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目人 :中国元代西北部突厥民族的统称

更新时间:2023-07-28 12:26

色目人(Semu)是指在蒙元王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对除蒙古以外的中国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各族人的概称。

“色目"一词,虽然在唐朝初期就已出现,但当时是指代各种不同的人或种类名目。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曾解释过这个词,将其用于描述祝、史、射、御、医、卜、百工等不同的技艺和职业,以区分它们的种类。蒙元时期时,"色目"一词则是被用来作为蒙古语中的"合里·亦儿坚"(qari irgen 外人,其他人)的译语来使用,“色目人”一词也逐渐演变成对西域等地区的外来族群的专称。

在元代建立后,蒙古帝国开始推行各民族相互融合的政策,为方便统治,西域各族群被统一归为色目人,他们逐渐在中国中原地区定居,并形成了自己的社群。这些色目人包括了来自蒙古、突厥、回鹘、波斯、阿拉伯、蒙兀儿等地区的人群。在元代的社会等级划分中,色目人的地位仅次于蒙古族,高于汉人和南人。他们中的富豪和权贵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蒙古人的得力助手。色目人在政府机关中占据显要地位,拥有特权和优待,包括参与政治决策、担任官职以及享受财富等方面。在这一过程中,一些色目人成为了政府的核心成员,负责重要职务。比如在孛儿只斤·窝阔台时期,回族奥都刺合登童以其出色的财务才能成为元朝财政大臣,而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期的回回人阿合马也因其精湛的财政管理而备受推崇。孛儿只斤·图帖睦尔时期的钦察人伯牙吾台·燕铁木儿以其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被封为王,成为元朝政府的关键决策者。还有一些色目人因其才德兼备而被任命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在元世祖时期,畏兀儿人廉希宪和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瞻思了因其杰出的领导才能而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他们的贡献得到了广泛的赞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赛典赤,他在担任云南行省的第一任省长(平章政事)期间,通过兴修水利、创建学校、团结各族人民和维护社会秩序,对于云南地区的边疆开发、与邻近地区的联系和内地的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到了明朝,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除蒙古、色目人和汉族等族群之间的界限,不仅仅改变了他们的身份符号,还通过通婚等方式来实际促使不同族群之间相互融合,以达到消除华夷界限的目的。明初通过将蒙古、色目等人迁移到内地,形成了民族大融合的局面,人们久而久之开始互相忘记各自的族群身份,色目人的划分也逐渐走向消亡,并最终消失。

色目人在元朝是占主体地位的,元代不仅建立了色目人的合法地位和法律制度,而且设立了行省和路司的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色目人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时颁布了有助于促进贸易和商业的法律法规,保护了色目人的合法权益。而色目人的科技、文化、技艺和宗教的发展,也对中原地区的文化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辞义源流

"色目"一词在唐朝初期就已出现,其本义为指代各种不同的人或种类名目。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曾解释过这个词,将其用于描述祝、史、射、御、医、卜、百工等不同的技艺和职业,以区分它们的种类。而“色目人”在唐朝后期和宋代前期主要是指姓氏稀少、相貌与中原人不同的人。到了宋代中后期,“色目人”的概念逐渐扩大,用于泛指外来族群

而到了元朝时期时,"色目"一词则是被用来作为蒙古语中的"合里·亦儿坚"(qari irgen 外人,其他人)的译语来使用,“色目人”一词也逐渐演变成对西域等地区的外来族群的专称。

历史沿革

唐宋时期

唐朝,这个词广泛用于各种官方和私人文献中,包括律令、政策文件以及历史记载。它被用来指代各种不同的群体或类别,涵盖了人类社会中的多样性。例如,在税收方面,各种税收名称被称为"色目",在政策中具有不同的种类和名目。这个词还在社会、文化和民俗方面得到广泛应用,用以描述不同的社会群体、文化特点和社会习俗。

