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成立于中国上海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更新时间:2023-07-01 14:35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2001年6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六国在中国上海宣告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前身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上海五国”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是以“上海精神”为指引所构建的命运共同体,其目的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携手迈向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同时另一目标是成为团结互信的典范、安危共担的典范、互利共赢的典范和包容互鉴的典范。

2024年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中国则在此次会后接任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截至7月4日,上合组织共有10个正式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和14个对话伙伴。成员国的总面积超过370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25%;区域内总人口近36亿,占世界人口的一半;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超过23万亿美元。

发展历程

成立背景

冷战结束释放并强化了美苏两极格局束缚下地区形势的动态性,使得地区合作实践拥有的自主性显著提升、受到霸权干扰的程度大幅下降。地区合作实践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活跃,并塑造出诸多“新地区秩序”(new regional orders),而非局限于美国霸权下的“单一世界秩序”(single world order)。“无霸权”已成为后冷战时期地区合作实践的重要特征,尤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的地区合作实践中表现的最为明显。在顺应冷战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公正、合理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时代潮流的基础上,上合组织有了成立的土壤。

上海五国机制

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于1996年4月26日在中国上海进行了会晤,共同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并决定以后每年举办一次五国元首会晤,为“上海五国”机制化提供了可能。1997年4月24日至25日,五国在莫斯科举行了第二次元首会晤,使得“上海五国”迈出了机制化的第一步。此次会晤通过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又称《上海协定》,奠定了以边界裁军、划界以及加强边界地区互信为主要议题的“上海五国”机制的存在。1996年5月17日,《上海协定》全文被联合国大会以А/51/137号官方文件的形式发布。

1998年7月3日,五国元首第一次以“五方会谈”的形式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了第三次会晤,突显出“上海五国”机制的“无霸权”特征。此次会晤着重讨论了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开展地区经济合作的问题,指明了此后“上海五国”机制化的基本方向。从第三次元首会晤开始,“上海五国”机制的主要议题由解决传统边界安全问题转变为应对民族和宗教极端势力、恐怖活动、偷运武器、贩卖毒品和麻醉品等非传统地区安全问题,同时鼓励发展交通运输和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经济合作。此次元首会晤后,五国发表阿拉木图声明,表示愿意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不干涉内政等公认准则,主张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国家间争端与分歧,并致力于发展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1999年8月24日,五国元首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了第四次会晤,决定强化“上海五国”框架下的具体机制建设,如决定建立五国联合磋商小组以及增设国防、经济和文化部分负责人的会晤和磋商机制等。

上合组织初创

2001年6月15日,原“上海五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中国上海举行峰会,宣告上合组织正式成立,标志着“上海五国”探索的“无霸权机制化”进程完成质变,由会晤论坛转变为正式的国家间地区合作组织。上合组织的“无霸权”特征也通过成立宣言获得了更多合法性。在上海峰会上,与会六国元首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遏制非法贩卖毒品、武器、非法移民等犯罪活动作为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重心。《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表示,上合组织将“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

在2002年6月7日举行的圣彼得堡峰会上,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宪章规定了上合组织框架内的主体机构,包括国家元首会议、政府首脑(总理)会议、外交部长会议、各部门领导人会议、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地区反恐怖机构和秘书处,为该组织的机制化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宪章还规定了上合组织框架内合作的基本方向。从这些原则可以看出,上合组织搭建的规范框架已经与冷战思维彻底决裂,具有鲜明的“无霸权”特征。

2002年10月10日,上合组织举行了第一次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参与国为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此后,上合组织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也开始常态化和机制化。2003年5月29日,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成员国元首峰会上,与会各方审议了尽早启动所有机制的落实情况,批准了拟建立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的法律文件,商定了预算机制与执行规则。8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5国举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9月23日,上合组织第二次政府首脑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制定了地区经济合作在不同时期的基本目标、优先合作方向和首要任务。基于上合组织此前在机制化方面所作的准备工作,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两大常设机构于2004年1月15日和6月17日相继成立。随着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成立,上合组织的机制建设任务初步完成,开始进入务实合作阶段。

