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会 :18世纪英国一种非宗教的兄弟会组织

更新时间:2023-09-13 17:23

共济会(Freemasonry),意为“自由石匠”,是英国的一个非宗教的兄弟会组织,它的会员信仰不同的宗教,但都必须相信某一神灵。共济会后期演变成为一个具有哲学性和道德性的社团,追求四大美德,即坚韧、谨慎、节欲和公正。

共济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英格兰的石工社团。1717年6月24日,伦敦的一些贵族和神职人员共同成立了共济会的第一个总会所(Grand Lodge),选出安松·塞亚为第一代总导师(Grand Master),标志着现代共济会运动的开始。1723年,共济会出版《共济会宪章》( 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Free-Masons)作为主导纲领。1789年,的爆发,光明会、共济会等秘密社团受到镇压,19世纪期间欧洲大陆各国的共济会相对沉寂。

共济会是一个世界性团体,2018年约有600万成员,遍布全国各地。共济会也曾经参与过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如意大利统一运动等。共济会的核心人物包括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美国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等。《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称共济会为 “世界上最大的秘密团体,旨在传授并执行其秘密互助纲领”。

成立背景

时代背景

政治背景

共济会在1717年在英国正式成立,是由四个伦敦的石匠会所合并而成的,标志着共济会从一个行业协会转变为一个具有宗教性和哲学性的兄弟会组织。当时的英国政治经历了汉诺威王朝的建立,这是一个来自德国的新王室,他们受到了议会的制约,而不是像之前的斯图亚特王朝那样专制。与此同时,辉格党作为一个支持议会权力和宪政的政党,逐渐崛起,与保皇的托利党形成了对立。辉格党的领导人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被认为是英国第一位首相,他在1721年至1742年间执政,期间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外交政策。

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与美国殖民地的关系日益紧张,主要是因为英国对殖民地征收了一系列的税收,而殖民地却没有在议会中获得代表权。这引发了殖民地的反抗,最终导致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共济会的成员多为英国的政治、文化、商业和科学精英,他们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支持世俗国家,反对天主教的教会独裁。

文化背景

17世纪和18世纪的欧洲经历了一场文化和知识的革命,即启蒙运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质疑传统权威,追求理性思考、科学探索和个人自由。共济会的诞生与这一时代精神密切相关,它吸引了许多追求自由思想和社会改革的知识分子。共济会一直探索一种普遍的宗教信仰,其根基应追溯到早期人类的自然感知和思想。该组织期望这种自然宗教能够取代基督教各种条文的形式。这套自然而普遍的信仰体系旨在使男性(最初不包括女性)从宗教和社会经济的相互冲突状态转向兄弟情谊的境地。英格兰共济会的训诫初步体现了启蒙运动的理念,包括宗教宽容、人类普遍的兄弟情谊、理性、进步、完美以及人道主义价值观。

通过教育活动和改革行动,共济会组织在传播启蒙运动思想的过程中起了自觉的决定性作用。许多知识分子如伏尔泰(Voltaire)、孟德斯鸠(Montesquieu)、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Goethe)、海顿(Haydn)、沃尔夫冈·莫扎特(Mozart)、拿破仑·波拿巴(Napoléon)、阿瑟·道尔(Conan Doyle)、加里波第(Garibaldi)、牛顿(艾萨克·牛顿)、阿尔伯特·爱因斯坦(Einstein)等加入了共济会,推动了人文主义、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及启蒙运动

共济会的传播遍及整个欧洲和北美。只要有英国人居住、欣赏英国启蒙思想的地方,共济会都有组织存在。在根特(1722年)、巴黎(1726年)、美洲殖民地和俄国(1731年)、佛罗伦萨(1733年)、海牙(1734年)、波兰里斯本(1735年)、汉堡市、曼海姆、日内瓦瑞典(1737年)以及哥本哈根(1743年)等地,共济会陆续建立了分会。这一扩展标志着共济会成为一个国际网络,联系松散而广泛。在德语国家,一些共济会分会吸纳了玫瑰十字会的教义,而在其他地区,尤其是在巴伐利亚州(Free State of Bavaria)和奥地利(Austria),共济会分会与巴伐利亚光照派结合。在法国,进步的自然神论者的分会“九女神分会”与主张神秘仪式的分会共存。这些仪式包括圣日耳曼、圣马丹以及斯韦登堡等人倡导的苏格兰仪式、法国神选祭司仪式、神圣共济会仪式、法国爱真理会仪式、英格兰光照通神者仪式等。共济会作为国际性秘密组织,其成员致力于获取智慧和美德,支持启蒙运动,并积极支持当时的改革计划。

宗教背景

闪含人与光明会

根据共济会研究的开拓者何新的记载,共济会最早起源于古中东的闪含人,即犹太人的祖先。这一组织最初形成时的目的是守护和重建圣哲所罗门的圣殿。其成员包括古代的祭司、富豪、石匠、建筑师和艺术家。古代的光明会则是犹太教形成后出现的秘密组织,主要信仰经文是犹太教的《光明经》,以光照神眼作为象征,因此也被称作“光照派”。光明会的最早创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0至前200年间,犹太教光明宗建立了一个秘密社团。该社团认为其成员是“光明之子”,代表以色列人中最优秀的特选圣徒,并预示在末日降临时将与光明神的敌人进行最后的战斗。

中世纪,共济会与光明会为了反对天主教而结成盟友。犹太人自古以来主要从事商业和高利贷金融活动,由于其财富引起贫穷的基督徒的嫉恨。同时,犹太教基督教信仰存在相对立,犹太人被视为出卖基督的犹大子孙,因此在中世纪经常受到基督教会和基督徒的歧视和迫害。

圣殿骑士团

圣殿骑士团的形成可追溯到中世纪,由法国贵族和八名骑士创立,主要职责是保护前往耶路撒冷朝圣的人。他们在教会活动中积极参与,是十字军中的三大精锐军团之一。圣殿骑士团成员分为骑士、士官、农人和牧师。骑士是主导力量,身穿象征骑士身份的红十字白色长袍。士官是轻骑兵,农人负责财产管理,而牧师则是精神的向导。在十字军东征战役中,圣殿骑士团从东方获取大量财富,建立了耶路撒冷王国。然而,随着团体强大,法王感到威胁,致力铲除该组织。圣殿骑士团最终在波兰战役中溃败,遭到毁灭性打击,被解散。

法史学者冯亚认为,中世纪共济会的起源与十字军东征有密切联系,可能是由圣殿骑士团发展而来。其从时间上、教条仪式上和活动范围上分析了共济会与十字军的吻合之处。冯亚指出,共济会出现的年代是在12世纪中期左右,正好是十字军东征发生的1-2个世纪后。她认为,这种时间上的吻合不是偶然,而是有其内在的因果关系。十字军去往东方时,有很多贵族、市民和手工匠艺人加入其中,他们发誓要在圣地建造基督教堂,但由于担心计划泄露,便相互约定使用密语进行交流。

她还认为,共济会的某些教条、制度、仪式与十字军所到之处的神秘教派十分相似,可能是十字军将地中海东岸的神秘信条带回了欧洲,并组成了一个新的神秘团体。其中,与圣殿骑士团有往来的秘密团体有:艾赛尼派(Essenes)、德鲁兹教派(Druses)和阿萨辛派(Assassins)。共济会与艾赛尼派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是神秘的结社组织,有着严格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以及一套秘密的信仰和仪式;与阿萨辛派的相似之处在于其有着特殊的信仰和教导,且只把本派信条传给经过考验的正式入会者。他们举行仪式时要用密语宣誓和祈祷,这些密语是分辨本团体成员的标志。圣殿骑士团回到欧洲后的活动范围,与共济会组织在欧洲的分布基本重叠。冯亚认为,这也是后来共济会组织能在西欧呈现出遍地开花之景象的原因。