宋朝前期,它开始被用来描述姓氏稀少或不常见的人,被称为"色目人"或"榜花",这意味着他们的姓氏与主流社会中的姓氏不同。《南部新书》所记反映出早在宋朝初期以来,「色目人」已作为一个专名词出现,指的是姓氏生僻的所谓「杂姓」人物。

在宋元时期,“色目”这个词的用法一直在变化。在蒙古国的前四汗(成吉思汗孛儿只斤·窝阔台孛儿只斤·贵由孛儿只斤·蒙哥)时期,"色目"(蒙古语:qari irgen)用来指称蒙古国统治范围内除蒙古人之外的所有被征服或联合的对象。这个用法反映了蒙古人对自己和其他族群之间的两分认知。后期随着蒙古帝国的统治扩展到汉地(中国),"色目"的用法发生了变化。孛儿只斤·忽必烈及其后继者主要统治了汉语人群,因此为了区分汉语人群和外来族群,"色目"逐渐不再包括汉语人群,而专指来自西域诸国的人。这个过程中,"色目"开始成为西域诸国人的专称。

蒙元时期

在蒙古帝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及其继任者们开始征服西亚和中亚地区,将这些地方纳入了蒙古帝国的统治范围。这导致了大量的西域和中亚人群被蒙古帝国征服并逐渐与汉地接触和融合。在元代建立后,蒙古帝国开始推行各民族相互融合的政策,色目人逐渐在中国中原地区定居并形成了自己的社群。这些色目人包括了来自蒙古、突厥、回鹘、波斯、阿拉伯、蒙兀儿等地区的人群。他们在政治、军事、商业和文化交流等领域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并与当地的汉族社会进行交流和融合。

在蒙古帝国早期,色目人与汉人和南人一样都被征服,但色目人的归顺时间较早。畏兀儿人于1209年归顺,不久之后哈刺鲁人也归附元太祖成吉思汗。从1218年蒙古攻西辽之战,1219年蒙古进攻花刺子模(中亚地区)开始,蒙古开始统一中亚和欧洲地区。

色目人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蒙古帝国牵制了汉人和南人,加上他们有一定的治国能力,在后来四等人的划分中占据优势地位。

元代将人们分为不同的社会等级,其中蒙古和色目人位于一级,而汉人和南人则位于另一级。这意味着蒙古贵族占据着统治地位的主导地位,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而色目人仅次于蒙古族,他们中的富豪和权贵(也就是有“根脚”的色目人)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蒙古人的得力助手。他们在政府机关中占据显要地位,拥有特权和优待,包括参与政治决策、担任官职以及享受财富等方面,享受着更多的政治和社会权益。在这一过程中,一些色目人成为了政府的核心成员,负责重要职务。

在元太宗时期,回回人奥都刺合登童以其出色的财务才能成为元朝的财政大臣,而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期的回回人阿合马也因其精湛的财政管理而备受推崇。女孛儿只斤·图帖睦尔时期的钦察汗国伯牙吾台·燕铁木儿以其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被封为王,成为元朝政府的关键决策者。还有一些色目人因其才德兼备而被任命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在元世祖时期,畏兀儿人廉希宪回族赛典赤·赡思丁·瞻思了因其杰出的领导才能而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他们的贡献得到了广泛的赞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赛典赤,他在担任云南行省的第一任省长(平章政事)期间,通过兴修水利、创建学校、团结各族人民和维护社会秩序,对于云南地区的边疆开发、与邻近地区的联系和内地的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明初时期

到了明朝,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除蒙古、色目人和汉族等族群之间的界限,不仅仅改变了他们的身份符号,还通过通婚等方式来实际促使不同族群之间相互融合,以达到消除华夷界限的目的。比如:朱元璋就曾下诏,强迫蒙古、色目人与汉人通婚,禁止他们本族自相嫁娶,这个举措加快了色目人同化的速度,更进一步促使色目人和汉族融合。

正是深受居住地民族的影响及融合,在元朝灭亡后,彼此间没有什么关联的各个色目族群,很快就失去自己的身份归属。而融入到徙居地的色目人,又有很多在出仕后更改姓名,以求抹去色目人的身份特征。久而久之,色目人的族群身份便不再明晰,最终消亡。