9·11事件冲击

9·11事件后,阿富汗局势的重要性越发突出,对上合组织覆盖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重大威胁。2002年1月7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外长在北京市举行非例行会议,针对阿富汗问题表达了立场:第一,阿富汗的近况有力地证明,上合组织将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打击“三股势力”作为成员国的合作重心,是十分正确和有远见的;第二,支持阿富汗人民摆脱支持恐怖主义的塔利班组织,确保阿富汗不再成为扩散“三股势力”和毒品的策源地;第三,积极支持阿富汗临时政府,呼吁国际社会联合国框架内开展协作,防止阿富汗国内出现动荡;第四,呼吁尊重阿富汗人民选择未来政权性质、架构和安排的权利,不干涉阿富汗主权、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及其他内部事务;第五,应按照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行事,在得到阿富汗合法政权许可的情况下,参与和援助阿富汗重建进程。

由于新成立的上合组织缺少妥善应对阿富汗问题的能力,该组织及其成员国均对美国在阿富汗展开的反恐战争表示支持。多数中亚成员国的执政高层一度将美国的军事部署视为本国免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威胁的有效保障。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美国军队提供了境内军事基地,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也为美国的反恐战争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便利。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在反恐事宜上的支持与合作意愿,也致使美国更加“轻视”和“忽视”上合组织。

在受到质疑与忽视的情况下,上合组织仍坚持走“无霸权机制化”道路。除推动组织内部的机制化建设外,上合组织还致力于在推动阿富汗和平重建上作出建设性贡献。例如,上合组织支持在不干涉阿富汗内部事务以及联合国扮演主导角色的前提下,采取“6+2”(阿富汗的六个邻国,中国、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巴基斯坦,以及俄罗斯美国)模式。同时,上合组织还加大了对阿富汗问题的关注力度,与阿富汗建立了直接联系。2004年6月17日,时任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哈米德·卡尔扎伊(HamidKarzai)作为客人首次参加上合组织峰会。此次峰会决定建立“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开启了上合组织与阿富汗政府合作应对阿富汗问题的进程,也开启了上合组织对外联络交流的对话小组建立进程。

成员国内部动荡

在上合组织逐步务实合作发展过程中,组织内的部分成员国陆续遭到“郁金香革命”“安集延事件”“吉尔吉斯斯坦第二次动荡”的冲击。在应对这些重大安全事件的过程中,上合组织始终坚持践行“不干涉内政”原则,遵循一种“国家主义”发展路径。作为成员国建立和主导的地区合作组织,上合组织开展的实践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由多维经济和战略因素改造的政治进程”。虽然上合组织可以作为一个地区或国际行为体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但这种行动能力和权威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成员国。上合组织不能脱离成员国独立开展地区合作实践,其首要功能是满足成员国的共同利益诉求。

郁金香革命、安集延事件和俄格战争

2005年2月,吉尔吉斯斯坦举行议会选举,以阿卡耶夫为代表的当政派获得了胜利。然而,反对派不仅不接受选举结果,还指责当政派舞弊,要求阿卡耶夫下台,并重新进行选举。此后,反对派组织的抗议活动规模逐渐扩大,在吉南方引起了严重骚乱。最终,阿卡耶夫于4月4日被迫下台。反对派代表人物库尔曼别克·巴基耶夫在7月重新举行的选举中当选总统。此次事件被称为“郁金香革命”。在吉发生政权更迭之际,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爆发了安集延骚乱事件,反政府势力在安集延地区组织类似的抗议示威活动,引起了造成不少人员伤亡的大规模骚乱。由于乌政府采取了及时且强有力的管控,事态得以迅速平息。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看来,“郁金香革命”与安集延事件相继爆发,与美国中亚推行“民主改造”进程密切相关。

继“郁金香革命”和安集延事件后,俄罗斯于2008年8月8日出兵格鲁吉亚2008年南奥塞梯战争爆发。8月16日,俄格双方签署停战协议,战争结束。8月26日,俄宣布原属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独立。俄格战争一度使得上合组织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支持俄的行为,上合组织对主权规范的坚守立场就可能被打破,该组织的权威与合法性或将严重受损,其成员国的内部事务也可能受到外部势力的干预;如果不支持俄的行为,则可能引起俄的不满,进而对上合组织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对此,上合组织选择坚守“不干涉内政”原则,秉持相对中立的立场,既不干涉相关各方的内部事务,也不“偏袒”任何一方,仅致力于推动问题的和平解决。

2008年8月28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在杜尚别举行峰会,会议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中第三条表示:“本组织成员国对不久前围绕南奥塞梯问题引发的紧张局势深表担忧,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和平解决现有问题,致力于劝和促谈。本组织成员国欢迎2008年8月12日在莫斯科州就解决南奥塞梯冲突通过的六点原则,并支持俄罗斯在促进该地区和平与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吉尔吉斯斯坦第二次动荡