历史发展

诞生时期(公元前4000年-1717年)

古代共济会

根据共济会正式文献《共济会宪章》(据传说于1701年起草,1723年正式出版),该组织追溯其起源至公元前4000年,被标记为光明之年或光明元年,以“AL”表示。共济会自称为远古奥秘的守护者,通晓天文地理及宇宙奥秘。有观点认为共济会可能源自参与建造古巴比伦巴别塔的石工职人工会,同时也有另一说法认为其起源于参与建造耶路撒冷王国所罗门神殿的石匠。

苏格兰,最早关于石工会会所的记录可追溯至16世纪末期。当时,英格兰国王任命威廉·肖担任劳工大臣,其职责包括监督所有工程的进度和财务支出。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威廉·肖系统地制定了关于这个行业的一整套规章和法令。这些规章和法令与石匠大师们的意愿相契合,得到了石匠大师们的认可和推崇。威廉·肖详细记录了石匠大师们的一些特质,并依据这些特质规范了其他人,使得这个群体呈现出相似的特质,从而与普通人区分开来。

现代共济会

共济会的正式出现于1717年的英国。在1716年之前,的四个酒馆里常有犹太富商(银行家)、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聚集,他们经常在一起晚餐,交流国内外的经济和政治问题,这些人是现代共济会的真正创始者(并非石匠)。1717年6月24日(圣约翰日),这四个会所(Lodge)的共济会会员(Mason)联合成立了第一个共济会的总会所(Grand Lodge),会员投票选出犹太人安松·塞亚为第一代总导师(Grand Master)。这一天也被认为是现代共济会运动的开端。现代共济会一直保留着与石匠有关的一些特殊物品,如石匠的围裙和抹子、规与矩等。现代共济会的成员认为自己是思想性的“建筑师”,致力于构筑一座通向人类历史“新纪元”的大厦。

初期,共济会在英格兰和苏格兰拥有约700名会员,但随着会员数量的迅速增长,英国共济会总会于1721年开始筹备编自己的宪章对众多的成员进行管理。总会所委派新教长老派牧师詹姆斯·安德森完成这项工作。安德森根据共济会的古代条文《传统宪章》进行编纂,并于1723年(共济会历5723年)出版了《共济会宪章》,该宪章分为历史、责任义务和通则三部分。

在“启蒙运动时期”,共济会从英国开始传播到欧洲大陆,各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总会所,并通过这些宗主国的军事与商业活动传播到拉丁美洲亚洲与非洲的殖民地。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导致各地政府感到不安,一些阴谋论者宣称共济会等秘密社团主导了革命,因此各国政府纷纷颁布了社团禁令,直到拿破仑·波拿巴掌权时期才被解除。法兰西第一帝国灭亡后,罗马教廷于1817年同普鲁士王国、1821年同巴伐利亚州相继签订协议,共同对包括光明会、共济会在内的秘密社团再次进行镇压,导致整个19世纪欧洲大陆各国的共济会相对沉寂。

变革时期(1753年-1980年)

内部的分裂

在英格兰和苏格兰,共济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显著的区别,两地的分会不仅持有不同的哲学观点,而且在政治上也存在明显差异。苏格兰分会是詹姆斯二世党人的组织基础,支持斯图亚特王朝在18世纪英国夺取王位的努力。从詹姆斯二世流亡法国的时候起,苏格兰共济会就一直支持他们,甚至在1700年至1720年期间在法国建立了共济会分会,通过这个秘密组织传播他们的政治主张。与此同时,在英格兰,忠于伦敦总会(蓝会)的共济会分会已经与汉诺威王朝辉格党的政治原则建立了紧密的关系。他们放弃了17世纪英吉利共和国的激进共和主义,转而支持受宪法严格限制的君主制度,并致力于慈善事业。

英国共济会在1753年分裂为两派,较老的近代派被称为“Free and Accepted Masons(F\u0026AM)”,而新的古典派被称为“Ancient Free and Accepted Masons(AF\u0026AM)”。1776年美国独立后,每个联邦州的F\u0026AM与AF\u0026AM也都独立于英国伦敦总会。为了区分由共济会分裂形成的古典派和近代派,学界将仍留在欧洲的古典派称为“大王”,将在美国崭露头角的近代派势力称为“小王”。古典派的共济会更加支持北美独立运动,因此,当时美国的开国元勋多为这个分支。

1813年,英国的两派和解,成立了英格兰联合总会(UGLE)。共济会的分裂给英国带来的一大负面影响是失去了北美殖民地的支持。在19世纪中叶后,英国的共济会迅速失去了其社会改革的锐意和先驱性,演变为保守派,支持君主立宪制

第二次大分裂出现在19世纪中期的法国。1723年的《安德森宪章》中规定,共济会会员在会所内必须避免讨论任何宗教和政治话题,但1875年的洛桑大会上,法国大东方社(GODF)决定接纳无神论者为会员,废除了共济会传统的“宇宙间伟大的建筑师”概念。法国大东方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与天主教会关系紧张,最近还谴责了天主教会公开反对法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立场。根据宪章规定,英格兰联合总会禁止在会所内讨论任何宗教和政治话题。法国大东方的这一改革直接违背了这些传统,导致在1877年英格兰总会撤销了对GODF的认可,其他英语系国家的会所也响应了这一决定,正式宣告了他们之间的分裂。

在二战前后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亚洲的共济会经历了巨大的破坏与打击。在欧洲,法西斯政权对共济会进行了取缔,所有会所被关闭,法国共济会在战争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纳粹德国甚至对国内的共济会成员进行了有组织的屠杀,将其与犹太人一同关进集中营,纳粹政权指责他们密谋统治欧洲,同时散布了一系列虚构的阴谋论文件,如反犹太主义的《犹太人贤士议定书》。在东欧,共济会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冲击,直到20世纪90年代,苏联地区的共济会才得以重新恢复。

在亚洲,共济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到了日本法西斯主义的重创。除了菲律宾共济会在战争中损失较小之外,其他地区都遭到了日军的严重破坏。日本国内的共济会会所全部关闭,中国境内的共济会在民国政府的支持下缓慢成长,但许多总会所在日军侵华期间关闭。战后,菲律宾总会的支持下,共济会总会所得以在大陆地区恢复,然而不久后再次衰落,直到近年才在台湾共济会总会的支持下重新运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雍仁会馆在二战期间被日军炸毁,早期的台湾共济会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也被停止,战后由菲律宾总会恢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部分伊斯兰国家公开反对共济会。这不仅因为它们维护政教合一的制度,还因为认为共济会是犹太人的组织,尤其是自以色列建国以来。共济会与中世纪圣殿骑士团的密切关系也导致穆斯林对其持有反感态度。

扩张时期(1717年-)

欧洲

法国共济会

法国最早的共济会出现于1688年。1721年,一些英国共济会成员在敦刻尔克建立了法国第一个共济会会所。法国共济会总会于1738年6月24日成立,是欧洲大陆最早的共济会总会。尽管天主教皇克莱蒙十二世和本尼狄克十四世于1738年和1751年颁布教皇禁令,禁止天主教徒加入共济会,但在法国,共济会仍然继续发展。到法国大革命爆发前,法国已建立了多个共济会会所。