具体成分

族群成分

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一书中记载色目31种:哈刺鲁、钦察汗国党项族、阿速、秃八、康里、苦里鲁、刺乞歹、赤乞歹、畏吾兀、回族、乃蛮歹、阿儿浑、合鲁歹、火里刺、撒里哥、秃伯歹、雍古歹、蜜赤思、夯力、苦鲁丁、贵赤、匣刺鲁、秃鲁花、哈刺吉答歹、拙儿察歹、秃鲁八歹、火里刺、甘木鲁、彻儿哥、乞失迷儿。

钱大昕《元史氏族表》探查,则有23种:畏兀、唐兀、康里、乃蛮、雍古、钦察、阿速、迦叶弥尔、宾夷、族、突甘斯、威木鲁、土波思乌斯藏摄族、回回、也里可温、木速蛮、合刺鲁、合鲁、阿鲁浑、尼波罗、板勒纥城、谷则干儿、伊吾庐。

近代屠寄《蒙兀儿史记·色目氏族表》考索有26种:乃蛮、合儿兀鲁、畏兀儿、唐兀、雍古惕、甘木鲁、赤乞歹、吐蕃、回回、也里可温、曲儿只歹、阿刺温、苔失蛮、火里刺、吐火里刺、乞失迷儿、尼波罗、康里、钦察、阿速、薛儿客速、密赤思、客剥儿、贵赤、秃鲁花。学者张帆认为色目人的内部结构,显示出一种「模块」式结构,而非「圈层」式结构。称其为模块式结构,似乎与以往对色目人集团进行平面罗列的做法没有什么区别。第一,构成色目人的诸多模块,大小悬殊,不宜同等看待。重要的是搞明白有哪些大模块,这样色目人的轮廓就显明了。第二,大模块以外的小模块十分细碎,数量难以落实,也没必要完全落实。「色目人到底一共有多少种人」这样的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第三,不宜把「回族」简单视为色目人当中的一大模块,而应视为大模块的补充概念。

模块划分

学者张帆认为元朝时期色目人当中可以区分出十个大的模块:

1乃蛮人,活动于漠北草原西部,是元代色目人中离蒙古族最近的,也是被蒙古最早征服的。元朝后期,他们已经脱离了"色目"范畴,被视为蒙古人。

2汪古人,回鹘、沙陀等部族混杂形成的一个族群,主要活动于阴山山脉北麓的内蒙古地区草原。

3西夏人,也称唐兀人或河西人,是西夏国的遗民。西夏的统治者本来是党项人,但经过二百多年发展,在西夏似乎已经初步形成一种地域认同,以党项人为核心,吸纳了当地的汉人、吐蕃人等族群,成为元朝的"西夏人"。

4吐蕃人,即藏族先民。元代进入内地的吐蕃人大多是僧侣。

5畏兀儿人,即高昌回鹘。回鹘人西迁后的一大分支,活动于以吐鲁番为中心的新疆中部偏北地区。在元朝尚未伊斯兰化,主要信仰佛教,也有信仰景教的。

6哈刺鲁/阿儿浑人,这是两个毗邻的部族,都源于西突厥。哈刺鲁人就是唐朝的葛逻禄,活动于巴尔喀什湖以南,阿儿浑人位置更西一些。两个部族的活动范围基本都在今天哈萨克斯坦境内,历史上称为"七河地区",因为这一带有七条河流人巴尔喀什湖而得名。该地区位于天山西端,也被称为西部天山地区。

