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 :先秦时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

更新时间:2024-09-20 12:13

《公孙龙子》是中国先秦时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公孙龙子》原有十四篇,现存六篇,分别为《迹府》《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

现普遍认为《迹府》篇为公孙龙后学辑录其生平的传略,其余五篇是公孙龙对其名辩理论的记载,包括了公孙龙学派重要的论题和论据,代表公孙龙的理论学说。《名实论》是《公孙龙子》逻辑思想的纲领性篇章,提出了“名以谓实”的思想,以“正名实”思想为中心论题,阐述了逻辑学的基本规律;《指物论》则是《名实论》的理论延伸,为“正名实”思想提供了认识论方面的理论基础,即事物和属性的关系问题或“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通变论》中提出了“二无一”的的分类原则,体现了公孙龙思想的方法论;《白马论》《坚白论》则是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的运用和发挥的两个具体辩题,《白马论》全篇主旨在于证明“白马非马”这一命题,涉及了形式逻辑“概念论”的基本问题,《坚白论》是《白马论》中的观点进一步发挥,是辨别概念与感觉的不同。

一般认为正统十年(1445年)校定付印的明正统《道藏》本是《公孙龙子》最早的版本,该版本也是迄今流传最广的版本。《公孙龙子》曾受到儒、道、墨、法、阴阳等学派关注与探讨,但大多对《公孙龙子》持否定态度,自姚家明开始,公孙龙及其学说逐渐没落,在零散记载中对其评价也不甚高,直到清代,对《公孙龙子》的研究才逐渐增多,但仅停留在校勘训方面。当代对《公孙龙子》愈发重视,对其研究也越来越全面,对其评价也逐渐客观,认为《公孙龙子》使“名辩”学说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在中国逻辑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对中国当代逻辑研究发展方面具有启示作用。

作者

现普遍认为今本《公孙龙子》六篇中首篇《迹府》为其后学辑录,其余五篇皆为公孙龙的作品。《全本史记》中无公孙龙列传,其事迹散见于其他列传之中。

公孙龙胡适在其《中国哲学史大纲》推断公孙龙大概生于前325一前315年间,卒于前250年之前后,此说一直为后来学术界所沿用),有赵人或魏人两种说法,他曾做过赵国平原君的门客,提倡“偃兵”,反对诸侯间的兼并战争,在赵惠文王赵孝成王时期担任过赵国国相,期间曾说服燕昭王停止攻齐、与赵惠文王论偃兵,赵孝姬诵九年(公元前257年)时,平原君向魏国魏无忌求救保存赵国国都邯郸市后,公孙龙劝说平原君拒绝赵王封地。

公孙龙所代表的“离坚白”派,与惠子的“合同异”对立,并为名家内部两大学派。其学说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力,《公孙龙子·迹府》中记载公孙龙与孔子六世孙孔穿辩论“白马非马”一事,据《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载,阴阳家邹衍使赵时,与公孙龙辩论批驳了公孙龙之学说,导致平原君疏远公孙龙,公孙龙便离开平原君,此后事迹史籍无载。由于中国古代哲学偏重对伦理政治的讨论,在公孙龙故去后无人承袭其学说。

学派

名家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制度的变化促进新生事物的不断出现,旧的名称、概念(“名”)便不能确切的反映新的事物(“实”),出现了“名实相怨”的情况,从而引起了当时学术界关于“名实”问题的争辩,从而在思想战线上出现了名辩思潮。春秋末期,就有老子的“无名”说,孔子的“正名”说,战国初期有墨子的“取实予名”等等,都是企图解决这个矛盾。

战国中期,随着百家争鸣的出现和争鸣问题的深入,而使名辩思潮日益高涨。这不仅由于社会政治变革出现了旧“名”与新“实”不能适应的矛盾,同时更由于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成文法的制订颁布,在法律问题上辩析“刑名”概念的需要。于是问题性质更由政治意义而进一步转入对概念规定和逻辑问题的研究。

在这股名实之辨思潮中,有一派学者研究和探讨的主要命题是,围绕着分析事物的名称、概念和事物的实在、实际的关系,来探讨人的思维规律、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以使人的认识更好地反映、认识客观事物。在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把专门研究这种学问的人,称为名家。以惠子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在对名实问题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尤其是公孙龙在名实观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名家的起源