2010年4月7日,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突然出现大规模骚乱,导致吉政权再度发生更迭。政权更迭还给吉国内族群冲突以“可乘之机”。6月10日,在吉南部城市奥什州出现的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青年斗殴事件,迅速发展为大规模种族冲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难民出现,对吉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的稳定均产生巨大冲击。面对吉国内动荡,俄罗斯、中国和哈萨克斯坦都进行了人道主义援助。其中,俄对巴基耶夫政权进行谴责,明确支持吉反对派,是吉的最主要援助者,向吉提供的援助主要包括2000万美元资助、3000万美元优惠贷款以及超过2万吨石油产品等;中国为吉提供了数百万人民币的紧急人道救援物资后,又陆续提供了大额资金援助;哈为吉提供了近700万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

吉尔吉斯斯坦第二次动荡的发生,使得中亚作为上合组织地缘安全中心的地位得以确立和强化。中亚地处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是贯通欧亚大陆的交通枢纽和战略缓冲地带,长期受到域外大国的密切关注。同时,中亚成员国位于上合组织覆盖地区的中心地带,被俄罗斯、中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巴基斯坦印度等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所环绕。这使得中亚成员国很容易受到来自外部的消极影响。中亚成员国的动荡和不安又能够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威胁。源自中亚或经由中亚向外扩散的安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议程。大体而言,上合组织的地缘中心是中亚,功能的中心是安全,而安全合作又以中亚的安全为中心,使得中亚成为该组织的双中心地区。

扩员:上合组织新发展

在2002年印度驻俄大使向俄方提出加入上合组织的意愿后,上合组织扩员便进入了政策与学界视野。然而直到2017年,上合才最终完成扩员,历时之长、过程之曲折,无不反映出扩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复杂。

2006年5月,上合组织上海峰会外长理事会会议达成了暂不接纳新成员的非公开协议,认为未来几年上合应以提高行动效率和巩固组织结构为主。所有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均赞同这种做法。但2008年起,俄罗斯越来越倾向于扩大成员国数量,且态度明确地支持印度的加入。在2008年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俄罗斯力促成立特别专家组研究接收新成员国问题,打破了上合在扩员上的暂停状态。

2014年9月12日的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标志着中俄就扩员问题达成一致立场。此次峰会通过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下称《备忘录》修订案)两份文件,正式打开上合组织扩员大门。9月18日,中方表示,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有利于本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增进其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共同发展的努力,欢迎并支持印度、巴基斯坦尽早成为上合组织新的正式成员。

2015年乌法峰会,上海合作组织正式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成员国的程序。2016年塔什干峰会,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接纳印巴为成员国的备忘录。2017年6月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即将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此次上合组织将首次完成扩员进程,印度、巴基斯坦成为上合正式成员。上合组织也因此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地区合作组织。

2022年9月,上合组织撒马尔罕峰会签署了关于伊朗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同月,上合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城市撒马尔罕举行。2023年2月9日,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室新闻处表示,白俄罗斯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当天签署总统令,批准关于白俄罗斯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义务的备忘录草案。同年4月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次会晤以线上形式召开,会议由印度文化部长基山·雷迪主持。三个月后,伊朗正式完成各项程序,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增至九个。

成熟:上海精神持续推行

20余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遵循《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的宗旨和原则,在保证成员国安全、促进成员国务实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6个创始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诞生。这是不同于以往西方主导的国际组织,上合组织提出了新的理念,“上海精神”被写入宣言。

实践表明,“上海精神”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生命力所在,更是上海合作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过去上合组织践行上海精神’取得巨大成功,未来我们还要秉持“上海精神”一路前行。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深刻总结上海合作组织成功经验——坚持政治互信、坚持互利合作、坚持平等相待、坚持开放包容、坚持公平正义,指出这“五个坚持”充分体现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

上合组织在国际上树立了互利合作典范,影响力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国家希望成为“上合大家庭”的一员。2017年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决定给予印度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今年上合组织撒马尔罕峰会接收伊朗为成员国,支持启动白俄罗斯加入程序,批准埃及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同意巴林马尔代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缅甸为新的对话伙伴。上海精神也成了上合组织的强大吸引力和内生动力。