7花刺子模人。这是个地域人群概念,指花刺子模帝国统治下的中亚居民。花刺子模是一个古老的部族,主要活动于中亚西部、里海东侧。12世纪强大起来来,建立了覆盖中亚、西亚的庞大帝国。它的中亚统治区域囊括了中亚河中地区地区(阿姆河锡尔河之间的平原地带带)和费尔干纳盆地,包括今天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两国全部,以及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阿富汗的一部分。这里在古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族大熔炉",活动过许多多的部族,很难给蒙古征服前夕的当地人找出一个准确的概括性名称。以往的研究大多把这里的人群称为为"中亚突厥人",这样的称谓有两个问题:一是这里虽然逐渐突厥化,但从人群成分上说并不能等同于突厥人;二是会与上面提到的哈刺鲁/阿儿浑人混淆。因此称当时这里的人为"花刺子模人"。

8波斯人,西亚伊朗地区的主要部族。被蒙古征服前夕,大都处于花刺子模统治之下。

9阿拉伯人,阿拉伯半岛北非的主体民族。被蒙古征服的阿拉伯人主要限于两河流域。不过有些阿拉伯人在唐宋时期就沿海路来到中原地区,居住在南方沿海城市。他们的后代,只要是保持伊斯兰教信仰的,在元朝应该也属于色目人。

10康里/钦察汗国/阿速人。这是三个大致毗邻的游牧部族,从东向西依次分布在咸海、里海以北直至顿河下游的草原上。族源十分古老,也比较复杂,共同特征是与与突厥有关或逐渐突厥化。以骁勇善战著称,被蒙古征服后,大批人被编人军队,到东方作战和镇成战。

其他模块

除了上面提到的十大主要模块外,元朝时期的"色目"族群还包括许多规模相对较小且不太引人注意的模块。这些小模块包括斡罗思(俄罗斯)人、乞失迷儿(克什米尔)人、忻都(印度)人、术忽(犹太)人、拂(西亚西西部边缘至欧洲)人、啰哩(吉普赛)人等等。对于这些小模块,很难完全梳理清楚,只能做出大致描述。

回族则是蒙元时期"色目"族群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未包含在前述的十大主要模块中。这是因为回回人的性质与前述提到的各种人群有所不同。前述的各种人群多是部族或地域概念,而回回人主要是一个文化或宗教概念。这些人群大多是原生的,而回回人则是一个次生的概念,是由汉族用来称呼一些特定的群体。

因此,应将回回人视为"色目"族群十大主要模块的一个补充概念。最初它指代了喀喇汗王朝统治下的回鹘人,但后来逐渐扩大,有时泛指西域人,甚至有时可用来代指"色目"人。然而,到了元朝时期后期,对"回族"这一概念基本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理解,即它包括上面提到的七花刺子模人、八波斯人、九阿拉伯人这三个部分,再加上塔里木盆地南侧的回鹘人。尽管这些人的籍贯分散,语言各不相同,但是伊斯兰教的信仰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文化共同体。

补充说明

1.塔里木盆地南侧的回鹘人,曾受喀喇汗王朝统治,已经伊斯兰化,过着定居生活,史料通常会以所在或临近城市定性他们的归属,比如称其为金玉国或斡端(今和田)人、鸦儿看(今莎车县)人、可失哈耳(今喀什)人等。学者张帆认为或许可以把他们视为一个整体模块,但很难给出简明而精确的定义,因此,暂时还是当作一系列小模块看待。他们与畏兀儿人同为当今维吾尔族的祖先,不过在元朝时期并不混淆。

2.学者张帆提到蒙元时期回回人中,比重最大且最重要的是花刺子模人。当今所知一些蒙元时期最有名的回回人,比如牙老瓦赤、赛典赤·赡思丁阿合马,都是花刺子模人。其次是波斯人,再其次是阿拉伯人以及塔里木盆地南侧回鹘人。中学历史教材提到蒙元时期的回回人,只说由波斯人、阿拉伯人组成,不提及花刺子模人,其实很不准佳确。

3.上面十大模块中的6哈刺鲁/阿儿浑人,同样信仰伊斯兰教。但他们与来自分散定居社会的7888块等不同,是部落组织保持相对完好的游牧部族,因此长期维持部族认同。蒙元时期史料中提到「回回人」,除个别场合外,并不包括哈刺鲁/阿儿浑人。直到元亡后,留居汉地的哈刺鲁/阿儿浑人才汇入回回人行列。