共济会在启蒙运动中扮演了瓦解天主教会和反对教皇权威的角色。18世纪的共济会呈现出排他性,主要吸引贵族、教士和中产阶层的成员,而下层劳动阶层并未被接纳。中产阶级受共济会的自由和平等思想吸引,成为其主要成员,因为在这里,他们能够与贵族平起平坐。在军队组织中,共济会对很多后来拿破仑·波拿巴军队中的将军产生了影响。

1773年,法国共济会发生了分裂,总会内部重组并更名为法兰西大东方,而一些分会不服从,形成了独立的组织。1776年,大东方成立了重要的分会九姐妹会所,集结了法国启蒙时代的各界精英,直接参与了美国共济会在独立战争时期的扩张。1804年,拿破仑一世成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的哥哥约瑟夫·波拿巴成为法国共济会总导师。不承认新总会的会所也并入了大东方总会。

1877年,法国大东方与英国共济会联合总会断绝关系,这种分裂一直延续至今,尽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统治时期有所改善。法国大东方与其他地区性总会保持合作关系,包括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法国与比利时在非洲、大部分拉丁美洲国家、俄罗斯东欧一些国家。

德国共济会

1250年,德国第一个石匠总会在科隆成立,这标志着最早使用圆规和矩尺作为石匠行会标志的记录。在15世纪末斯特拉斯堡的石匠总会集会上,颁布了第一个石匠行会会徽。科隆和斯特拉斯堡石匠总会分管南北德国各地的会所。这是石匠手工业者的行会组织,与现代的“精神石匠”共济会组织不同。

现代德国共济会最早的会所出现在1737年12月6日。普鲁士王储、后来的国王腓特烈大帝曾于1738年8月14日夜间出现在会所里,并在1739年接管总导师的职位。最初几年,新的会所也相继成立,有些至今仍存在。

在共济会的宗教宽容和兄弟间平等的宗旨下,会所不仅为成员提供空间,也成为宣传启蒙运动思想的场所。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德国的共济会允许女性参与。莱辛、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席勒是三位开创德国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他们与共济会有密切关系。1771年10月14日,莱辛在汉堡市的三玫瑰会所加入了共济会,并成为导师。他的《共济会会员对话录》被认为是共济会史上的重要著作之一。他是最早倡议接纳犹太人加入共济会的发起者之一。他的朋友、普鲁士王国犹太哲学家摩西·门德尔松发起了犹太启蒙运动哈斯卡拉,促使欧洲犹太社会开放和世俗化

在欧洲犹太人中,特别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开始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接受当地文化和教育,融入欧洲上流社会。哈斯卡拉运动培养了强大的犹太世俗势力,揭开了欧洲犹太民族政治运动的序幕。德国共济会在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的一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他的思想和作品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歌德最早加入共济会可能受到莱辛的影响。他的著名遗言“再多些光”被认为反映了共济会和启蒙运动的光明崇拜。1913年成立的Wolfstieg协会旨在促进共济会的科学研究。

俄国共济会

俄国共济会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英国共济会。根据1986年《苏联百科辞典》的记载,共济会是18世纪初产生于英国的宗教道德运动,传播到包括俄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尤其在资产阶级和贵族阶层中获得了传播。

共济会进入俄罗斯可以追溯到彼得大帝时期,而有一些观点认为共济会在俄国的成立时间甚至早于英国大分会。据记载,彼得一世在17世纪末由赫里斯托福·鸟莱先生吸收并加入了组织,形成了一个由列福尔特任执行大师傅、戈尔东和彼得一世分别任第一和第二监督人的共济会分会。史料记载显示,俄国共济会的文件最早出现在1731年。在这一年,伦敦共济会分会的领袖洛弗尔(Lovell)勋爵任命乔治·菲利(George Philip)上尉为俄国分会的领导人。

一些历史学术著作,如赵世锋的《俄国共济会与俄国近代政治变迁》和A·谢尔科夫编著的《俄国共济会百科辞典》,以及梅利占诺夫的《在宫廷政变的道路上-1917 年革命前的阴谋》都提到了俄国共济会的历史。其中,梅利占诺夫认为在1917年二月革命前,秘密活动的共济会组织才是资产阶级阴谋家的真实中心,而不是所谓的进步联盟。

根据俄罗斯学者A阿弗夫的专著《共济会会员和革命》,共济会在俄国的影响涉及到会员参与宫廷阴谋、共济会会员与二月革命临时政府的形成以及共济会会员与警察机关的关系等问题。此外,普拉托诺夫在《俄罗斯荆棘之冠:共济会历史1731-1995年》中揭露,在苏联体制内,约有400名以上的党政高级官员加入了共济会或隶属于共济会的国际组织。这其中包括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亚历山大·雅科夫列夫、谢瓦尔德纳泽、鲍里斯·叶利钦等最高领导人,尽管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1991年,法国大东方分会在俄罗斯开幕,2010年6月19日,又开设了一家会所。知名的俄国共济会会员包括亚历山大·普希金米哈伊尔·巴枯宁亚历山大·克伦斯基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诺维科夫等。列夫·托尔斯泰名著战争与和平》也详细描述了俄国共济会的活动。

意大利共济会

佛罗伦萨于1731年设立了第一个共济会会所,之后共济会与天主教爆发了长达几百年的激烈冲突。这段历史反映了共济会在欧洲与天主教权威之间的紧张关系。有一种可能性是,烧炭党可能是共济会的一个支派。这一观点反映了共济会在历史上的分支与分歧,以及其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烧炭党在欧洲历史上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组织,与共济会有一定的联系。

现今,共济会在意大利仍然活跃,拥有大约18000名会员和600个会所。一些知名的共济会会员包括贾科莫·卡萨诺瓦朱塞佩·加里波第朱塞佩·马志尼等。

美洲

美国共济会

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共济会于1730年首次出现。美国革命后,每个州都成立了自己的总会所,形成了独立的组织体系。虽然曾有人希望成立以乔治·华盛顿为首任总导师的全美总会所,但这一尝试并未成功。1733年组建的总会所被认为是美国的第一个共济会总会所,后来更名为圣约翰会所(St. John’s Lodge)。本杰明·富兰克林于1731年成为这个总会所辖区内的会员,体现了共济会在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渊源。

共济会的会员在美国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有记载显示,历届美国总统中至少有15位是共济会会员。同时,美国《独立宣言》的56位签署者中至少有8位、1781年的第一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签署者中至少有10位、1789年的美国宪法的40位签署者中至少有9位都是共济会成员。

1830 年,在反共济会运动的高峰期,美国有 40000 名共济会成员;到187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500000,到1995年上升到4600000。 美国41位总统中有15位是共济会成员,其中7位是在20世纪,威廉·麦金莱西奥多·罗斯福威廉·塔夫脱、沃伦·哈丁、富兰克林·罗斯福、哈里·杜鲁门和杰拉尔德·福特等。

此外,乔治·华盛顿的63位将领中至少有31位,英国北美殖民地13个州的30名州长中至少有10位也是共济会会员。其中,共济会成员哈扬·所罗门(Haym Salomon)对北美独立运动的资金提供起到了关键作用。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记载,哈扬·所罗门为北美殖民地政府及其领导人提供了大约60万美元的资助,相当于2005年的近400亿美元,如果算上利息则已将近上千亿美元。