当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阿斯塔纳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他表示,经过23年共同努力,上合组织已成为本地区的安全屏障、合作桥梁、友好纽带和建设性力量。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已成为上合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遵循,也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一面旗帜。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动荡变革。少数国家奉行霸权强权,拉小圈子,立潜规则,搞干涉打压、“脱钩断链”,甚至对地区“三股势力”推波助澜,目的就是企图压制“全球南方”战略自主,封堵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振兴之路。世界越是变乱交织,我们越要坚守“上海精神”,把准正确方向,通过进一步做实、做强上合组织,更有效维护共同利益,应对各种挑战,捍卫公平正义。2024年7月,阿斯塔纳峰会后,中国接任上合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2024年7月3日至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轮值主席国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当地时间7月4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成员国领导人签署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决议,正式接收白俄罗斯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组织架构

会议机制

(1)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最高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轮值主席国举办,就组织内所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

(2)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该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例会,讨论本组织框架下多边合作和优先领域的战略,决定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原则性和重要问题,通过组织预算。

(3)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还设有外交、国防、安全、经贸、文化、卫生、教育、交通、紧急救灾、科技、农业、司法、旅游、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上合组织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4)各部首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根据国家元首会议和国家政府首脑(总理)会议的决定,成员国各部门领导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组织框架内发展相关领域相互协作的具体问题。相关会议有: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

常设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在北京市的上合组织秘书处和设在塔什干的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比地区反恐机构要高一格,两个机构都是独立工作,不过在重大事件上,每年地区反恐机构都要向秘书处报告。上合秘书处和秘书长对外可以代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则不能。上合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主任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张明(中国籍)和米尔扎耶夫(乌兹别克斯坦籍)分别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秘书处作为本组织的主要常设执行机构,自2004年1月在北京正式设立并开始运作。该机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的任命则由国家元首理事会根据外交部长理事会的推荐决定。秘书长的职位由各成员国的公民按照其国名的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为三年,且不得连任。副秘书长的任命则由外交部长理事会根据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的推荐决定。秘书处的官员人数则是以定额原则为基础,由受雇的成员国公民担任。

主要职能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于2004年1月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成立,其下设有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主任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2年,理事会作为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以协同决策和协调反恐策略。执行委员会则是常设执行机关,负责日常运营和实施反恐行动,其主任任期为3年。

主要职能

外联机构

2005年,上合组织—阿富汗王国联络组成立。上合组织同独立国家联合体、东盟、集安条约组织、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毒罪办、亚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旅游组织、欧亚经济委员会、阿盟等建立了伙伴关系。

相关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

2005年10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在莫斯科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上与俄罗斯开发与外经银行等机构签署了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的协议。这标志着上海合作银行联合体正式成立。几年来,银行联合体在推动成员国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最重要的投资和融资合作机制和平台。

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

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是在2006年6月1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的一个重要组织。该委员会主要由各成员国的实业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在经济贸易、金融信贷、科技、能源、交通、通信和农业等领域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秘书处作为该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受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其办公地点位于俄罗斯莫斯科

秘书长

历任秘书长

现任副秘书长

参考资料:

组织纲领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2001年6月15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元首在上海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了上合组织成立,并以正式的文件规定了组织的基本目的: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加强多领域协作,维护和巩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应对新的威胁和挑战,鼓励在不同领域开展有效互利合作,促进成员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峰会,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六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给上合OD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和合作机制,该宪章要求成员国坚定遵循《联合国宪章》《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主张相互尊重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平等互利,通过对话和相互协商和平解决分歧,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谋求在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具体方向有:

(1)“维护地区和平,加强地区安全与信任”;

(2)“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包括在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上寻求共识”;

(3)“研究并采取措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

(4)“就裁军和军控问题进行协调”;

(5)“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

(6)“有效使用交通运输领域内的现有基础设施,完善成员国的过境潜力,发展能源体系”;

(7)“保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利用地区水资源,实施共同保护自然的专门计划和方案”;

(8)“相互提供援助以预防自然和人为的紧急状态并消除其后果”;

(9)“为发展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相互交换司法信息”;

(10)“扩大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旅游领域的相互协作”;

(11)“本组织成员国可通过相互协商扩大合作领域”。

同时,该宪章倡导成员国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多边主义,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反对冲突和对抗,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基础上构建多极化世界秩序;倡议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以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构建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此外,成员国须尊重彼此根据历史传统和自身国情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将继续推动文明对话,共同实现和平、进步、和谐,构建平等伙伴关系,促进上合组织持续发展繁荣,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具体原则有:

(1)“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国家边界不可破坏,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在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2)“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在相互理解及尊重每一个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寻求共识”;