政治地位

户籍

蒙元政府在统治其百姓时采用了独特的户籍制度,其中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了"集团主义"原则。在元代的户籍制度中,色目人的户籍具有以下特点:

色目人的分类方式:元代的户籍制度采用了多种分类方式,主要根据职业和民族进行划分。职业上的分类包括民户、儒户、站户匠户、僧、道等,这反映了不同职业群体的差异。此外,也可以根据民族进行分类,如蒙古户、畏吾儿户、回回户等,以反映不同民族的身份。

外来户和土著户的区分:元代的户籍制度主要区分了外来户(侨寓户、北人户)和土著户。这种区分的目的有两个主要方面。首先,它有助于确保对外来户的赋税征收,使他们与当地的民户一样承担税收和劳役责任。其次,这一区分也有助于处理纠纷、犯罪等法律问题。

地方官衙的记录:地方官衙维护两种不同的户籍簿,一种是用于记录土著(南人户)的“鼠尾簿”,另一种是用于记录外来户(北人户)的“诸杂户计簿”。这两种簿册的目的在于维护秩序,确保纳税和处理各种法律事务

解决纠纷的制度:元代的户籍制度中包含了“约会会”制度,用于解决不同集团之间的纠纷,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根据这一制度,各个集团的头目或长官合同协议裁决,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平。

官制

元代官制强调了“根脚”原则,即官员的选拔和晋升与其家世和政治关系密切相关,而非仅仅依赖于民族身份。这一原则突出了家世和政权联系在官员选拔中的重要性,而非明显的民族歧视政策。

在高级官员中,包括丞相、总管和达鲁花赤等职位,色目人占据了重要地位。丞相职位通常由蒙古那彦担任,而平章职位则涵盖了各个民族,如塔吉克族汉人、畏吾儿、回族等。这种多元性反映了元代政权中心的多样性。一些知名的色目人官员如伯颜、褐媽、合散、伯牙吾台·燕铁木儿阿合马等在政府高层发挥了关键作用,证明了色目人的政治才能和影响力。

元代官制中存在一项政策叫做“参用”,即各个民族的官员共同参与政务。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各地区的知识和经验,以更好地统治广阔的领土和多样的民族。因此,色目人被鼓励参与各地政府的工作,这有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协作和理解。

地方官府的组织也反映了多元性。不同民族的官员通常被分配到不同的职位,以确保各个民族都有代表在地方政府中。例如蒙古族通常担任达鲁花赤,汉族担任总管,回族担任同知,这构成了一种官员的序列。

刑法

元代的法律体系对色目人在犯罪问题上进行了一定的优待。根据元代法律规定,凡是犯有盗窃罪的个体都要受到刺字的刑罚,但对于色目人而言,他们在犯盗窃罪时享有与蒙古人相同的特权,即免除刺字的刑罚。

此外,元代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对色目人的犯罪案件处理方式。色目人的犯罪案件不由一般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另设立专门的司法机关来审理和判决。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保障色目人的权益,使其在犯罪案件中享有特殊的司法待遇。

而且元代法律对色目人的刑罚量刑也相对宽松。如果一名色目人杀死一名汉族,他只需缴纳罚金,而不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赋税

在元代,汉人和南人的赋税制度与蒙古色目人存在明显差异。蒙古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针对不同族群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在征收马牛羊等牲畜方面表现得特别显著。

对于汉人和南人,蒙古政府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牲畜税收政策。早期,在孛儿只斤·窝阔台统治时期,蒙古政府规定汉人必须上缴马、牛和粉羊,数量相当可观,这对农业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重要的压力。此外,汉人也被征收马牛羊等牲畜,这对于他们的生产活动和生计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色目人的赋税政策相对宽松。色目人在赋税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他们的牲畜征收要相对较轻。这意味着色目人可以更多地保留他们的马牛羊,用于自己的生产和生计,而不必像汉族和南人那样承受同样的负担。

