合。传世作品有:《西樵绝壁诗轴》纸本,《比邻西郭诗轴》纸本等。此外,湛若水还有大字书法传世,如南京燕子矶有“天空海阔”四字石刻书法,旁有诗文“新秋窈窕题诗还”,另有《梅关》《五仙观》《浴日亭》《过清溪》等碑文书法。

思想主张

哲学思想

随处体认天理

湛若水主张的格物说和王守仁的“以格为正,以物为理”不同,即格是造诣之义,格物就是“造道”,至物主要不是即物,而是达到道,也就是把握道和理。他还进一步指出,至其理作为方法原则,就是体认天理。“至其理”这个“至”的主体不只是心,也是“意”和“身”;而“理”不只是心身之理,家国天下及天地之理也都是“至”的目标和对象。

也就是说,湛若水认为所谓“格物”“造道”“体认天理”的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知行并进、学问思辩行都是用来造道的方法,所以在读书、亲师友、应酬等时候,随时随处都可以用来体认天理。世人以为想象记诵是穷理之方,但这远远不够,意、身、心、家、国、天下等,随处都可体认天理。这是说格物不只是知(心至),也是行(身至);不只要穷至身心之理,也要穷至家国天下之理。即格物是一内外、兼知行的。此外,湛若水认为体认天理的另一重要特点是“贯动静”。所谓“贯动静”也是强调“随处”体认天理,表明体认天理不只是静时、未发时的工夫,也是动时、已发时的工夫。随处的“处”不只是一个空间观念,也是一个时间观念。

心包万物

湛若水认为人心与天地万物本为一体,心灵体验万物而不遗漏,若识得心体广大则物自然不会逃脱于心灵之外,所以格物非格心外之物。也就是说,心并不是仅指人们的头脑或心脏,或人们的意识,而是天地万物借以表现活动的介质,故天地万物都属于心的范围之内。因而,格天地万物仍然是“格心”,并不是求“外”。

湛若水还认为,为学的方法就是“求”,且身心家国上都可以去“求”,不能仅仅求之于心、求之于静。“理”不是外在于个体意识的对象,理是人的道德意识。心与外物接触发生具体的意识活动反应,中正不偏的意识状态就是“天理”。而人心的本来状态(本体)就是中正无偏的,就是天理,就是至善。所谓格物致知,就是去体认道德意识。故此,天理并不是外在的,而是人的良知和一切道德意识。但由于人有“气习”,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意识的道德状态,所以只有通过孔子强调的学问思辨笃行,去唤醒、启发人所固有的良知,从而冲破一切气习的障蔽。

执事敬

湛若水不赞成老师陈献章静见心体的主张,认为不只静可见心体,动也可见心体,甚至认为只有动才能真正呈露心体,所以善学的人必合动、静于“敬”,从而达到内外统一之道。

“主敬”包含着主一、戒惧、慎独等。湛若认为主一不是不主一物,而是心中没有杂念。慎独的“独”是指心中之理,即是天理,即是自己内心的道德意识,所以只是自己知道而他人不知道;“慎”是体认、体察,于是“慎独”就与“体认天理”成为同一工夫的不同说法。戒惧的本意是说外在行为是别人看得到的,所以纠正外在行为比较容易;而内心世界是别人看不到的,所以不要因为别人看不到就不去纠正,且应更加注意别人看不见的时候和看不见的地方做工夫。而做工夫时要“勿忘勿助”,即做工夫时内心状态要自然、平和、适中,既不要有急于求成也不要全无所谓。且只有意识状态处于勿忘勿助时,才能使心之本体的天理显现无疑。

初心与习心

湛若水的心性论主张宇宙万物具有同一本性,提出“初心”的观念,认为人心一念萌动,即是初心。且由于意念的每一次最初发动都是本心的发见,故可以在意识对外物的最初的本能式反应时体察良心,也就是说初心本善。若不按照直觉的初心去行动,就会产生出私心杂念失其本心。而道德的修养就是察见、保有初心,使其不受侵害并扩充这个初心的过程。

与此同时,湛甘泉认为心与性不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人心的主要功能是精神活动、思维、意识等,这种精神活动的功能叫做“虚”。性是心所具有的一种内在的倾向和属性,没有思维的功能,所以“虚”“灵”不是性的特质。而人有了形体之后,会在外在的东西的影响下会产生“习心”,有意识的去“习”。因而习心是一个经验的、后天的范畴。它既受由生理躯体决定的意识活动影响,又受有外部社会文化浸染的影响。他认为习心对于本心始终是异在的,所以人须像炼金一样,不断炼去习心,才能恢复心的本然之体。

知行交进

湛若水认为“习心”的锻炼不能离开实践的磨炼,并提倡“知行交进”。他认为知即穷索,行指存养,而知行不可离,又不可混。他指出儒家经典都强调先知后行、行难于知,所以知与行不可相混而有明确区别。但他自己并不主张知先行后,认为知行在一念之间,主张合行于知、以知为行的知行合一说。