加拿大共济会

现有近10万名会员,知名会员有加拿大首位总理约翰·亚历山大·麦克唐纳第十三任总理约翰·迪芬贝克、总督阿瑟王子(康诺特和斯特拉森公爵)等。

拉美共济会

西班牙殖民地南美洲历史上,共济会会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每个国家,包括古巴,都拥有自己的共济会会所。一些知名的共济会会员包括西蒙·玻利瓦尔、何塞·弗朗西斯科·德·圣马丁·马托拉斯曼努埃尔·贝尔格拉诺多明戈·萨米恩托、米盖尔·伊拉尔戈·伊·科斯蒂利亚、何塞·莫雷洛斯阿古斯汀一世、萨尔瓦多·阿连德等。

巴西的共济会成立于1822年,目前拥有1700个会所和10万名会员。其中的知名会员包括巴西独立运动的导师若泽·博尼法西奥·德·安德拉达(Jose Bonifacio de Andrada e Silva),他推动了佩德罗一世成为巴西帝国的第一任皇帝。

古巴的共济会于1828年成立,现有316个会所和3万名会员。一些著名的古巴共济会会员包括古巴国父卡洛斯·曼努埃尔·德·塞斯佩德斯、著名诗人何塞·马蒂、古巴独立战争军事领导人安东尼奥·马塞奥·伊·格拉哈莱斯。古巴革命领袖卡斯特罗曾在共济会会所里避难。

亚洲

中国共济会

大陆共济会

中国大陆的共济会历史可以追溯到1758年,当时共济会随着瑞典东印度公司传入中国大陆。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英格兰总会下辖的谊庐(Amity Lodge)第四〇七分会在广州市建立了会所,这是有记录的第一个中国大陆共济会会所。随着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交往增多,香港共济会于1848年开始在广东活动,1849年开始在上海活动,但最初只允许外国人参加。

1864年,传承自美国马萨诸塞州总会的中国美生总会成立(District Deputy Grand Master)。1877年,英格兰分支中国共济会总会正式成立(District Grand Lodge of Northern China)。1921年,传自苏格兰的中国共济会总会也成立(District Grand Lodge of North China)。在1949年,中国美生总会在菲律宾总会的支持下在上海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大陆本土第一个由华人建立的总会所。随着国民党政府退往台湾,中国美生总会也迁往台湾。

从1947年到1962年,中国大陆共济会的活动逐渐减少,最终完全消失。目前,曾经在中国大陆的共济会分会都已不存在。

香港共济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济会历史可以追溯到1844年4月29日,当时第一个会所在维多利亚岛成立。香港的共济会分别传自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

1865年,英格兰分支香港共济会在现今新世界大厦所在的泄兰街兴建雍仁会馆作为总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会所被日军炸毁,1950年迁往香港岛坚尼地道一号至今。

香港共济会的会员包括多位香港总督、前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希慎集团董事长、国泰航空前董事、香港赛马会前副主席等政商界人物。根据利铭泽女儿利德蕙所著的《香港利氏家族史》介绍,香港共济会在遵守香港基本法前提下可以继续活动,会议可以继续使用英语,但中国希望1997年主权移交后的活动更为公开。香港回归后,几个共济会分会继续存在,并保持与总会的联系。

台湾共济会

中国美生总会在台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1年,当时台湾政局变动,美生总会宣布停会。然而,1954年,美生总会在台湾重新复会,并于1955年10月28日经台湾内部事务主管部门核准成立。在台湾,共济会一直低调且神秘,会员之间保持着紧密的团结。蒋纬国是美生总会在台湾最有名的总会长之一,可能是由于他在德国接受的教育和在军旅生涯中的经历,使他加入了这个组织。目前,台湾的美生会员大约有数百人,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包括士、农、工、商。

要成为台湾美生会的一员,需满足以下几个要求:首先,加入美生会必须是完全出于自愿,没有任何他人的强迫、引导或勉强;其次,在台湾总会辖区居住,并已至少居住了12个月以上;第三,申请者需年满20岁以上,且为男性;第四,申请者应是有神论者,可以属于任何宗派或教派;第五,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第六,申请者不能曾向其他会所提出过入会申请,或者曾经申请但被拒绝;最后,申请者需由两名会所成员引荐。在这些要求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美生会并非取代宗教,而是一种追求解脱和包容的组织。美生会接纳各种宗教信仰、政治意见和社会背景,促使各异信仰的人们和谐相处,共同追求更高层次的境界。

截至2009年,台湾已经成立了13个美生总会分会,其中包括一些因被迫停会后,在台湾再度复会的。这些分会分布在台湾的各个地区,包括台中市高雄市等地,而北部地区则集中了更多的分会。这些分会通常以“庐”(lodge)做为会所的名字,如谊庐、川庐、自由庐、汉庐、唐庐、明庐融庐等。其中,唐庐是一个双语庐,会员在美生仪礼时采用英语,而在庐中讨论事项时使用汉语。美生会员在公共场合中通常保持低调,鲜少公开亮相。他们的典型着装是黑色西装搭配白衬衫和领结。这种低调的风格与神秘的形象一直是美生会员在台湾的共济会传统。

日本共济会

关于日本共济会的起源,一般认为是由江户时期强迫日本打开国门的美国海军马休·佩里引入日本。佩里于1819年在纽约的Holland支部加入了共济会。第一个加入共济会的日本人是陆军军医总监林董初代,他于1864年成为共济会的会员。另外,西周(启蒙家)和津田真道也是在同一时期加入共济会的早期日本会员。

在1860年2月26日(安政七年二月五日),一名荷兰船长和商人在横滨市被攘夷派人士暗杀。为了抗议和示威,横滨的外国人为受害者举行了盛大的葬礼,这被认为是日本最早的共济会仪式的记录。这次活动中,许多外国共济会成员穿着石匠的礼服,系着石匠围裙参加了葬礼。这两名被暗杀的人在横滨的外国人墓地下葬,这个墓地至今仍然存在。

在1864年(明治元年),为了保护侨民英国将第二十步兵联队调往横滨,随同军队的共济会“斯芬克司”支部也随之设立。这个分会所后来被英格兰总会承认,并于6月26日在横滨市将其设置为正式的会所。这个分会所经历了数次搬迁,保存至今,是日本国内运作至今的最早的分会所之一。之后,共济会在日本建立了永久性的民间分会所,兵库县和大阪的分会所也开始运作。

在日本加入共济会的早期,主要是通过海外分会所进行的。在昭和时代,日本政府对结社与集会实行严格的管制,1886年颁布了《保安条例》。这导致共济会在日本很少有日本人会员。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加入共济会的日本人大多是通过海外分会所加入的。在战争期间,日本的共济会分会所完全被封锁,资料和办公用品被没收。

然而,在二战前后,日本政府禁止了共济会的活动,共济会的会所在偷袭珍珠港后被关闭。二战结束后,共济会在日本得以重建。1950年1月5日,藤尚武、植原悦二郎、三岛通阳、高桥龙太郎、芝均平等成为共济会在日本重建后的首批会员,不过最初处于菲律宾的旭日分会的辖下。1951年3月29日,日本前首相鸠山一郎成为共济会会员并加入第一等级。1955年3月26日,鸠山一郎被晋升至第三等级。1957年3月,东京共济会独立,此时日本会员数已超过2500人。