关于名家的起源,可推溯到春秋晚期的郑国邓析,他用诡辩方式解释郑国各项新颁的法律,后遭到子产的诛戮。但春秋末期名家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派,邓析虽从事“刑名”的论辩,但还没有发展到纯粹抽象的逻辑学的探究。故名家也称“刑名之家”,刑即形,邢名即形名。在先秦时也并不称“名家”,而称“辨士”“辨者”“察士”,西汉时才有“名家”之称。如今所称的名家,则专指惠子公孙龙为代表的一个学派。

内容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公孙龙子》十四篇,现存六篇,分别为《迹府》《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迹府》一篇记载了公孙龙孔子后人孔穿论辩的情况,是公孙龙后学汇集其言行所编成的传略。其余五篇则是公孙龙对其名辩理论的记载,其中《名实论》《指物论》是名辩理论的主要内容,《白马论》《坚白论》则是名辩理论中的两个具体辩题。

迹府

本篇题为《迹府》,“迹”,是指言行事迹,“府”,则由“收藏”引申为“汇聚”,指后人收集有关公关洪汛涛言行事迹,为他写的传略。文中先对公孙龙作了简要介绍,然后叙述了他与孔子六世孙孔穿辩论“白马非马”的过程,孔穿称若公孙龙放弃“白马非马”之论,便愿为公孙龙之弟子,但为公孙龙所拒。

白马论

《白马论》全篇主旨在于证明“白马非马”这一命题,其中认为“马”这一概念是以“形”命名,而“白马”这一概念的内涵,除了考虑马的“形”以外,还考虑了白马区别于黄马、黑马的“色”。因此“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所指的范围是不同的,“白马”这一概念并不是“马”的概念。

指物论

指物论》讨论了概念与对象关系,其中"指"是概念,"物"是概念所指的对象。公孙龙指出,概念乃人类之主观认知,仅仅包摄了对象的部分属性,而非对象的全部属性,即认为概念内涵小于对象属性。

通变论

《通变论》全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概括讨论了“二无一”的命题,这里的“二”,是指合成物,全体;“一”是指组成要素部分。这个命题的意思为:当“一”合成“二”的时候,“一”自身就产生了变化,故由合成物“二”便不再含有其所由形成的要素“一”。第二部分则运用中国古代逻辑“假物取譬”的方式,通过“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青以白非黄”和“白以青非碧”,这一系列生动形象譬喻的例证,来展开论证。

坚白论

《坚白论》是《白马论》中的观点进一步发挥,是辨别概念与感觉的不同。公孙龙认为“坚”“白”“石”三者不能共存于“坚白石”中,“坚”为性,“白”为色,“石”为形,是三种单独的概念,三者互不关联,不可同时被感知,见“白”则没有“坚”与“石”,触摸到“坚”则没有了“白”与“石”。

名实论

名实论》探讨了“名”与“实”的关系,“名”即对事物的称谓,“实”即客观存在的决定事物具有特定特征的实质、本质或属性。公孙龙赞叹古之明王的“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即古代明智的王者,注重审查名实关系,对名所称谓的实是极其重视的。因而“名”与“实”是合一的,“名”是用来制成“实”的,同时也是用来规定“实”的,故一方面要求“名副其实”,另一方面也须“实副其名”。

作品思想

名实论

名实论》是《公孙龙子》逻辑思想的纲领性篇章,其中提出了“名以谓实”的思想,以“正名实”思想为中心论题,阐述了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公孙龙认为“正名实”是逻辑的主要目的,其次,名实当,表现正确的认识;名实乱,其作用相反。故“正名实”即是从逻辑上做出“唯乎彼此”的论断。所谓“唯乎彼此”,即一个正当的“名”必须专限于某一“彼”或某一“此”,如果称某一东西为某名,但此名不是专限于这一东西,那么此名就不能成立。

而“正名实”的方法便是要遵循“物”“实”“位”“正”四大原则,“物”即名所指的客观对象;“实”即名物如其真的意思,如“白马”就是“白马”,若用“白马”称呼“马”,则是不“实”;“位”为公孙龙独创的术语,实际上是“名”与“实”之间的一种对立统一,如用“马”对应“白马”,则旷了“白”;“正”即是“名”“实”相合,不得旷位,如“白马”不能任意称为“马白”。