政治理念

天下一舟

湛若水在在治国理政方面明确主张“天下一舟”的总策略思想,他认为宇宙是一个整体,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国家亦不例外。在国家这个“大船”上,君、臣、民互有分工并密切关联,且“民为邦本”“同舟共济”,需要君臣共治,通力合作。他还结合当时宦官弄权的现象,将受皇帝信任的宦官比喻为“凿舟而破”之人,即为社会的大祸。此外,在《圣学格物通》,湛若水对“君民一体”的密切关系,作了具体的阐述,认为在国家社会里,君与民也是合一而不可相分的,彼此相互依倚,密切相关,并提出了君需畏民的政治主张。

政由心生

湛若水依据其心学理念,提出“政由心生”,认定学生心,心生人,人生政,把政事与人心紧密结合。他认为国家社会的政治生态,并非凭空而产生,而是由主政者,以及国家机关的官员们的“心”,即道德精神所决定,有怎样的心,就会有怎样的政。且“四心”会生出“四政”,即有隐之心则有惠政,有羞恶之心则有廉政,有辞让之心则有礼政,有是非之心则有明政。

为此,他明确提出“为政以德”,官员应以“德”来理政,而为官者须有“四德”。所谓“四德”即“廉”“谦”“恭”“勤”,而“四德”是取得政绩的根本。官员只有具备了廉、谦、恭、勤这四德,才可能取得政绩,而国家应该任用有德的贤名之士。

德刑兼施

湛若水认为“礼”与“刑”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不通过对没有道德的人进行惩罚,就等于教人不守名分而去“争”,如果人们无休止地去“争”,社会必然出现动乱,所以治国要德刑兼施。《岭南学术与心学文化》一书认为,湛若水的治国理念与方略,既依循儒家的理路,又汲取诸家思想。因生活在社会转型时期,他对如何治理国家的思考,既要从圣学的遗训出发,又不得不顾及社会的残酷现实。故他主张德治,又认定必须德与刑兼施,揭示了社会治理必须遵循德法相兼的规律,是对儒家传统的治国理念的继承,属于“仁政”范畴。

为此,湛若水提倡通过分田实现均富,提倡重农恤商从而使社会长治久安。在湛若水看来,农事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而土地问题,不仅是发展农事的关键,也是政权建设的根本。他主张“分田”即恢复古时候的井田制,认定“分田”便是“王政之本”。

人物影响

哲学方面

主要从事中国传统、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等方面的研究的哲学博士林国标编写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论(思想篇)》一书认为,湛若水提出的“随处体用天理”的格物说,既纠正了王守仁格物说当中的“专内遗外”,也避免了当时理学中知行割裂的流弊,使得实践这种格物说时不注重穷究事物本来的性质和规律,而是体验、印证天理。而湛若水的心体万物说,在目的上是为了他的格物说所做的一种论证,在理论上已成为一种泛心论。他所理解的心外无物与王守仁是不同的。但湛若水的格物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朱熹代表的理学与陆九渊、王守仁代表的心学的一种调和。且其哲学思想当中的心与天地万物、心与理、心与事的合一是对陈献章自得之学的直接继承,同时又放弃了陈献章的“静中养出端倪”的主张,并将陈献章的“以自然为宗”改变为“主一”“求中正之心”的勿忘勿助的精神状态,从而发展了陈献章心学

教育方面

湛若水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弟子近3000人,湛氏门人当中,较为有名的有永丰县吕怀德安县何迁、婺源洪垣、归安唐枢等。其中洪垣吸收学习了王守仁和湛若水两家的学说,官至温州市知府吕怀官至南京太仆少卿何迁官至南京刑部侍郎唐枢官至刑部主事

湛若水曾周游各地讲学,在南京、扬州市贵池区、衡山、罗浮西樵镇广州市增城区等地,他捐款赞助的书院共有40多所。如衡山白沙书院,广州天关书院,南海西樵的云谷书院、大科书院,罗浮山的甘泉精舍,增城的明诚书院、龙潭书院、独冈书院,番禺区的峰书院等。他还常于各书院设置仓以救济贫苦学生,并订立了崇俭规约。使粤中文士受到他以及老师陈献章倡导的理学的洗礼,且这个影响直延至清中叶以后的五六百年间,对岭南文化产生较大。

政治方面

岭南学术与心学文化》一书认为,湛若水的“天下一大舟”的共治理念,敢于揭示国家的治理并非一君主所能成,在一定意义上蕴含了否定“专制”之意。而湛若水用分工、辅助、协调来揭示“共治”,把庶民视为“宝货”,呈现了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架构,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均权”主张,并揭示了国家治理的“为民”宗旨,以及“重民”的早期民权含义。但湛若水的“民本”治国理念,借助“天”的威权来进行论证,也因此存有时代局限性与理论偏颇。而其关于“政由心生”理论的提出,深刻揭示了主政者的道德与政事的密切关系,体现了一种注重人的主体精神的启蒙思想,是明代中叶萌发的一种新思潮,不仅在当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当今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