在日本战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的分会所于1946年开始重建。1950年1月5日,佐藤尚武、植原悦二郎、三岛通阳、高桥龙太郎、芝均平等人成为战后日本最初的共济会会员。共济会在1957年设立了东京总会所,并在1957年3月设立了日本东京总会所。截至1957年,共济会的日本会员已超过2500人。

共济会的日本会员在加入共济会时经历了学徒、技师和石匠大师等不同等级。鸠山一郎是其中的一位会员,他在1951年加入,经历了这些不同等级的晋升。鸠山一郎是一位昭和时代的政治家,曾担任过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在战后,共济会在日本的发展逐渐增加,尽管一直保持着与日本社会的相对隔离状态。在共济会的发展中,美国驻日最高指挥官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将军是一位共济会会员,多次邀请日本天皇参加共济会,但均未成功。然而,皇室成员和前首相东久迩宫稔彦王却参加了共济会。

印度共济会

173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加尔各答市中心的威廉堡设立了第一个共济会会所,编号为72。一些知名的会员包括近代哲学家、社会活动家、印度教改革家辨喜,印度最大的政治家家族尼赫鲁-甘地家族的元老莫逊拉尔·尼赫鲁,总统法赫鲁丁·阿里·艾哈迈德,以及印度独立后唯一的印度人总督查克拉瓦尔蒂·拉贾戈巴拉查理等。目前,印度共济会拥有370个会所和约15000名会员。

组织架构

入会要求

共济会的成员招募并非大众普遍猜测的那般主动进行。加入共济会的条件相当谨慎,准备加入的个体必须先寻找到两位现有共济会成员愿意为其担保。此外,加入者还需满足苛刻的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方面,准备加入共济会的个体在全球范围内需年满十八岁,而在美国,则要求年满二十一岁。此规定强调对加入者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旨在确保成员具备足够的成熟和责任心。

(2)在道德品行方面,个体需确保自己言行合规、品德端正,严格遵纪守法。这一条件体现了对共济会成员道德操守的高标准,以确保组织内部的稳定和公正。

(3)宗教信仰方面,加入者必须对某一神灵表示信仰承诺。虽然共济会本身与任何特定宗教、基督教或其他教派无牵连,但要求成员对神灵表示信仰是其独特之处。而值得一提的是,共济会的信仰宣扬并非局限于特定神灵,还包括对多神论的积极宣传。

(4)性别要求上,共济会仅对男性开放。尽管有些类似的组织也面向女性,但这些往往是共济会的旁支机构,而非正统共济会的正式成员资格。这一性别要求可能反映了共济会的传统和历史特点。

入会仪式

根据规章,未经例行会议提名,有意加入共济会的个体在未被接纳之前不得接触共济会的秘密仪式。加入共济会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姓名、住址、年龄、职业以及推荐人。提交的申请书须在公开会所官读,并随后存档。共济会将指定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人的品行和资格。在此同一会所下一次召开的例会上,如果委员会认可了申请人的资格,他将被准予入会。入会前,他将自愿并乐意接受一系列问题的提问。

(1)“面对诸位绅士,您是否能以名誉担保,做出下列郑重声明:您是完全自愿地申请加入共济会,而不是因为偏向朋友或贪图钱财?”

(2)“面对诸位绅士,您是否能以名誉担保,做出下列郑重声明:你是出于对共济会制度的好感、对知识的渴求以及服务于同胞的真诚愿望而乞求获得共济会员的特别待遇?”

(3)“面对诸位绅士,您是否能以名誉担保,做出下列郑重声明:你将乐意遵行共济会自古以来形成的习俗和习?”

(4)“面对诸位绅士,你是否能以名誉担保,做出下列郑重声明:你从未在共济会其他会所提交申请并遭到拒绝?”

如果没有异议,申请人将按照古老的既定仪式被正式接纳为共济会的成员。这一过程保障了申请者的真诚和对共济会价值观的认同。

组织法律

共济会法律体系涵盖多个不同部分,总体而言,根据其历史形成的顺序,可以将其核心部分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1) 里程碑原则,即共济会历史上从1717年迄今形成的一系列惯例和原则的总和;(2) 古代责任,指在英格兰现代总会建立过程中确定的共济会员的义务;(3) 共济会宪法,作为最高行为规范,主要涉及共济会总会和一些地方组织。

在这三个核心方面之外,共济会法律体系还包括众多其他法律要素,如会所规章、共济会员誓言等。经过近300年的演变,共济会在历史上留下了庞大的法律文献,全面理清其历史脉络并非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以下将简要概述上述三类核心法律内容。

里程碑原则

里程碑原则(Landmark) 是共济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济会的里程碑原则是指,在共济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为解决特定困境和难题而形成的处理方法和解决办法等。这意味着在这些里程碑原则确立后,共济会中的具体组织不可以再违反这些原则。鉴于里程碑原则内容十分庞大,这里列出麦奇的“25条”里程碑原则和庞德的“7条”里程碑原则两个版本进行介绍:

麦奇的“25 条”里程碑原则:

(1) 承认的方式;

(2)象征性共济会(Symbolic Masonry) 分为三个级别;

(3)第3级别的传说;

(4)本兄弟会的管治机构(Goverment of the Fraternity) 由大导师领导;

(5)大导师有主持任何技工共济会会议的特权 (Prerogatives);

(6)大导师在特殊时期(Irregular times)有允准可授予级别的特许证的权力;

(7)大导师有允准可召开和举行会所会议的特许证的权力;

(8) 大导师有面试录取共济会员的权力;

(9) 共济会员须在会所中集合;

(10) 会所的管理层由敬师和两位督管构成;

(11)会所需要加以守护;

(12) 每位共济会员在技工共济会的所有一般会议皆须被代表并向其代表提出意见;

(13) 任何共济会员皆可通过所属会所向总会所或更高级别的共济会大会提出请求;

(14)任何共济会员皆可访问并参与任何合规会所的活动;

(15) 在没有进行检验之前,任何不明访客都不可进入会所;

(16) 任何会所都不能干扰其他会所的业务,也不能向其他会所的兄弟授予任何级别;

(17) 每位共济会员都要遵守其所居住的共济会辖区的法律和规章,即便他不是该辖区任何会所的会员;

(18)入会申请人皆须为无伤残自由的和成熟的男人;

(19) 相信有作为“宇宙伟大建筑师”(Great Architectof the Universe)的神的存在;

(20) 相信人会有来世;

(21)在每个会所中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书可供查阅;

(22) 所有共济会员彼此平等;

(23) 保守本组织的秘密;

(24)在操作技艺、象征应用和解释之上建立思辨科学(Speculative Science),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宗教和道德教育;

(25) 上述里程碑原则不得改变;

目前,有 5 家美国总会所全部或部分规定使用这 25 条里程碑原则。

庞德的“7条”里程碑原则:

(1) 相信神或雅威的存在;

(2)相信灵魂的不朽;

(3) 法律书 (Book of Law) 是会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4)第3°级别的传说;

(5) 保守秘密;

(6)操作技艺的符号化(Symbolismof the Operative Art);

(7)共济会员必须是自由的成熟男人;

古代责任

古代责任,又称旧责任,是共济会早期宪法的核心部分,后来被各大总会承认并遵守。在这里,“责任”一词指的是“一种义务或责任;控制”的含义,表明这些义务类似于宗教的劝诫,而不是国家法律中外部强加的义务,也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认识的义务。这种责任是由外部引导者告知责任承担者的,使其在接受某种劝诫后自愿承担这些责任,服从由责任产生的命令,并接受基于该责任对其的控制。