(3)“在利益一致的领域逐步采取联合行动;

(4)“和平解决成员国间分歧”;

(5)“本组织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

(6)“不采取有悖本组织利益的任何违法行为”;

(7)“认真履行在本宪章及本组织框架内通过的其他文件中所承担的义务”。

组织成员

成员国

截至2024年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共有十个成员国:印度哈萨克斯坦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伊朗白俄罗斯

观察员国

截至2024年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共有两个观察员国:阿富汗蒙古国

对话伙伴

截至2023年7月9日,上海合作组织共有十四个对话伙伴: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巴林埃及柬埔寨卡塔尔科威特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土耳其斯里兰卡

组织标识

会徽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旗帜

上海合作组织的旗帜呈长方形,底色为白色,正中图案为上合组织会徽。白色象征纯洁,会徽和旗帜的颜色寓意上合组织纯粹的初心。上合组织是新型国际组织,重大决议均通过集体方式通过,符合所有成员国利益,符合欧亚地区发展繁荣的长远目标。

会歌

2021年9月17日,上合组织决定在会徽、旗帜基础上增加一个新的官方标志——会歌,会歌在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会场、杜尚别纳乌鲁孜宫中首次奏响。

上合组织会歌的曲作者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作曲家协会主席、人民演员阿米尔别克·穆索佐达(Amirbek Musozoda)。担纲会歌首次演奏的是俄罗斯国家电影乐团,指挥是俄罗斯人民演员谢尔盖·斯克里普卡(Sergey Skripka)。

组织合作

安全合作:打击三股势力

三股势力”是指国际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它们实际上在美苏冷战时期就早已存在,只是在冷战结束后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益呈现猖之势,并且出现“三股势力”同流合污,融为一体的势头。很多时候,“三股势力”是很难区分开来的,民族分裂势力往往带有宗教的色彩,宗教极端势力又往往利用民族问题,国际恐怖主义则是两者通常采取的手段。它们的活动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破坏和威胁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半期达到第一个高峰,尤其是在欧亚地区。

因此,在上合组织成立之初,上合组织框架内就已经开展联合军演等安全合作项目,如“演习-01”中吉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1)、“联合-2003”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与“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演等,不过,除此之外,由于上合组织的制度建设刚刚起步,成员国之间的安全合作很大程度停留在政策协商层面。通过不同级别的反复协调,各成员国在安全政策协调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具体包括:(1)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该公约形成了对“三股势力”内涵的统一认识,规定了成员国合作打击“三股势力”的范围和形式及成员国在其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2)起草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并根据该协定成立塔什干地区反恐怖主义机构;(3)明确了成员国安全合作的主要任务,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毒品、非法贩卖武器、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

2007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制定并实施打击“三股势力”的阶段性合作纲要,出台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07年至2009年合作纲要》是上合组织内第一份打击“三股势力”的阶段性合作计划。自此至今,成员国已实现了四个周期性合作纲要的有效落实。其次,通过举行反恐联合军事演习提高了成员国反恐协作能力。上合组织已举行“和平使命”“天山反恐”“协作”等系列联合军演十余次。演习参与者涵盖上合组织所有成员国,且参演人数、军种、装备、演习内容等都在不断更新,以应对恐怖主义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如“厦门-2015”和“厦门-2017”上合组织网络反恐联合演习,是成员国积极应对网络恐怖主义蔓延的体现,增进了成员国联合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能力。再次,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领域日益拓展。除打击“三股势力”外,成员国安全合作实践越来越呈现多元化趋势,已深入至金融、能源、信息、粮食、边界和网络安全等多个领域。如在信息安全合作方面,随着成员国在信息安全领域面临的具有军事政治、犯罪和恐怖主义性质的威胁日益突出,信息安全合作成为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

自2009年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以来,成员国加快落实协定内容。2015年1月,上合组织以组织成员国名义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修订稿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这为上合组织安全合作迈出了关键一步。与此同时,成员国还致力于构建信息安全综合保障体系。此外,自2006年以来,随着安全合作领域扩大和合作实践的深化,上合组织的安全理念、安全合作法律体系和机制等也日益完善和成熟。

在2017年6月阿斯塔纳峰会上,各成员国元首在批准印度巴基斯坦正式加入上合组织的同时,发表了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联合声明。基于此,各成员国元首强调进一步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各国元首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年至2021年合作纲要》,就下一个三年的安全合作达成新的共识。随着组织扩员及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上合组织进入了安全合作的深化阶段。