指物论

指物论》则是《名实论》的理论延伸,为“正名实”思想提供了认识论方面的理论基础。其开篇道:“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物,物不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公孙龙认为凡物都是可以被“指”的,如果天下没有“指”,那么物也就不能被“指”称了,因为物本身不能称为“指”。既然物都是可以被“指”称的,那就说明不是“天下无指”,而是“天下有指”;而“指”本身不是被“指”的,那就说明天下还有一种不同于物的“指”存在着。最终公孙龙得出结论:天下有两种存在,一为“物”,一为“指”,“指”就是某一类名(概念)的内涵,亦是属于这一类的具体事物的共性。而“指”自身本来就不是被“指”的,它不依赖于物而自身存在。

公孙龙在《指物论》将“指”区别于“名”,即认为“名”是“实”的称谓,但“指”是客观存在的。公孙龙指出事物表现为属性,世界上没有无属性的事物,即强调“一般”高于“个别”并且决定“个别”,割裂二者的辩证关系。这可以理解为是针对着西方哲学史上的“唯名论”而发,“唯名论”是只承认“个别”,而否认“个别”中还存在“一般”;但公孙龙把“指”,即概念或概念的内涵说成是可以不依赖于物而存在,却又陷入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唯实论”之中,即把概念、共相视为实在或实体。事物和属性的关系问题或“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认识的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即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因此《指物论》奠定了公孙龙逻辑思想的认识论基础。

通变论

《通变论》中提出了“二无一”的的分类原则,即两个异类不能合为同一类,异类的部分同点或异点不能作为分类依据。“二无一”的分类原则从概念关系上理解是阐述一般概念特殊与概念的关系问题,即两个概念合为一个新概念(即“二”),这个新概念是特殊概念,不同于合称新概念的一般概念(即“一”);从实体关系上理解是阐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问题,即整体(即“二”)与部分(即“一”)之间是各相互独立且相持不变的关系,换言之,即部分构成整体后,则改变了其原来作为部分存在的性质。按照“二无一”的分类原则,《名实论》中作出“名”与“实”之分,《指物论》中作了“物”“指”之分,《白马论》中有“白马”与“马”之分,《坚白论》则提出“坚”与“白”之分,故《通便论》实质上是公孙龙的逻辑分类理论,体现了公孙龙思想的方法论。

按照《通变论》的理论,事物的共相是永恒不变的,变得只是现实现象,现象虽在改变,但还可以有永恒的不变存在。利奥六世冯友兰认为该理论是为旧事物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护的工具,是为旧的奴隶制度服务的。因为该理论在社会实践中的结论是,现实社会中的君主虽然变成了臣子,但君主的共性不变,旧的社会制度的共相是不变的,具体社会中的改变只是暂时的现象。《通变论》最后说道:“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即君应该是统治臣的,若不能“两明”,便是“名实无当”,便不是“正举”。

白马论

《白马论》通过“假物取譬”的方式,体现了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的具体运用和发挥。“白马非马”从字面上理解是有悖于人们的认知常识的,因此“白马非马”之辩也引发了很多的争论和关注。

传统解释中“白马非马”中的“非”为“不是”的意思,这便有着混淆“马”之“名”与“马”所指之“实”的诡辩性质。但有一说将“白马非马”中的“非”解释为“不等于”或“不同于”,便是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来阐述此命题。首先从概念的内涵方面看,“马”的内涵是指一种形体,“白”的内涵是指一种颜色色,“白”与“马”是有区别的,“白马”是“白”与“马”的组合,它便不等同于马,故“白马非马”;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当需求马时,五兴村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马”的外延包括黄马和黑马,但如果只需求白马,那黄马、黑马便不符合要求了,因为“白马”的外延不包括黄马、黑马。故从“马”“白马”的需求来说,“白马非马”。

因此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解读,《白马论》讨论了个别与一般的基本问题,涉及了形式逻辑“概念论”的基本问题,将概念的同一性纳入了思想领域。逻辑学家温公颐认为,“公孙龙在强调概念保持自身同一性的同时,却否定了‘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的一面;在揭示概念之间、判断主宾词之间的对立和分离性的同时,却排斥了它们的一致性和联系。”

