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2011年成立的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22:48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前身是成立于2006年3月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2009年2月更名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1年5月,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申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请示》(中红字〔2011〕30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85号),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中心简介

长期以来,事业发展中心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通过创办公益性实体、建立专项公益基金、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致力于养老服务、教育助学、救助扶贫、文化宣传等公益事业。在工作中,发挥公益机构优势,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公益模式,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目前,事业发展中心已初步形成“曜阳老年公寓”、“曜阳托老所”和“曜阳保姆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并研究制订了“曜阳”养老标准;正组织实施面向失能老人的“曜阳关爱行动”;已建双语学校,践行“让每个孩子都获得成功”的“拔萃”教育理念,融入红十字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力推助学计划,资助家境贫寒“红萃生”,并在贫困地区筹建公益“拔萃小学”;有效发挥已设立的“仁爱”、“江上青教育”、“红十字文化发展”三大公益基金的作用;实施好“同心·博爱”系列培训计划等,着力打造“曜阳”养老、“拔萃”教育、“博爱中国”文化三项公益品牌。

红十字事业源远流长,任重道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全体同仁在总会党组的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将秉承宗旨,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高举公益大旗,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规范有序工作,始终抓好团队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争取为发展中国红十字事业,建设和谐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为“事业发展中心”,英文名称为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 of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缩写为BDC。

第三条本单位地址是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颐园,邮政编码100873。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政府财政资助、社会捐赠、经营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举办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本单位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单位的宗旨是为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所属公益实体的管理和指导,社会捐赠接收和管理以及对外交流工作。

第三章举办单位

第十条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举办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举办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明确总会发展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配备总会发展中心管理层;

(三)监督总会发展中心运行;

(四)审定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五)支持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依法履行职责;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为中心法定代表人。本单位管理层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成,通过主任办公会履行决策职责。

第十二条管理层在总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完成总会交办任务;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总会汇报工作;

(六)总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总会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总会党组聘任;中层管理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聘用程序由管理层研究聘任,报总会备案。

第十四条管理层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按照总会要求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总会发展中心主任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总会发展中心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中心第一个会计年度自成立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十七条总会发展中心采取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账目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条总会发展中心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和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保障资产安全合理使用。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必要时,总会可派人或指定独立机构对中心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九条总会发展中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重大投资和重大资产变更由中心管理层研究后报总会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总会发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总会发展中心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二条总会发展中心接受总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会发展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员工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总会发展中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规范中心的日常运行。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总会和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举办单位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对本单位基本信息(章程、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网址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捐赠资金的执行使用等情况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应由总会决定。总会终止决议应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中心在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总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事记

2006年

2006年3月20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经总会批准正式成立。

2006年9月,“三全博爱助学基金”成立。

2007年

2007年4月,“红十字文化发展基金”成立。

2007年4月21日,“博爱中国――走进扬州”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07年6月,“仁爱基金”成立。

2007年10月23日,《博爱中国·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公益晚会在广西南宁市自治区体育馆举行。

2007年11月3日,北京市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奠基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7年11月9日,《博爱中国·走进成都》大型公益晚会在金色歌剧院举行。

2008年

2008年2月16日,事业发展办2008年工作会议在扬州市召开。

2008年5月23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原中国红基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华参加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批赈灾工作组前往四川省灾区,进行救灾物资发放和灾后重建考察工作。

2008年6月5日,“两岸同心·重建家园”大型赈灾晚会在北京星光演播厅录制。

2008年6月4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江丹一行来到绵阳市地震重灾区考察灾情,落实基金会资助项目,慰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赴绵阳灾区工作组全体同志。

2008年6月23日,为了抚慰5·12汶川地震灾区孩子们受创的心灵,北京拔萃双语学校举办“红十字夏令营”,安排灾区的孩子在北京复课,并且组织他们到天安门广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科学技术馆延庆八达岭奥运会场馆等地参观游览。

2008年12月27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建校十周年庆典活动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09年

2009年2月4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会议在唐山迁安市召开。

2009年2月26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正式更名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2009年4月9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仁爱重生行动”救助贫困重症肌无力患者启动典礼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举行。

2009年6月,“灿若星河——中国明星油画肖像展”公益活动启动。

2009年9月7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2009—2010学年开学典礼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大操场举行。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名誉校长江泽玲女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苏菊香,国家总督学、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原教育部副部长柳斌,北京国际汉语学院院长、原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朝阳区区委书记陈刚,朝阳区教委主任孙其军平房乡党委书记吴学文等领导到会。