这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导致了汉人和南人的农业经济受到了较大的制约,而色目人相对能够维持他们的生计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这一税收制度差异在元代社会中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反映了蒙古统治者对不同族群的政策差异对待。

科举

元代实行科举制度,允许人们通过科举和学校两种途径入仕。然而,对于色目人来说,他们在科举考试中享有特殊的待遇。蒙古族和色目人只需考取两场科举考试,而汉人和南人则需要通过三场考试,而且考试难度更大。这种差异导致了色目人相对更容易进入仕途。

乡试会试的分配名额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都享有特殊待遇。尽管数量平均分配,但由于蒙古和色目人口相对较少,实际上他们在名额分配中占有更大的比例,这进一步巩固了他们在科举考试中的优势地位。对于色目人来说,如果他们在科举考试中没有获得资格,他们仍然可以获得特殊的荫叙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年满三十岁且两次未通过科举考试的蒙古和色目人可以被授予学官职务,这使他们能够在教育领域发挥作用。相比之下,汉人和南人需要年满五十岁且两次未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同样的待遇。

蒙古帝国早期,色目人与汉人和南人一样都被征服,但色目人的归顺时间较早。畏兀儿人于1209年归顺,不久之后哈刺鲁人也归附元太祖成吉思汗。从1218年蒙古攻西辽之战,1219年蒙古进攻花刺子模(中亚地区)开始,蒙古开始统一中亚和欧洲地区。

此外,色目人在蒙元初期表现出了雄厚的功绩和治国能力,他们归顺蒙古朝廷的早期地位和待遇优越于汉人和南人。色目人在军事方面表现出色,而且他们在财务管理、汉文化学习和儒学方面也有显著的成就。他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能够弥补蒙古人在这些方面的不足。

色目人的存在还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汉人和南人。汉族人在蒙古帝国中占据人数多、文化程度高的地位,因此有时蒙古朝廷不得不依赖他们来管理国家事务。然而,汉人和南人之间存在矛盾和分歧,蒙古帝国曾试图利用他们来巩固统治,但这并没有改变根深蒂固的南北之见,南人仍然遭到轻视和嫉妒。最终,蒙古帝国选择了色目人,这些人具备文化和管理能力,也不会对蒙古统治造成威胁。

综合来看,色目人早期归顺、雄厚的功绩和治国能力以及对汉人和南人的牵制作用,使他们在蒙古帝国早期的统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经济活动

元代时期,色目商人在中国的商业活动繁荣兴盛。他们在东南沿海的城市如杭州市泉州市广州市等地建立了专门供色目人居住的社区。这些社区不仅仅是居住之地,还是商业活动的中心。

在杭州,有一座著名的建筑叫做八间楼,位于荐桥侧首。这座楼是色目商人的聚集地,也被称为回族人的居所。里面充满了各种珍贵的商品,从丝绸到香料再到宝石,一应俱全,吸引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商人前来交易。

马可·波罗的《游记》中描述了杭州的贸易繁荣。他提到杭州拥有十个贸易集市,每个集市都有无数个小市区,形成了繁忙的商业网络。一条大道贯穿着这些市区,使商人能够方便地交易。市区边缘有一条大河,对岸是石屋建筑,住着来自印度以及其他国家的商人,他们选择在这里居住以便更好地参与贸易。

伊本·拨图塔回忆说,杭州分为六个城区,其中第二城的城门被称为"犹太之门",居民包括犹太人、基督教徒和崇拜太阳的土耳其人。这个城区也是多元文化的交汇点,各种宗教和文化在这里交流融合,促进了商业的多样性。

泉州和广州也是色目商人活跃的地方。泉州的穆斯林社区独立存在,与当地居民有着密切的商业联系。广州的穆斯林聚居区拥有大清真寺、修道院和市场,成为了穆斯林商人的聚集地。