坚白论

《坚白论》则是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的具体运用和发挥的又一著名案例,《坚白论》中提出了“离坚白”的观点,它认为“坚”与“白”是可以脱离“石”而单独存在,即所谓“坚、白相离”,如“白”能在“白马”上得到体现,“坚”可在“坚铁”上得到体现。“石”只是“坚”与“白”在感觉上得到体现的载体之一,但如果天下没有“坚”与“白”,便没有独立的(即失去一切属性)的“石”。当看“石”的时候只看见“白”而没有“坚”,当摸“石”的时候只摸到“坚”而没有“白”,这就说明它们可以分离,所谓“离”,就是它们‘藏’起来了,这即是认为感官各有分工不能相互替代,不同的感觉在认识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因此《坚白论》实际上是感觉与理性对实体的分解与整合的问题,其核心在于论说事物的实体与属性的分离、属性与属性的分离。属性离开了实体,就成为纯粹抽象的共相、形式或“理念”,其独立性,也仅存在与感官的意识当中,不是实体性的独立而是概念的独立。同时《坚白论》中并没有否认具体之物的实在性,而又认为“坚”和“白”等共相也是实在的。

版本

目前所能见到的《公孙龙子》版本多为明清时期的版本,一般认为正统十年(1445年)校定付印的明正统《道藏》本是最早的版本,该版本也是迄今流传最广的版本,此后的诸多版本均以此为底本进行校订或注释。而以《道藏》本为底本的诸多版本中,其中多数附刻有宋人谢希深所撰《公孙龙子注》(该注本也是现存最早的《公孙龙子》注本,史称“旧注”,篇首题有“谢希深序”),故按有无谢希深注分为两个系统,主要版本如下图:

另外还有《说郛》本系统,目前流传的《说》本主要有三种:一是涵芬楼明抄一百卷本,二是宛委山堂明刻一百二十卷本,三是宛委山堂续刻四十六卷本。此外,浙江省临海市博物馆藏有一部秘籍善本,即毛晋旧藏明抄六十卷本。与《道藏》本相比,《说郛》本不仅时间更早,而且异文较多,自成一系,《道藏》系统中的许多的版本都依据《说郛》本或多或少进行了修改。

作品价值

丰富古代逻辑史

《公孙龙子》中将“名实关系”从逻辑学的角度进行分析,首次从逻辑的角度提出了正名的学说,使“名辩”学说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在中国逻辑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这是《公孙龙子》在逻辑学上的价值所在。正是在《公孙龙子》的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后期墨家总结各家思想建立了相对完整的逻辑体系,荀子在正名理论上进一步丰富了墨辩逻辑,韩非子提出了“矛盾之说”进一步完善了逻辑规律理论,从而使中国古代逻辑在先秦时期的发展达到了顶峰,成为与灵鹫山因明和欧洲逻辑并列的逻辑科学的三大渊源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孙龙子》奠定了中国古代逻辑的理论基础。

现当代学术研究价值意义

《公孙龙子》从逻辑的角度阐述了正名的原则、方法,由于它是通过语言而不是符号来阐述逻辑概率论的基本内容和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体现了中国古代对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孙龙子》为研究中国古代逻辑提供了重要的素材。

当代逻辑研究,多是从西方学术观点的介绍与学习为主,缺少对中华民族自身思维规律的发掘与研究,而《公孙龙子》通过语言而不是符号来阐述逻辑思维规律,展示了中国古代逻辑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渊源,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古代对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从这意义上来说,《公孙龙子》对中国当代逻辑研究发展方面具有启示作用。