2009年10月31日,《博爱中国·精彩苏州》大型公益晚会在苏州市体育中心举行

2009年11月7日,扬州市曜阳国际老年公寓落成典礼在扬州举行。

2009年11月7日,《博爱中国·情满扬州》大型公益文艺晚会在扬州体育公园体育馆举行。

2009年11月15日,仁爱传递 情动中国慈善公益行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0年

2010年1月31日,“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医疗合作”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

2010年2月22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0年度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2010年4月12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感受春天·放飞梦想》首届风筝节在校操场举行。

2010年5月8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荣威80 70 550》全时数字公益演唱会在北京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

2010年5月26日,陶玉玲女士担任“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项目形象代言人。

2010年6月6日,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宣告落成。

2010年6月26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荣威80 70 550》全时数字公益演唱会在南京五台山体育场举行。

2010年7月14日,转拨10万元捐款至四川省双流红十字会,用于“慰问双流区安康家园汶川地震受灾学生活动”

2010年9月,北京拔萃蓝天双语幼儿园开班。

2010年9月6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2010—2011学年开学典礼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大操场举行。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名誉校长江泽玲女士,原教育部副部长柳斌,中国红十字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伟,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主任高崇华,北京国际汉语学院院长、原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朝阳区区委书记陈刚,朝阳区教委副主任刘丽彬张朝晖平房乡党委书记马国勇等领导到会。

2010年10月16日,首批全国劳模重阳节入住北京曜阳。

2010年11月6日,《博爱中国·唱响南通》仁爱传递公益晚会在南通体育会展览中心体育场举行。

2010年11月22日,“和韵天歌——感悟《道德经》”歌咏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

2010年11月22日,“海峡两岸四地研讨会”在香港会展中心召开。

2010年12月3日,浙江省红会、富阳区政府领导视察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

2010年12月16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第四届科技文化中国艺术节汇报演出”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10年12月30日,仁爱自然医学专项基金(专家)志愿者活动中心在北京紫泉会馆正式揭牌成立。

2011年

2011年2月11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1年度工作会议在徐州市召开。

2011年2月28日,“曜阳”品牌荣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0年年度创造奖。

2011年2月28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公益晚会项目荣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0年年度创造奖。

2011年4月15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在扬州市召开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建设与管理工作座谈会。

2011年5月,“江上青仁爱教育基金”启动。

2011年5月10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关于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85号),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2012年5月27日,《博爱中国·走进杭州》大型慈善公益晚会暨庆祝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首期落成晚会在浙江省杭州市省人民大会堂举办。

2011年5月28日,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首期落成新闻发布会在杭州西子宾馆召开。

2011年9月10日,《博爱中国·唱响德阳》大型慈善公益晚会在德阳举行。

2011年9月23日,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举行联谊介绍会在北京密云区举行。

2011年10月9日,《我们的重阳节·我们的曜阳》大型公益演出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11年10月16日,江丹主任带领中心有关同志到太仓市中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进行学习考察。

2012年

2012年1月12日,“仁爱救助脑瘫患儿专项基金”正式启动。

2012年2月20日,事业发展中心建设和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4月16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办公室主任高崇华、人事处处长肖连敏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考察指导工作,并对江丹主任、吴昂坪副主任、黑德昆副主任三同志进行了职务任命的通知。

2012年5月6日,博爱县中国·温暖夕阳——5·8博爱周系列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扬州市举行。

2012年5月26日,上海市百名专家大型义诊活动暨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入住仪式在富阳区举行。

2012年6月28日,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业。

2012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国中央电视台12频道录制了《平安365》栏目急救小知识宣传片,并于7月10日11点首播,开创了红十字会紧急救助知识在央视推广的先河。

2012年7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专项基金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7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12年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3年

2013年1月12日,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副政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顾问刘世民和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带队的“2013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启动仪式在青海省西宁市福利院举行。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强卫,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苏宁,省人大副主任昂毛,省政协副主席、省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鲍义志,省军区副政委崔长英,武警青海总队政委孔令柱,中国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高崇华等领导出席。

2013年1月15日,由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与扬州市琼花观社区联合共建的“扬州曜阳琼花观社区托老所”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曜阳托老所”。

2013年2月至3月,事业发展中心携手少儿频道共同在佳木斯市彝良县等地举办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50周年公益演出,并向当地部分学校捐赠了电脑一体机、“数字景山网络联盟”远程教育系统,亲情手机、汉语图书等物品。