古代责任最早出现于1723年英格兰现代总会发布的“安德森宪法”,这是现代共济会的第一部宪法。该宪法包括共济会历史、责任和一般性规定三部分,以及其他附录。在宪法的责任部分后来被称为古代责任。在各大总会发布的“共济会法典”中,通常都包括古代责任这一部分。古代责任的内容经过一些修改,但其核心内容和结构未发生根本改变。

古代责任以“圣公会教规”为书写格式,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1)关于雅威和宗教:共济会员有义务遵守道德律并相信上帝。虽然不要求信仰特定的神和宗教,但不能是无神论者和无宗教信仰的放浪者。共济会员追求的是兄弟之爱,使共济会成为“联合起来的人的中心”。

(2)关于政府:共济会员无论在哪里都要和平地服从公共权力,不能卷入反对国家和平与福祉的密谋和阴谋中。

(3) 关于会所:会所是共济会员集会、自我指导和自我改进的地方。每位共济会员都应从属某个会所,遵守其章程和技工共济会的一般规范。

(4)关于师傅、督管、技工和学徒:师傅和督管的选择应基于美德而不是年资。学徒担任督管或其他越级晋升情况,要求候选人必须是完美的年轻人,身体没有残疾,为国家服务一定时间,或其父母是诚实的人,或其出身于贵族家庭,或其为优雅绅士,或其为著名学者和建筑师。

(5)关于技工会员工作时的管理:所有共济会员都应在当地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诚实工作。技工们应避免使用不好的言辞,彼此应互称为“兄弟”或“伙伴”。

(6) 关于行为:共济会员按照不同情境处理六种不同类型的关系:

①会所集会时的行为:应该强调庄重、尊重师傅和督管,在集会中不得有任何荒唐行为;

②会所会议结束后兄弟间的行为:会议结束后,兄弟们在会所内的行为应保持适度,不应强迫其他兄弟过度消费,也不得阻止他们有事先离开。在会所内,绝对不允许伤害他人自尊或引起争吵。应远离因宗教、民族国家和国家政策产生的争执,因为共济会居于这些之上,被视为“普世宗教”。共济会反对一切政治,因为政治从未为会所带来福祉,将来也不会;

③在会所外无陌生人在场时兄弟间的行为:在非开会且无陌生人在场的情况下,兄弟们可以礼貌地互称为兄弟,不必过度检视或探听对方。不应通过侵扰或减少尊敬来显得对方不是共济会员;

④有非共济会员陌生者在场的行为:在非共济会员的陌生人面前,兄弟们应注意言辞和举止,确保最具洞察力的陌生人也无法发现任何不当之处。在必要时,可以转移话题,务必谨慎行事,以维护共济会的荣誉;

⑤在家中及与邻里相处的行为:共济会员应成为有道德和智慧的人,不应让家庭、朋友和邻居知道会所的内部事务。离家赴会所集会后应及时回家,避免过长的时间延误或回家过晚。在家中要避免过度饮食和醉酒,减少对家人的关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⑥对待陌生兄弟的行为:遇到陌生兄弟时,要按照教授的方法进行检验,不要被无知欺骗。不应嘲笑或蔑视他,而是要保持尊敬。如果确定他是真正的共济会兄弟,应按照规则对待他。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帮助他脱离困境或提供指导,并在后续可能雇佣或推荐他。然而,会员并没有超出自身能力的责任,仅在相同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需要留意的是,若遭到共济会兄弟的不当对待,你有权向所属会所或涉事兄弟所属的会所进行汇报,并提交至总会所的季度会议,以争取问题的解决。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前,应当在听取师傅和兄弟们的意见后保持耐心,等待上级领导作出决策。若所提建议不切实际,必须采用法律手段,亦应保持冷静,避免怀有怨愤和敌意,以免影响兄弟之间的友爱情感,并防范对未来合作的不良影响。

共济会宪法

共济会宪法是特定共济会总会所辖区所制定的最高法律规范。即,每个共济会总会所都有自己的宪法。在总会所组建过程中,制定成文宪法是其不可或缺的条件。总会所的成立要求内部有一定数量的合法组成会所,并得到其他公认总会所的承认,源总会所的承认是其重要条件之一。因此,符合源总会所和其他公认总会所要求的宪法是得到这些总会所承认的重要条件。在英美共济会系统中,一些共济会礼制组织和会团将其根本法称为宪法,除总会所使用“宪法”来命名根本法以外,如苏格兰礼组织和东方之星会(Order of Eastern Star)。

根据共济会宪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可将其分为历史性宪法文件和现行宪法两类。历史性宪法文件并非失效,其中一些内容整体成为现行宪法的组成部分,而一些细节部分则在修正后纳入现行宪法的详尽规定。历史性宪法文件在现行宪法中的应用通过援引和指用来实现,因此,现行宪法既有内容上的作用,也有方法上的作用,通过承认历史性宪法文件的特定内容,将其规范引入现行宪法的实施中。在共济会的历史性宪法文件中,英格兰现代总会所的“安德森宪法”和英格兰古代总会所的宪法《亚希幔-利逊》(Ahiman Rezon)尤为重要。这两个文件不仅成为后来各总会所制定宪法的蓝本,同时也是不同起源的总会所保持其独特风格的范本。

安德森宪法

1717年英格兰现代总会所成立后,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1679/1680~1739)于1721年接受委托起草共济会宪法。安德森是苏格兰人,曾在苏格兰担任长老会牧师,并在伦敦任职,同时担任英格兰现代总会所的大督管。他的弟弟亚当·安德森(Adam Anderson,1692/1693~1765)是研究英国“南海公司泡沫”的第一位经济学家。牧师和传教士加入共济会并成为会员在当时是相当普遍的。

安德森宪法有三个流行版本:1723年版,由安德森于1723年在伦敦印刷,引用的版本为1855年纽约州的重印版本;1734年富兰克林的版本,由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美国出版,是美国第一本共济会书籍;1738年版本是对宪法进行的大规模修订,引用的版本为1746年出版的印本。

1723年版本由献词、历史、古代责任、一般规范、批准书以及歌曲六个部分组成。献词是致给第5任大导师第2代蒙塔古公爵约翰·蒙塔古的,由副大导师约翰·希奥菲勒斯·德扎古利埃署名。一般规范是由第2、4任大导师乔治·潘恩于1720年撰写的。批准书由第6任大导师第1代瓦顿公爵菲利普·瓦顿、副大导师德扎古利埃、两位大督管和20家会所各自的敬师及2位督管签署。历史和古代责任两部分由詹姆斯·安德森起草。宪法核心内容为历史、古代责任和一般规范。

1738年的安德森宪法经过大幅修改,由第2代钱多斯公爵亨利·布瑞格担任第21任大导师。该版本内容包括献词、序言、批准书、历史、古代责任、一般规范、石匠慈善宪法、下属会所名单、历史上英格兰、威尔士以及海外机构状况、宪法书使用许可、歌曲、为共济会辩护的1730年小册子和一封相关信件以及总会所和各会所前任及现任官员、社会名流的支持书等13个部分。