相关研究

战国至清代

战国中后期,公孙龙及其《公孙龙子》在当时影响很大,儒、道、墨、法、阴阳等学派也对公孙龙子及其学说给予了关注与探讨,但多是从自家学派思想出发对公孙龙子及其学说的批驳。秦朝时法家思想占统治地位,至汉朝独尊儒术,公孙龙及其学说逐渐没落。一直到明末,对《公孙龙子》的研究和关注都很少,仅限于零散记载中,对其评价也不甚高,西晋司马彪甚至在注《庄子·齐物论》时道:“公孙龙有剑之法,谓之‘坚白’。”将《坚白论》当做是淬剑之法;仅有西晋学者鲁胜对公孙龙给予了正面评价,认为公孙龙“以正形名显于世”。明末清初,西方逻辑学被引入中国,名辩学有所复苏,研究《公孙龙子》的学者逐渐增多,如清代乾隆进士辛从益爱新觉罗·旻宁年间举人陈澧、道光年间进士俞樾孙诒让爱新觉罗·颙琰年间举人严可均等,但多是对《公孙龙子》的校勘训诂。

民国时期

民国年间,对《公孙龙子》的研究多是对其作注解,如王献唐作《公孙龙子悬解》、谭戒甫作《公孙龙子形名发微》、金受申作《公孙龙子释》、钱穆作《惠施公孙龙》、伍非百作《中国古名家言·公孙龙子发微》、陈柱作《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作《周秦名家三子校诠》,等等。这一时期冯友兰胡适对《公孙龙子》中的思想内容进行了一些分析解读,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认为公孙龙是以“物”表示具体个别的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公孙龙区分了普通名词,即“名”与抽象名词的不同。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把公孙龙关于“指”的概念解释为“物体的种种表德”。

现当代时期

当代,《公孙龙子》愈发得到哲学、逻辑等学界人士的重视,对其的研究也越来越全面,其研究方面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方面是从逻辑学方面,第二方面是从哲学方面,第三方面是从语言学方面。

逻辑学

在逻辑学方面,大多数学者主要是对公孙龙提出的“名”“实”“物”“位”“正”“指”等概念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分析。同时还有学者指出“白马”与“马”说明的是逻辑学中的内涵和外延区别。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谭业谦《公孙龙子译注》(中华书局,1997)、杨文《公孙龙“名实论”的逻辑哲学意义》(南通大学学报,2005)、成中英;理查德·斯万;胡星铭《公孙龙<指物论>》中的逻辑和本体论》(浙江大学学报,2009)、王永祥《中国古代逻辑的创始人公孙龙论纲》(邯郸市学院学报,2007)等。

哲学

在哲学方面,对《公孙龙子》一书思想的研究,主要研究了公孙龙的“名实观”,从唯物论和辩证法两方面审视公孙龙的哲学思想,以及用西方哲学的理论从新阐释公孙龙的哲学思想等。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王左立《公孙龙的名实观》(自然辩证法研究,1996)、屈志清《试论公孙龙的哲学思想》(社会科学战线,1979)、周昌忠《公孙龙子新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等。

语言学

在语言学方面,对《公孙龙子》一书思想的研究,主要从语言哲学,语义学和认知语言学方面进行了研究。在语言哲学方面,分析了《公孙龙子》中涉及的辩题不仅不是诡辩,而是公孙龙对于语言规律的哲学认识。在语义学方面,发掘了《公孙龙子》一书在语义学方面的思想价值,阐述了公孙龙对于语义与概念要进行区分的思想。在认知语言学方面,研究了公孙龙关于认知与语言关系的看法,以及公孙龙关于语言认知功能的看法等。同时还有学者将公孙龙的语言认知思想与弗迪南·德·索绪尔语言学思想进行了比较。在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曾祥云《<公孙龙子>辩题求解——从语言哲学角度》(湖湘论坛,2009)、陈玮《论“白马非马”的语义学价值》(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9)、朱长河《<公孙龙子>与认知语言学的语言哲学观》(外国语文,2012) 、刘利民《语言切分出的意义世界——索绪尔与公孙龙语言认知思想比较研究》(四川大学学报,2008)等。

相关评价

战国中后期到明代,提及《公孙龙子》多是负面评价。《庄子·齐物论》中就对《指物论》和《白马论》进行了直接反驳;《荀子·正名》中就指责“白马非马”论是“以名乱实”;法家的韩非也对公孙龙的学说给予了批评,认为其学说为逃离实际的无用之谈;据《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记载,阴阳家邹衍曾批评“白马非马”论为“害大道”“害君子”之辨;后期墨家对《公孙龙子》中部分观点给予认同,如在名实关系上,后期墨家主张名实相符,便与《名实论》观点一致,但后期墨家针对“离坚白”,则提出了争锋相对的“坚白相盈”,认为“坚白”存在与“石”是一回事,人感知到“坚白”又是一回事。