2013年3月8日,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来取得医保资质,为方便老人就医和保障老人健康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2013年3月13日,事业发展中心2013年度工作会议在雄县召开。江丹主任作重要报告,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争取实现新形势下中心工作的全面发展。会议表彰了2012年中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心主任与分管领导签定了2013年工作目标责任书,标志着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分管领导负责制正式实施。

2013年3月25日,事业发展中心与北京拔萃双语学校联合成立拔萃学校建校1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旨在通过领导组织拔萃学校十周年校庆系列纪念活动,总结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就,促进拔萃教育品牌的发展。

2013年3月27日,人民日报(2013年3月27日第七版)发表了由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向东同志撰写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龄服务中的作用——中国红十字会的做法和启示》一文,对事业发展中心的公益养老事业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3年4月9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一行在商洛市开展关爱失能老人慰问考察活动,慰问了丹凤县商山中心敬老院和商州区杨峪河镇杨树林村的失能老人,商洛市委书记魏增军、陕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王安永及商洛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2013年4月16日至28日,由事业发展中心、中央统战部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青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共同开展的“同心·博爱新疆乡村医生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5名乡村医生参训。28日培训班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厅举行隆重的结业仪式,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出席结业仪式。

2013年5月6日,事业发展中心携手三菱(中国)赴雅安地震灾区捐赠三台价值110余万元“帕杰罗·畅劲”越野车雅安市副市长王东林、三菱(中国)公司销售统括部总监崔寒川共同参加了捐赠仪式。

2013年5月8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一行前往江西省瑞金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关爱失能老人慰问活动,同时为建立托老所做前期的筹备工作。江西省政府副省长谢茹、江西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方娅赣州市副市长孙黎明等有关领导参加了慰问活动。同月,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江西共建10家曜阳托老所,“曜阳托老所失能老人关爱行动”正式启动。

2013年5月8日,事业发展中心携手北京体育大学社会体育系在雅安市芦山县隆兴中心校举行“运动让我们更加坚强”主题拓展活动。

2013年5月8至9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接受扬州市教育局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素质教育督导,督导结果被评定为优秀。

2013年5月11日,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复(红机党发〔2013〕9号),正式成立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

2013年5月18日,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前往延安市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等地慰问十家爱心护理院的失能老人,商讨共建“曜阳”托老所事宜,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顾问张穹等领导参加了慰问活动。同月,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陕西省共建10家曜阳托老所。

2013年5月26日,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开业庆典暨华山医院中西医结合老年病与延缓衰老研究基地挂牌仪式在杭州富阳市举行,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同志为“曜阳”老年医院揭牌。

2013年6月4日至5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同志一行前往河北慰问平山敬老院和邯郸市红十字老年护理院的失能老人,商讨共建“曜阳”托老所事宜。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副政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顾问刘世民,河北省政府原特邀咨询孙士彬,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会长张志鑫,河北省武警总队政治部主任李天文和当地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同月,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河北省共建10家曜阳托老所。

2013年6月,经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事业发展中心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进一步充实中心各部门力量。

2013年6月6日,经夏河县政府申请和事业发展中心批示,夏河县拔萃公益小学资助工作正式立项。

2013年6月16日,事业发展中心首个“拔萃公益小学”——衡南县拔萃小学在湖南省衡南县茶市镇落成。

2013年6月18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带队,赴湖北商讨共建“曜阳”托老所事宜,看望慰问了康寿福利院的失能老人。

2013年6月30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西医结合老年病与延缓衰老研究基地”揭牌——上海医学专家举行大型义诊活动在扬州曜阳康复医院举办,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扬州市有关部门和给予康复医院无偿捐助的美中慈善基金会等爱心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2013年7月2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带队,赴广西商讨共建“曜阳”托老所事宜,看望慰问了中心敬老院的失能老人。河池市市长何辛幸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3年7月,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湖南省、湖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23所曜阳托老所。

2013年7月17日,由事业发展中心协办的“仁者之歌——感悟《论语》咏诵会”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会议大厅举行,这是继去年10月“和韵天歌——感悟《道德经》咏诵会”之后,“中华经典系列咏诵”作品再次走进世界文化交流的殿堂。

2013年8月5日至10日,由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曜阳托老所第一期护理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八省市的革命老区60家曜阳托老所共113名养老护理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