科学发展

天文

学者冯立升认为色目人在元代的天文学领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回回天文学家的贡献尤为突出。他们将波斯和阿拉伯的天文历法知识传入了中国,并在中国天文事业的发展和天文学的外传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回回天文历法在元朝备受重视,孛儿只斤·忽必烈在位前就命令招募了一批回回天文学家,包括扎马鲁丁等。元朝成立了西城星历之司,由叙利亚爱薛主持,而扎马鲁丁则制作了万年历,并制造了七种天文仪器,这些仪器都采用了阿拉伯系统的设计。虽然这些仪器没有与中国传统天文学完全结合,但它们对元代的天文观测和天文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元政府还设立了回回司天台,由色目人主持天文观测,扎马鲁丁曾是第一任提点。这个机构一直与另一个由汉族天文学家主持的司天监并行,是元代官方的重要天文机构之一。回回司天监的色目人科学家进行了天文观测和回回历的编制工作,这对满足色目人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的宗教和经济需求起到了关键作用。

回回司天监每年编制并颁行回回历书,以满足色目人和信奉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的需要。这些历书流传到了中国许多地方,说明它们在元代非常流行。此外,色目人科学家还将波斯和阿拉伯的天文科学著作传入元代,这些著作大多是波斯和阿拉伯语写成的科学文化著作,包括克罗狄斯·托勒密的《天文集》等。这些贡献不仅丰富了中国的天文学知识,还促进了中西天文学的交流。

数学

色目人在元代不仅在天文学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还在数学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将波斯和阿拉伯的数学知识传入了中国,对中国的数学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方面,色目人科学家在元代的回回司天监中进行了数学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天文观测和编制回回历。他们使用了阿拉伯数字系统和阿拉伯的数学方法,为中国的数学发展带来了新的思想和技术。这些工作有助于提高中国数学家的计算和测量精度

另一方面,色目人还将一些重要的数学著作传入了中国。这些著作大多是波斯和阿拉伯数学家的著作,包括一些关于代数、几何和算术的书籍。这些著作丰富了中国数学的知识体系,为中国数学家提供了新的数学方法和工具。

航海测绘

色目人在元代的测绘和航海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传入了阿拉伯的地理、地图和航海知识,同时也参与了中国的地理和航海事业,促进了这些领域的发展。

在地理测绘方面,元朝实现了全国的大一统,但由于行政区域变更和战争等原因,各郡邑的图志残缺不全,因此需要编辑全国性的地理志和地图。回族科学家扎马鲁丁等人在元代积极参与了这项工作。《元大一统志》是中国古代内容最为丰富的一部全国地理志,共计600册,1300卷,成书于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三十一年(1303年)。这部志书以及随之制作的全国彩色大地图在中国地理测绘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虽然《元大一统志》大多散失,但它的残本和后来的辑本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此外,扎马鲁丁等人还制作了地球仪,这是中国早期的彩色地球仪之一,对地理知识的传播和地图绘制产生了影响。

在航海方面,阿拉伯和波斯人在中古时期掌握了先进的航海技术,元代的色目人向中国传授了这些知识。他们还派人到泉州市等地搜集回族海道指南,促进了中国与波斯、阿拉伯的航海技术交流。这些航海技术的传入对中国的航海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助于推动中国的海上贸易和航海探险。

医药学

元代设立了专门的回回医药机构,如广惠医药司和回回药物院,专门负责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治疗各种宿卫士和在京孤寒者的疾病。这些机构的主持人员大多是回回族和其他色目人医生,其中包括了著名的医生如聂只耳和答里麻。回回医官的医术被认为相当高明,他们成功治愈了一些其他医生束手无策的疾病,表现出了出色的医学技能。

回回医学在元代十分流行,不少色目人商人以经营回回药为业。在杭州市等地,一些来自埃及等地的富商甚至开办了大规模的阿拉伯式医院,吸引了众多疾病患者前来就医。回回医术的奇效也在元代的笔记小说中有所记载,这进一步传播了其知名度。