岭南学术与心学文化》一书还认为湛若水所主张的“分田”,是直接针对着当时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矛盾而提出的,主观动机是“恤民”,在当时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因为历史局限性并没有从根本上提出改变封建土地制度的新模式。但在“以农为本”依然是朝廷基本国策的时代,他提出恤商的主张,顺应了宋代以来工商业的发展大势,对当时工商业受到压抑、店铺萧条的社会现状有积极意义,是具有前瞻性的,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相关评价

明代思想家、军事家、政治家王守仁在给湛若水母亲写的墓志铭中评价湛若水:“纯孝人也。”

隆庆朝任内阁首辅的李春芳在《湛甘泉集·序》中评价湛若水:“独得一代儒宗陈献章的真传,与王守仁相诗明绝学,振作斯文。”

明代江右王门学派代表人物罗洪先评价:“洒脱似周敦颐,温雅似程颢,气魄似王守仁,自得似陈献章。”

清末陈田编著的《明诗纪事》评价:“湛若水的诗体似道家演诀而非诀,似释家说偈而非偈。”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史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冯达文在《湛若水年谱》的序文中评价:“通过对湛若水生平的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到,湛若水作为当时与王守仁齐名的一个人,他的思想是一个不断走向开阔、走向圆熟的过程。但由于过于追求圆熟,便意味着为两边所不与取,而这或是湛若水思想在后来并未得以产生广泛影响的原因。”

人物关系

亲属关系

师承弟子

老师

湛若水的老师即明代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书法家、诗人陈献章。陈献章为新会区都会村人,字公甫,号石斋,因曾在白沙村居住,被称作白沙先生,世称陈白沙,是江门市学派的创立者。

陈献章曾是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会试的副榜进士,之后又参加两次会试均落榜,遂弃绝仕途,回白沙专心授徒讲学。他早年曾拜江西程朱理学家吴与弼为师,但之后却逐渐放弃了程朱理学的思想主张,转而向求之本心的陆九渊心学靠近。在回白沙专心授徒讲学期间,他的名气大增,思想上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提出了以“自然为宗”的修养方法。提倡人们要善于在自然状态中无拘无束地体认“本心”,极力倡导“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的心学世界观。而陈献章也著有《忍字赞》戒色歌》《戒戏歌》《戒懒文》《慈元庙碑》等作品,后皆被编入《白沙子全集》中。

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湛若水拜师于陈献章门下,潜心学习六年,悟出“随处体认天理”之说,深得老师陈献章的赞许。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陈献章仿效佛教,把江门市风月钓台作为衣钵赠予湛若水,湛若水本人也视陈献章为亲生父亲,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陈献章病逝后,湛若水在江门服丧守墓三年。而后,陈献章思想和学说在湛若水这里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弟子

湛若水弟子弟子近3000人,虽没有同时期的王守仁门人多,但当时的王湛门人,经常相互学习探讨。从学湛若水的有可能卒业于王守仁,从师于王守仁的也可能卒业于湛若水。湛若水弟子当中,较为有名有:吕怀何迁、洪垣、唐枢蔡汝楠许孚远、冯从吉、唐伯元杨时乔等。

名言章句

湛若水在《经筵讲》里曾说:“天地无心,人即其心。”

湛若水在《新泉问辨录》里曾言:“心求中正,便是天理。”

湛若水在《与阳明鸿胪》一文中,曾指出:“知行并造,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皆所以造道也。”

湛若水在《圣学格物通》里指出:“公道不行,国家倾覆,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

湛若水在《圣学格物通》里指出:“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急趋其利,愚者不畏其死。”

湛若水在《圣学格物通》里指出:“随时随处体认天理,一毫私意亦退听矣。”

后世纪念

湛若水墓

湛若水的墓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的天蚕山麓的一片荔枝林间,于1984年公布为增城县文物保护单位。湛若水墓由灰沙筑夯而成,为三级坟,形如交椅,面宽50米,进深17米。坟头由版筑墙绕成半圆筒形,正中处为一座四柱三间的碑楼,分上下两层。两层的立面如凸字形,上层正间有篆文“谕葬”二字,下层中间镶嵌的墓碑、碑已毁。

墓前约50米处原有石牌坊一座,现仅存残石柱、石础。墓道长达150米,两旁竖有文武石人、石马一对,离主墓50米外,还有华表一对。池座前边及两侧都有望柱、栏板围成一圈。墓后用灰沙、山石砌护土墙,呈半圆形。1989年,湛若水墓地遭盗掘破坏,墓碑被砸,后重修。整体而言,湛若水墓地保存较完整。此外,另在广东新塘镇东埔村厅山、镇龙镇汤村大涵山也设有湛若水墓,但均为衣冠冢

湛若水碑文

2014年9月,载有湛若水草书的石碑在广东英德市沙口镇清溪村潮水山出土,碑体通高190厘米、宽86.8厘米、厚15厘米。这是首在广东省境内发现的湛若水碑文,刻于明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碑文上书“吾爱清溪水,浣此胸中泥”等字,出自湛若水游潮水山灵泉所作的《过清溪》,之后被刻在碑上。据考察,石碑发现地应是湛若水当年创办的清溪书院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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