2013年8月6日,五指山市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签订一期共30亩医疗项目用地合同。

2013年8月,北京拔萃双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总计11189平方米的国际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建设)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2013年8月28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福清市项目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老年公寓。

2013年8月29日,事业发展中心与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养老、医疗产业各项业务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

2013年8月30日,中心2013年年中工作汇报会会议在北京召开,江丹主任作重要讲话,要求按照目标责任书上半年完成情况,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2013年9月3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带队,赴黑龙江省商讨共建“曜阳”托老所事宜,看望慰问了巴彦万发敬老服务中心和哈尔滨市民众老年公寓的失能老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副政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顾问刘世民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3年9月6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2013-2014学年度开学典礼在学校操场隆重举行。拔萃学校名誉校长江泽玲女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典礼。新学期,北京拔萃双语学校“红萃生”招收规模和范围继续扩大,拓展到延安市井冈山市、青海等地,在校“红萃生”已达156人,全年资助金额将达到400余万元。

2013年9月22日,由事业发展中心发起的养老服务公益项目“曜阳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金梦圆老年乐园举行,这标志着曜阳养老事业中又增添了一支新的社会力量。

2013年9月22日,感恩十年——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举办,社会各界代表、学校师生和家长近四千人出席了此次活动。该活动展现了拔萃学校建校十年素质教育成果,反映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建校十年历程和取得成绩的宣传片、纪念画册的制作完成与此次活动一并构成庆祝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建校十周年纪念活动内容。

2013年9月22日至26日,由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曜阳托老所”院长培训班在北京举办,共有来自全国11个省区的70名院长参加培训。国家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李宝库,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中国社会发展战略》杂志副总编青连斌,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副处长张晓峰,北京恒世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庆满等领导和专家为学员们授课。

2013年9月24日,事业发展中心根据爱心企业捐赠意愿设立的“正坤助学金、奖学金及奖教金项目”的第一期发放仪式在青海省都兰县举行,江丹主任出席活动并为获得资助和奖励的师生代表颁发荣誉证书,2013年共有620名师生获得该项资助和奖励。

2013年9月27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一行,看望慰问了山东临沂市失能老人,并就“曜阳”托老所共建事宜与有关方面进行了磋商。

2013年9月28日,事业发展中心受美中慈善基金会委托,向江苏省高邮市人民医院转捐飞利浦1.5T核磁共振设备,该设备将极大的提升高邮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诊断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2013年9月,扬州世明双语学校获得“江苏省红十字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2013年9月,《人民日报》社所属全国性大型月刊《人民论坛》发表长篇文章《用大爱熔铸优质教育——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十周年办学实践纪实》,盛赞北京拔萃双语学校“积极传承并弘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精神,……秉持‘让每个孩子都得到充分发展’的办学理念,紧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核心命题,致力于让更多的孩子享受更为优质的教育。

2013年9至11月,以“秋山红叶日彰昭”为主题的拔萃建校十周年校史展览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校内举办。

2013年10月13日,中心组织全国曜阳托老所共同开展重阳节关爱老人活动。“博爱中国·我的曜阳·我的重阳”公益慰问活动作为此次重阳节关爱老人活动的主会场在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举办,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委老干部局、扬州市红十字会扬州世明双语学校等单位的来宾和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扬州市各界老人共400余人一同参加了活动。

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29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举办第五届校园科技文化中国艺术节暨建校十五周年庆典活动,展示建校十五年来取得的素质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特色教育长效发展。

2013年10月15日,事业发展中心十佳劳伦斯冠军委员会专项基金成立。

2013年10月16日,由事业发展中心和深圳市安多福消毒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安多福生命健康基金”在深圳成立。该基金专项资助患有褥疮、烧伤烫伤火器伤、大面积外伤创面且家境贫寒的患者,帮助患者早日脱离病痛困扰,以及研发相关治疗技术和治疗手段。

2013年10月18日,福州曜阳项目经过招拍挂取得福建省连江县桃园村147亩土地,包括17亩医疗用地和130亩商服用地,标志着福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建设正式启动。

2013年10月18日,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工会批复(红机工发〔2013〕3号),正式成立事业发展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3年10月22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慈善之夜”启动仪式暨中国慈善年度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中央电视台副台长魏地春和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等嘉宾一起点亮了“中国慈善版图”,见证慈善在中华大地上星火燎原的态势。