在这次修改中,献词、历史以及新增的部分是重要的。献词致给威尔士王子弗里德里克·路易斯,说明是由第2代钱多斯公爵委托安德森献给威尔士王子的。历史部分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对撒克逊人进入英格兰后的石匠会历史进行了详尽描述,分为3部分21章。新增加的部分详细交待了下属机构的情况,对威尔士地区进行了说明,并加入了1730年为共济会辩护的小册子。此外,古代责任增加了对行为规范的分类,一般规范逐条进行了修改。在这次修改中,增加了所罗门圣殿时期大导师海勒姆的传说,该传说后来成为共济会的一个重要原则,特别在第3级别即师傅级别及以上级别的仪式中得以体现。

亚希幔-利逊宪法

1751年英格兰古代总会所成立后,大书记劳伦斯·德莫特(Laurence Dermott,1720~1790)受委托起草宪法。宪法于1756年正式印刷出版,名为《亚希幔-利逊:或帮助别人的兄弟》(Ahiman Rezon: or A Help to a Brother)。对于Ahiman Rezon的含义,不同共济会理论家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指“真诚和忠诚的兄弟”、“有准备兄弟们的秘密”,也有认为是指“兄弟的最高法律”。

根据《圣经》,亚希幔是亚衲族的一支,亚衲族都是巨人族以色列人将其赶走并屠杀。利逊是所罗门时代哈达王的部属,由于所罗门王信异教的神而叛变成叙利亚人的王。“亚希幔-利逊”意味着团结互助,即便巨人也会被消灭;不忠诚信仰会导致朋友和部属反叛。

德莫特在起草宪法时参考了1738年的安德森宪法和多个操作性技工共济会的宪法。宪法包括献词、序言、古代责任、一般规范、歌曲等内容,强调了古代共济会在保密方面的优势。它详细阐述了古代责任,一般规范只有28条,收录了近70首仪式歌曲。与1738年安德森宪法不同的是,该宪法更强调古代共济会的保密特性,对现代共济会的思辨性倾向持保留态度。

其他共济会法律

除了里程碑原则、古代责任和共济会宪法外,共济会还涵盖大量法律规范,这些法律内容涉及广泛。

在组织形式方面,共济会宪法规定了总会所和蓝色会所的组织,特定蓝色会所在组建时必须制定自己的规章。根据现代国家民法,这些蓝色会所应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注册,并在章程中承认总会所的宪法和其他共济会法律,同时需要获得总会所颁发的执照。基于共济会员的身份属性、仪式和级别,建立的会团组织也需要有特定的章程,它们同样作为独立法人自负责任。

在行为方式方面,共济会法律包括有关标志、服装、饰物等符号系统的法律。这些法律以总会所法律、会团组织和附属慈善组织的规章、规则和律令等形式颁布执行。这些法律涉及行为非常详细,形成了专门的法域,如有关会议程序的“会议法”、有关共济会员违法的审判法等。很多共济会的专门法域都有专著出版。

从级别仪式方面看,共济会仪式虽不能被称为法律,但其仪式内容包括特定级别仪式的剧本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定,这些仪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得予以改变,具有“准法律”或“软法”的性质。同时,由于仪式中所包含的剧情又有其特定的意义,并成为共济会立法的重要基础,这些仪式中所体现的原则和方式可能被移用转换为新的法律,具有“潜法律”的性质。此外,共济会员在仪式中必须起誓,这些包含着特定承诺和义务的誓言和誓词对于会员又具有规范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特别形式的共济会法律。

等级设置

在共济会中,苏格兰支脉被分为三十三个等级,这一分级体系象征着最高权力和职位。数字三十三在共济会中具有神秘而崇高的象征意义,代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数学和命理学中,三十三被视为终极数字和不可思议的荣耀,这种崇敬并非仅限于共济会,而在毕达哥拉斯时代即有根源。

对于数字三十三的崇拜在传统文化中也有多种体现。例如,耶稣传说中在三十三岁时被钉在十字架上,一生中进行了三十三个奇迹。另有说法认为伊斯兰教天堂里的居民永远是三十三岁。《圣经》中提到上帝的名字也恰好为三十三次,而人体脊椎骨的数量也是三十三块。这一系列的传统呼应了数字三十三的特殊性。

在共济会内,三十三等级扮演着警示的角色,向会员传达了他们在组织中的位置和相应的责任。每个等级都有准确的命名,为会员提供清晰的指引,指示他们在组织中的角色和职责。

三十三等级在共济会中并非只有详细的划分,还可以用度的符号°来表示,但只有“1°”到“3°”牵涉到等级概念:

1°:会员即为传统上的“学徒”会员,尚未成为正式会员;2° :会员即为传统上的“技工”会员,同样尚未成为正式会员;3° :会员即为传统上的“导师”会员,这一等级的成员成为正式会员。

其中,“3°”到“33°”是平级平等的。不同等级的共济会成员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和使命,因此学习不同的研究内容。这一体系完整地反映了共济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而“33°”则是共济会内部宗教研究的最高级别。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划分,共济会的规模在现代已经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当前,共济会的会员人数已达到600万,其中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会籍约为15万,英格兰有25万,法国7万,而美国内的会员人数众多,达到200万。共济会会员在西方近代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其中不乏王室成员和美国总统

符号和象征

组织符号

共济会会徽

共济会会徽的规矩所象征的宇宙和天地之道是一种深的哲学观念,其中圆规代表着天之环,方矩(拐尺)则象征着大地。这概念源自上古天文学和毕达哥拉斯学派,与中国古代的天地观念有相似之处。这种符号化的表达方式通过形状传递了宇宙和地球的秩序与和谐。

另外,规矩作为标志也承载着法度的涵义。在共济会标记中,字母“G”有三种解释:首先,它代表了共济会信仰中的雅威,即英文“GOD”这一词的首字母。其次,它是对美国国父和共济会大师乔治·华盛顿的纪念,是“George”这一名字的缩写。第三,它象征着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环形蛇,传说中是柯罗诺斯的象征。这些解释蕴含了深刻的宗教、历史和象征学的内涵,为共济会的价值观和信仰提供了多重层面的诠释。

除了这个会徽,共济会还有独眼会徽以及六芒星等会徽。

全视之眼

在共济会内部,"全视之眼”“辐光之眼”“天眼"或"普视之眼"都指的是一副描绘独眼的图像,与由直角尺和圆规构成的标志一样,是共济会著名的象征之一。在这个符号中,"全视之眼"象征着上帝的全知全能。

共济会的"全视之眼"与霍鲁斯之眼并无关联。共济会可能受到过赫尔墨斯主义的影响,而赫尔墨斯主义被误认为发源于古埃及,因此有人经常将"全视之眼"与"霍鲁斯之眼"混淆。最初,霍鲁斯之眼仅是皇家权力的象征,代表太阳神拉的庇佑。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霍鲁斯逐渐变得更为重要,逐渐取代拉,演变成太阳神的代表。

共济会的"全视之眼"并非指的是霍鲁斯或拉。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中,独眼的符号通常被视为雅威的象征,这一意义至今仍然存在。在欧洲各地的许多基督教堂和天主教堂中都能看到这个符号,同时它也常出现在一些宗教艺术品中,如弗兰德艺术家简·普罗沃斯特的作品《神的寓言》。共济会对这一符号的解释与下述共济会仪式书的相关内容有关:"让我们牢记,在无论何地、从事何种活动时,上帝一直与我们同在,用他的全视之眼注视着我们。当我们继续遵守会内的原则,并以此为行为准则时,我们应以真诚的热诚履行对他的责任与义务。"