经济合作:“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复苏

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区域安全稳定和推进各成员国区域经济合作。10年来,各国通过共同努力,上海合作组织制定了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基础和发展目标,加强了合作机制建设,提高了区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在海关、质检、电子商务、投资促进、交通运输、通信及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为区域创造公开、透明及可预见的贸易与投资环境。不仅在能源、农业、科技、交通运输、金融等领域加强了投资合作,而且贸易规模也不断扩大。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了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全面阐述中国对中亚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政策,倡议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其作为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

2014年5月中俄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俄方认为中方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非常重要,并高度评价中方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考虑了俄方利益,表示双方将寻找丝绸之路经济带项目和将建立的欧亚联盟之间可行的契合点。2014年,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额达到450亿美元,较建交初期增长100余倍,标志着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贸易来往不断繁荣。2014年5月19日,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首个实体平台,中国-哈萨克斯坦(连云港市)物流合作基地启用;中哈共建的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已发展成为中国同中亚国家贸易往来的重要枢纽;中哈产能合作已经达成52个项目,总金额超过240亿美元。中哈金融合作不断增强,本币互换的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订了新的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000亿哈萨克坚戈,协议有效期三年。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签订后,中哈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哈萨克坚戈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上述举措明显改善了中哈双边贸易的支付-结算环境,有利于深化中哈货币金融合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标志着中哈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

2005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决议创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立宗旨是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支持的投资项目组建融资机制和提供银行服务。2015年12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这也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亚投行”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将大大促进亚洲区域的建设互联互通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强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

当前,中国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上合组织尤其是处于中亚成员国国家战略规划的对接。哈萨克斯坦“2050年发展战略”、乌兹别克斯坦“福利与繁荣年”规划、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稳定发展战略”、塔吉克斯坦“能源交通粮食”三大战略及土库曼斯坦“强盛幸福时代”等都与“一带一路”息息相关,这些国家的发展战略都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契合点。

人文合作

研究机构建立

2001年6月,上合组织正式成立。从此时开始,中国国内学术界相关研究工作围绕这一地区性综合国际合作组织的巩固、完善和健康发展全面而系统地展开。在这一阶段中,国内学术界已意识到整合研究力量和研究方向的必要性,相继成立了几个专门的研究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五国”研究中心于2001年6月更名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2002年5月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设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2005年6月成立了复旦大学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2006年3月成立了上海市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设于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担负起了协调国内各部门、各单位本领域研究工作的任务,并于2007年4月在北京召开了该中心的首次全国研讨会,来自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教育部、文化部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所、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家部委和学术机构的学者。

2011年3月,上海大学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2014年10月,依托于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成立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研究中心”。2014年5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在上海政法学院奠基揭牌。这一时期新成立的上合组织研究机构与上一时期相比具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多出现在首都以外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二是突出了某一专业性较强的学术领域;三是将上合组织内的公共外交、交流合作作为这些机构的新职能。

上合大学成立

2007年8月16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元首峰会上倡议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简称“上合大学”。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高校间的非实体合作网络,旨在为各成员国培养文化、科学、教育、经济等优先合作领域(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纳米技术、IT技术、教育学经济学)的高水平人才。上合大学项目院校由来自上海合作组织5个成员国的74所院校组成,其中哈萨克斯坦14所、中国20所,吉尔吉斯斯坦9所、俄罗斯21所、塔吉克斯坦10 所。中方20所项目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黑龙江大学新疆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州学院)、兰州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是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方的部分高校(以下简称:项目院校)组成的项目院校网络。项目院校依据所签署的协议开展以下工作:开展学生、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交流工作;扩大教学和科研合作;采用现代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及与其他国家间对等承认上合大学文凭的机制。上合大学项目院校应秉承以下原则:所有上合大学项目院校享有平等权利,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在各方均感兴趣的领域分阶段采取共同行动;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章程及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此外,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按照商定的联合培养方案培养高水平人才,其中包括: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双方协议中规定的副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哲学博士研究生;进修班、培训班;制定和实施联合培养方案;开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副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科研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交流活动;联合组织和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联合举办国际研讨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其他合作:多领域协同

司法合作

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共同发展》的发言中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4次会议上再次宣布,“中方将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协助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于2014年5月20日正式在上海政法学院奠基揭牌,于2017年全面建成。该基地项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市首个地方高校直接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的案例。培训基地已举行63期培训班、培训学员2290人次,成为上合组织司法、执法和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