2013年10月25日至26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赴山东省沂南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主题日”活动,通过参观沂南县红嫂纪念馆和孟良崮战役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

2013年10月28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安徽省“蚌埠曜阳华鼎国际养老养生中心”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养老项目。

2013年10月30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河北“邯郸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养老项目。

2013年11月1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湖南省“衡阳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养老项目。

2013年11月4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一行赴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康颐养老院、乌当区羊昌镇马场小学进行慰问调研。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北京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顾问史绍洁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3年11月12日至16日,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国红十字会指导,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青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共同主办,中日友好医院承办的“‘同心·博爱’藏区乡村医生培训班”在京举办,来自拉萨市和云南、四川、甘肃、青海四省藏区60名学员参训。16日,培训班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举行隆重的结业仪式,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出席并做主旨讲话。

2013年11月15日,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事业部赴云南省红河县架车乡龙尼村考查龙尼小学,正式启动红河县拔萃公益小学资助工作。

2013年11月,在中央党校2014年案例教学项目申报中,“如何破解养老难题--曜阳养老的探索与启示”通过了课题申报、答辩和评审,2014年将正式走进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课堂。

2013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7日第5版)开辟专栏,邀请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的领导、专家就“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大有作为”进行解读。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闫青春进行了题为《扶持壮大社会组织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访谈;刊发了江丹主任署名文章:《坚持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曜阳”养老事业发展的实践与探索》和全国人大常委、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文章:《让社会组织成为养老服务生力军》。

2013年11月18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辽宁省“大连曜阳国际老年社区”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养老项目。

2013年11月28日,中心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工会章程》,宣读了工会各委员职责,通过不记名投票选举出了首届中心工会委员。

2013年12月1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慈善之夜”颁奖晚会在中央电视台总部举办,由事业发展中心推荐的丹凤县商山敬老院(陕西省第一家曜阳托老所)院长徐升莲获得CCTV慈善之夜慈善人物奖,江丹主任作为颁奖嘉宾出席,并向民政部捐赠慈善之夜奖杯。

2013年12月4日,江丹主任一行到济南市参观并指导拔萃双语幼儿园筹备和建设工作。

2013年12月5日,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教育电视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针对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二套节目的改版进行合作。

2013年12月10至12日,在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小学部校长及教师代表一行7人赴北京府学小学和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学习交流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先进经验。

2013年12月12日,事业发展中心与爱心企业签订广东省三水“曜阳云东海国际老年公寓”合作协议,在当地筹建曜阳国际养老项目。

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事业发展中心“UCB健康希望基金”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举行“红十字999远程医疗急救车”捐车仪式。

2013年12月21日,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传书一行到位于密云的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开展的“曜阳”养老工作进行调研,并听取了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对事业发展中心及“曜阳”养老工作的汇报,陈传书书记对事业发展中心开展的“曜阳”养老项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3年12月26日,事业发展中心江丹主任与中央党校青连斌教授接做客CCTV12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直播间,共同讨论公益性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养老问题。

2013年12月28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携爱心企业家远赴国家级贫困县——云南省红河县,看望并慰问了红河县社会福利中心的老人与孤儿们,并在红河县架车乡援建了一所拔萃公益小学。公安部边防局大校、事业发展中心顾问邵振翔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鸿,云南省武警总队办公室主任石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刘宇,红河州政府副州长李成武,红河县委副书记刘杰,爱心企业家林学春、王葆宁等领导和嘉宾参加了慰问和捐赠活动。中国永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怡华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活动提供了捐赠物资和善款。

2013年12月31日,五指山市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奠基仪式在海南省五指山市举办,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出席仪式并讲话。

中心LOGO

1、红色“十”字,周围8颗心由大到小围绕,下面是英文缩写“BDC”。

2、会标整体造型似中国国花“牡丹”,暗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中国特征”。牡丹花语:圆满、富贵、繁荣兴旺、真爱不变。

3、盛开的百花之王“牡丹”与红“十”字融为一体,寓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富贵吉祥、繁荣兴旺。周围的8颗“心”,表达了四面八方的各界爱心人士以花为媒、广交朋友、促进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体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奉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4、会标整体展示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朝着国际化不断迈进的发展方向,以及蓬勃向上、和谐发展的无限生机和活力。

5、花瓣柔柔层层爱,芳蕊茸茸灼灼开。百花丛中红会笑,一片爱心尽揽怀。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08-08

我们的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08-08

大事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08-08

我们的LOGO.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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