西汉思想家扬雄在《法言·潜夫论》中便称“公孙龙诡辞数万”;西汉思想家刘安在其《淮南子》曾说“离坚白,不可与众同道(深圳)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也”,并称“公孙龙粲然于碎而贸名”,实际上便是批判公孙龙巧言善辩不可取,扰乱了名实关系;东汉思想家王充更是评价“公孙龙著坚白之论,析言剖辞,务曲折之言,无道理之较,无益于治”,认为公孙龙及其学说仅剖析言辞,致力于言论曲折,实际上殊无道理,对治国无益处。

东晋葛洪《抱朴子·应嘲》认为“徒饰弄华藻,张迂阔,属难验无益之辞,治靡丽虚言之美”;东晋张湛注《列子·仲尼》则认为公孙龙的《白马论》“见在多有辩之者。辩之者皆不弘通,故阙而不论也”;西晋司马彪甚至在注《庄子·齐物论》时道:“公孙龙有淬剑之法,谓之‘坚白’。”,将《坚白论》当做是淬剑之法。

唐朝法琳《破邪论》道:“昔公孙龙著《坚白论》,罪三王,非五常,至今读之,人犹切齿。”;明代学者宋濂在《诸子辨》中说:“‘白马非马’之喻,‘坚白同异’之言,终不可解。”“苟欲名实之正,亟火之”,可见对《公孙龙子》评价很低,不仅很难理解,还主张将其烧掉。

明末清初之后,对《公孙龙子》的评价才逐渐客观,逻辑学家沈有鼎曾说:“(现今流行的《公孙龙子》)尽管不三不四,可能正代表晋代逻辑思想的结晶。”

学者孙中原曾评价道:“(《公孙龙子》)这在中国古代也是一篇不可多得的逻辑专论,是中国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品争议

目前学术界主流观点是,今本《公孙龙子》六篇除首篇《迹府》为其后学辑录外,其余五篇皆为公孙龙的作品,包括了公孙龙学派重要的论题和论据,足以代表公孙龙的理论学说。但自宋代以来,对于《公孙龙子》一书的真伪以及篇目数量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宋人郑樵陈振孙以及清《钦定四库全书总目》的作者认为,《公孙龙子》原书十四篇,至宋代时遗失八篇,今存六篇。

由于《隋书·经籍志》没有著录《公孙龙子》,清人姚际恒以此断定古本《公孙龙子》已经失传,今传《公孙龙子》为伪书;历史学家黄云眉也补充说,今本《公孙龙子》可能“为后人研究名学者附会《庄》《列》《墨子》之书而成”;逻辑学家沈有鼎则认为,今本《公孙龙子》除《白马论》和《通变论》开头小一段以及“鸡足三”“目不见”等个别命题外,“其余部分都很可疑”。

《隋书·经籍志》在名家里虽然没有著录《公孙龙子》,但在道家中著录有《守白论》一卷,且《公孙龙子·迹府》中说过:公孙龙子“守白之论”,故近人王献唐栾调甫杜国庠等认为《隋书·经籍志》所录《守白论》即《公孙龙子》。杜国还指出:“这部书在先秦名学的发展上形成了它的重要的一环,在思想和文字上反映了战国当时的社会,都是不容易作伪的。”

此外,现代学者庞朴认为《公孙龙子》一书,自古以来就是六篇,无十四篇,并认为,今本《公孙龙子》六篇决非伪书,“很有可能是他的弟子母子之属,于秦时编定的,”其中,“除《迹府》一篇是传略性的记录外,其他五篇,实在是一个完整而不可或缺的体系”,是根本伪造不出来的。

近人顾实在其《汉书艺文志讲疏》指出《迹府》一篇并非原书,民国学者刘汝霖在其《周秦诸子考》中也持此论,认为此篇是汉朝编书者从《吕氏春秋》一类书采入,而加增首句‘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作为传记,将其置于《公孙龙子》第一篇。”

参考资料

..2023-10-29

..2023-10-27

..2023-10-27

..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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