农业合作

2019年6月14日,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中国倡议在陕西省设立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加强同地区国家现代农业领域合作。2020年10月,示范基地在杨陵区正式揭牌。四年来,该基地聚焦"交流、培训、示范"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科技推广模式,不但为自身发展开拓了一片广阔天地,更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份优质方案。在2021年举行的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示范基地被列入上合组织20年农业合作重要成果,成为上合组织农业领域首个共商共建共享平台。上合组织前秘书长、乌兹别克斯坦外长诺罗夫表示,示范基地将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先进知识和经验交流,解决上合组织国家现代农业发展问题,为进一步发展现代智慧农业提供有力支持。

2022年8月,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的中乌节水农业海外示范园建成。该示范园采用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朱德兰团队研发的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在吉尔吉斯斯坦,针对口蹄疫等病害多发的情况,示范基地通过与吉方的交流合作机制,为吉方人员开展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病防治技术等相关培训,为应对当地畜情疫病发挥了积极作用。哈萨克斯坦非常重视引进冬小麦培育技术,示范基地积极协调,协助哈方引进了中国小麦新品种。与当地品种相比,新品种亩均增产最高可达60.51%。在塔吉克斯坦,中塔合作建设中泰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目前已配套数十万亩棉田和多座轧花厂。产业园配备先进的数字智能化农业机械和纺织设备,不仅提高了棉花加工能力,还使当地纱织品身全球高端市场,产品销往土耳其俄罗斯意大利社会共和国等国。

军事合作

“和平使命”是框架内举行的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首次演习于2005年举行,自2014年每两年举行一次。经过多年发展,“和平使命”系列联合军事演习已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反恐安全合作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成为成员国之间促进对外军事交流的重要窗口。

军演

反恐

国际交往

同联合国的合作

2004年12月2日,在联合国大会第65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А/RES/59/48决议(议程第151条)《给予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大会观察员的地位》,根据该决议,上合组织获得了作为观察员参与联合国大会会议和工作的权利。

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系统在京代表机构保持定期信息交流。按照惯例,应主席国方面的邀请联合国高级代表出席上合组织年度峰会。2009年12月18日,在第64届联大第65次全体会议上,首次通过了А/RES/64/183决议(议程第124条)《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决议强调了在联合国和上合组织之间加强对话、合作与协调的重要性。2010年4月5日,上合组织秘书长和联合国秘书长塔什干签署了《关于上合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秘书处相互合作的联合声明》,声明中明确了双方在通信和信息交流领域合作的意向。2010年12月13日,在联合国大会第64次全体会议框架内,通过了A/RES/65/124决议《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议程第122v条),决定将《联合国与上合组织之间的合作》列入第67届联大初步议程的分议题中(第66届联大--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的议程为列入研究联合国与国际及地区组织合作问题)。2012年9月,上合组织副秘书长率秘书处代表团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第67届联大开幕式。2012年11月19日,在第67届联合国大会第40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A/RES/67/15决议《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议程第121u条),决定将《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列为即将召开的第69届联大初步议程中《联合国与地区及其他组织合作》议题下的分议题。

根据联合国要求,上合组织秘书处会同成员国及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定期准备关于落实联大决议的情况报告。上合组织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简称"联合国毒罪办")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建立了密切合作。2011年6月,上合组织秘书长与联合国毒罪办执行主任在阿斯塔纳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谅解备忘录》。2012年8月21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秘书处谅解备忘录》。

同独联体的合作

2005年4月12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独联体执行委员会谅解备忘录》。该文件确定的优先合作领域包括安全领域(保障地区和国际安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非法贩卖毒品和武器、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领域(贸易、商品流通便利、服务与金融、鼓励和保护投资、交通与通信领域、环境保护、信息、旅游)和人文领域(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执行机构负责人保持定期联系。上合组织秘书处和独立国家联合体执委会专家就上合组织和独联体框架内经济、文化人文和信息领域合作,以及应对现代挑战和威胁等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磋商。

同东盟的合作

2005年4月21日,在雅加达签署了《上合组织秘书处与东盟秘书处谅解备忘录》。该文件确定的优先合作领域包括反恐、打击毒品和武器走私、反洗钱和打击非法移民,指明了其他可能的合作领域-经济与金融、能源(包括水电和生物燃料)、旅游、环保及自然资源利用、社会发展。