元代的回回医药学对中国医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收录了许多回回药物和医法,这表明回回医药学的精华部分被吸收为中国医学的一部分。此外,元代的回回医书籍中还包括了重要的医学著作,如阿维森纳的《医典》的可能译本,以及拜塔尔的《简救法》的可能译本,这些书籍为中国的医药学知识丰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

农业水利

在农业方面,大批色目人应征军役后进入中原地区进行屯田,不同族裔的色目人在不同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屯田活动,直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他们将西域和西北地区的一些农作物引入内地,特别是水果和棉花等作物。此外,色目人还传授了植棉和纺织技术,促使了我国棉花种植的普及。

在农业技术方面,维吾尔农学鲁明善编写了《农桑衣食撮要》,详尽记录了各族人民的农事活动,包括耕作、水利、气象、果树等内容,成为一部优秀的农学著作。

在水利工程方面,维吾尔人兼希宪在江陵主持政务时成功将被蓄水淹没的大片良田重新开垦,充分发挥了水利的作用。西夏人朵儿赤也在治理黄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塞黄河九口,变水害为水利,为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瞻思丁在云南省的平章政事期间,积极参与了水利工程的兴修和增修,为滇池灌区的水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宗教文化

宗教

色目人主要信仰伊斯兰教教,少量信仰景教等其他宗教。元代的清真寺被称作“回回寺”、“密昔吉”等,而伊斯兰教徒在元代也被官方保护和优待,元朝政府曾多次发布诏令, 对他们进行保护,俗人不得搔扰。元代“回回之人遍天下”, 据至正八年(1348年)所立定州《重建礼拜寺记》中说:“今近而京城, 远而诸路, 其寺万余。”而在对伊斯兰教徒及其清真寺的管理方面, 元朝在中央和地方都建立有相应的机构来负责, 在中央设立“回回掌教哈的司”, 地方则设“回族哈的所”。

风俗

色目人的文化特征在元代中原地区表现出多样性和渐进性,主要受到他们部族、家族以及所在社会的影响。色目人是以部族、家族为单位投降元朝的后裔,因此文化传承深受家族传统的熏陶。

在婚丧嫁娶等方面,色目人会秉承自己的宗教和民族传统。婚礼和葬礼可能会按照他们的宗教仪式进行,这反映了他们对宗教的深刻信仰。此外婚姻也可能受到家族的安排和指导,以维护家族的血统和地位。

文化

在音乐方面,元代的音乐吸收了西域文化的影响,其中一些宫廷乐器如火不思和兴隆笙是从西域传入的。元代的胡琴是模仿火不思而制作的,而马头琴则采用了拉巴布的形制。琵琶也受到西域乐器的影响。回回乐曲也随着回回音乐家的东迁传入元代中原地区

在建筑方面,元代建筑融入了伊斯兰式的建筑风格,清真寺和宣礼楼成为标志性的建筑。此外,多地的教堂也将西方建筑元素融入其中。回回建筑大师亦黑迭儿丁在大都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手工艺

在征战西域的过程中,蒙古族掳掠了许多色目工匠,他们的工艺传至中国。陶瓷、纺织、生铁制糖和酿酒等领域的技术都受到了西域文化的影响,推动了中国相关行业的发展。青花瓷和景泰蓝工艺都融入了西域元素,对中国陶瓷业产生深远影响。

在武器方面,元代引入了回回炮,这种巨大的机械炮威力巨大,被用于战争中。这种炮被叫做可满尼拉,具有阿拉伯帝国式的抛石机特点,被用于元朝的征战,使其在战争中表现出色。

争议

“色目人”的定义一直存在争议。一些学者认为,“色目”一词源于汉语,用于描述各种各类人,最初是指姓氏生僻的“杂姓”人物,后来演变为指非蒙古、非汉人的各族人士。然而,日本学者田善之提出质疑,认为蒙古语史料中找不到与之对应的词汇,而元代文献中的“色目人”可能是汉语对蒙古语词汇“合里·亦儿坚(qariirgen)”的翻译。舩田善之的观点受到肯定但也有保留意见,因为“合里(qariirgen)”和“色目人”的概念范畴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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