同集安条约组织的合作

2007年10月5日,在杜尚别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该文件明确了上合组织秘书处和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处就以下问题建立并发展平等和建设性合作的"切入点":保障地区和国际安全与稳定;打击恐怖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杜绝非法贩运武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

同经合组织的合作

2007年12月11日,在阿什哈巴德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经济合作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文件指出,双方将通过在经贸、交通、能源、生态、旅游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领域,交流信息和成功经验来开展相互合作。

同亚信的合作

2014年5月20日,在上海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谅解备忘录》。让上合组织同亚信相连的是双方对当前重大问题的一致立场-解决地区冲突、巩固不扩散的基本制度、寻找应对重大威胁-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毒品贸易、跨国犯罪、非法武器交易等的共同方案。

国际评价

积极评价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亚洲事务资深专家道格拉斯·帕尔(Douglas Paal)认为,有见识的美国人士对上合组织持肯定的态度,从世界格局的演变情况来看,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欧亚大陆地区在经历了多年来海上贸易超过陆上“丝绸之路”贸易的时代和美苏冷战的孤立后,正在恢复其历史上的重要性。同时,他认为这个区域的天然气和石油储量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维持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以及打击恐怖主义成为上合组织的首要任务。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中亚问题专家玛莎·布里尔·奥尔科特(Martha Brill Olcoot)认为,上合组织的成功是“国家多边主义”的成功。上合组织目前只是为中亚国家提供发表对美国不满的一种会议机制,还没有对美国在中亚的利益构成威胁。同时,奥尔·科特认为,上合组织特殊的“协商一致”原则,制约其能力发挥。扩员会导致其内部矛盾增多,其能力减弱,合法性降低;上合组织国家的联合在于安全利益,它不会阻止各国的民主。

美国哈佛大学学者珍妮弗·巴尔克利(Jennifer Bulkeley)分析了中国在上合组织的作用,她认为,中国没有把上合组织建设成为既可以控制俄罗斯,也可以允许中国抗衡美国的正式性制度安排;相反,中国处处强调对俄罗斯在中亚传统影响力的尊重,因此,上合组织对美国是没有威胁的。

曾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现任欧亚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分析师的雅罗斯拉夫·利索沃利克(YaroslavLissovolik)在《联合区域主义:全球治理中缺失的一环》一文中指出,如果有人“企图”通过一种更加协调的方式将“地区主义”灌入机构和融资安排中,这似乎可以在欧亚大陆实现。上合组织的首要任务是协调亚欧大陆“三大发展中国家”(中、俄、印)的一体化和优先事项。当前,全球治理体系中缺少的是区域安排之间更大的协调,即通过一个“联合区域主义”(区域主义组织)系统来填补区域经济合作的空白。

争议评价

美国为首的一部分西方国家热衷于将上合组织鼓吹和炮制为新的“华沙条约组织”,认为其是美国及其全球霸权的有力“威胁”。

直接威胁论

美国学者弗雷德·施塔克尔贝克(Frederick W. Stakelbeck Jr),在上合组织成立初期就断言,上合组织更像是华约组织的重现,上合组织正在被打造成为“反对美国的地缘战略砝码”,该组织向中亚西部和中东地区扩张的战略是为了“减少美国在全球的影响并应对该组织感到的威胁”。

美国陆军军事学院战略研究所教授斯蒂芬·布兰克(StephenBlank)指出,中俄在上合组织的合作远远超过军事演习的范畴,中俄会用上合组织“形成一个军事集团来制约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潜在威胁论

美国国防信息中心的学者蒂姆·墨菲(Tim Murphy)认为,虽然上合组织不是针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但是,伊朗印度、阿富汗都希望加入上合组织,这就促使它逐步从一个着眼于安全与经济的组织转变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地区性国际组织,上合组织的一些政策往往与美国的政策对立,导致它对美国构成潜在的威胁。

由于上合组织与美国的利益截然不同,它们的紧张关系还会持续。美国传统基金会的学者阿里尔·科恩(Ariel Cohen)也持相同的观点。科恩认为,上合组织是一个“外交联盟”,他认为中俄希望中亚国家与美国的交往需要被“北京和莫斯科控制或至少是批准”。

由于中国和俄罗斯在军事战略和能源方面的考虑并不一致,上合组织还不是同质性的政治联盟组织,中俄主导上合组织的目标存在明显差别:俄罗斯借助该组织维持其在亚欧大陆的能源垄断地位;中国希望将上合组织构建成为一个贸易和投资的“推进器”,并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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