太阳、月亮和星星

共济会内部的太阳、月亮和星星符号可能与赫尔墨斯主义存在联系,然而,如今这些潜在的联系已被遗忘或至少变得模糊不清(不仅限于这些符号)。这可能是因为人们赋予共济会符号多重意义,随着某种广泛接受的解释变得最为人熟知,它也成为该符号的主流解释。

太阳、月亮和星星符号很好地阐释了后期解释是如何逐渐淡化早期解释的。在共济会中,三个负责会所的人分别是所长、高级主管和初级主管。在某个时期,一些共济会成员不可避免地将这三个符号与这三位在职者联系在一起。然而,这种简单的解释如今已经发生了改变,人们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太阳符号上。

在近代共济会的仪式中,初级主管位于南边,他记录太阳达到天顶(即最高点)的时间,然后“叫工作的兄弟们小憩一下”。当时的石匠们就会停下手中的工作去吃午饭,因此太阳达到天顶成为衡量工人们需要暂停工作的粗略标准。高级主管在西边记录太阳落山的时间,并告知所长即将关闭会所。这再次提到了石匠的工作习惯,由于他们无法在夜间工作,因此会所在日落时关闭。因此,这三个符号的最后归结到会所所长身上。他位于东边,因为“太阳从东边升起,开启了新的一天,所以所长在东边打开会所,雇用并指导共济会兄弟的工作”。

如此,我们为石匠的工作时间划定了一条时间线。正是因为人们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阳光,共济会会员也只能在明亮的地方而非黑暗中“工作”。“太阳=光明=工作=美好+共济会”的涵义旨在强调一种观念:共济会是为了全人类的美好而工作。共济会的其他符号曾与之有所关联,例如蜂窝(指行业,也指会所),但随着人们渐渐不再使用这些符号,这样的联系也就逐渐淡忘了。除了与赫尔墨斯主义可能存在的联系,太阳、月亮和星星符号可能是在工业革命之前添加到共济会仪式中的。因为在当时,需要太阳来判断季节变化、一天的长短以及工作的必要。

五芒星

五芒星在共济会中象征着“会员五点”,是关于共济会成员关系的教导,指导会员如何相互对待以及与外界互动。共济会的仪式对这五点进行了形象的解释,最早出现在十六世纪晚期的共济会仪式中,涉及到石匠副手或第二等级。现在,它也被纳入资深石匠或第三等级的仪式中,表明共济会的仪式从古老而简单逐渐演变为更为复杂的形式,这在爱丁堡登记处手稿等记录中有所体现。尽管五芒星经常出现在古老的围裙上、一些共济会书籍和图册中,但它已不再是近代共济会的主要符号。尽管“会员五点”仍然重要,但在近代共济会仪式中并非关键,因此五芒星的使用逐渐淡化。

然而,1641年罗伯特·莫里阁下首次使用五芒星,这标志着共济会第一次采用或提及这一符号。由于这是已知最早由非石匠人员使用的共济会符号,因此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罗伯特·莫里阁下早年生活的记录有限。他出生于佩思郡,后来因在军队服役而迁居伦敦,在那里他对矿物学和自然科学产生浓厚兴趣并开始研究。他与许多有影响力的人物保持着紧密的关系,尤其是与查理二世的亲密友谊。凭借这些关系,他成功地说服国王于1660年创立英国皇家学会。为了纪念这位苏格兰创始人,英国皇家学会直到今天仍在圣安德鲁斯日召开年度大会。莫里最终安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莫里,于1641年成为英格兰会所中首位非石匠会员,担任苏格兰盟军总军需官,驻扎在泰恩河畔纽卡斯尔。军队后勤部队中的一些成员是爱丁堡会所的会员,这些石匠接纳了莫里和苏格兰炮兵司令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会员。

莫里将他的符号视为一种复杂仪器,用于审视周围世界。他相信符号具有多重含义。按照莫里的说法,尽管符号表面上是星星,但其实际含义远不止于此,就如同星星不仅仅是夜空中的光点一样。这体现了赫尔墨斯主义的思想,将符号视为开发和探究潜在事物的手段,有能力控制影响万物的无形力量。可惜的是,莫里从未解释过他是否利用这个符号回答一些简单而重要的问题,比如“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所做的意义何在?”、“如何完善自我?”等等。然而,不论他如何使用这个符号,显然都是基于它是一个共济会符号的事实。

蜂窝

蜂窝作为共济会的古老符号并非原创,而是借用而来。通常,它被描绘为一个周围有蜜蜂属嗡嗡飞舞的蜂窝,一般认为这象征着与特定行业的勤奋努力,比如“像蜜蜂一样忙碌”。尽管这个解释是准确的,但在共济会内部,蜂窝可能还有其他深层次的寓意。

其中最普遍的是,它象征着会所及其会员: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会所(蜂窝),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蜜蜂(共济会会员),但只有成为“蜜蜂”的人才能真正了解会所内部的奥秘。这是一个说明在共济会内部,某个具有公认含义的符号却可能被赋予不同寓意的典型例子。

著名建筑

乔治·华盛顿共济会国家纪念堂

乔治·华盛顿共济会国家纪念堂(The George Washington Masonic National Memorial),美国共济会圣地,是一座塔型建筑,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的Callahan Drive101号。纪念堂的建筑风格模仿古埃及的亚历山大灯塔,高333英尺(101米),坐落在射手山山顶。它由美国共济会资助建造,于1922年动工,1932年5月22日由胡佛总统剪彩落成,最终于1970年完成内景陈设。

在乔治·华盛顿的个人历史中,他于1752年11月4日在弗吉尼亚州Fredericksburg加入弗吉尼亚州共济会,成为入门学徒(Entered Apprentice)。在1753年3月3日,他升级为石匠副手(Fellow Craft),同年8月4日再次升级为石匠大师(Master Mason)。每一次晋升都在星期六进行。

1777年,弗吉尼亚州共济总会任命华盛顿为该州石匠大师(grand master),但因其担任大陆军总司令而未能到任。1780年,宾夕法尼亚共济总会提议建立北美共济总会,并选举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为会长。1788年5月29日,华盛顿当选为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共济会石匠大师。1805年,该会所改名为华盛顿亚历山大会所(Washington Alexandria Lodge)以纪念华盛顿。纪念堂前山坡上的巨大白色图案是共济会的会标,由一把直角尺和一个圆规组成,代表了该组织的象征。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共济会教堂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共济会教堂(Masonic Temple)兴建始于1868年,最终于1873年竣工。该教堂位于费城北宽街(North Broad Street)1号,与费城市政厅相对。费城市政厅对面则是共济会宾夕法尼亚总会的驻地。在美国历史上,宾夕法尼亚州是共济会美国建国理念最早实践的地区之一。值得注意的是,美利坚开国总统华盛顿曾被推选为宾夕法尼亚共济会的大师傅(Master)。

每年数以千计的游客慕名而来,参观这座华丽的建筑。它的奠基石巨大而厚重,重达10吨,于1868年6月24日,即施洗约翰日,庄重地安放。在奠基仪式上使用的法师木槌,正是乔治·华盛顿总统于1793年为国会大厦奠基时所使用的那把。这个历史性的木槌见证了多个重要场合的奠基仪式。这座宏伟的诺曼建筑被誉为费城伟大的建筑奇迹之一。教堂基座立面的石头甚至取自埃及,增添了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元素。

1971年5月27日,共济会教堂被正式列入美国国家史迹保护名录,成为美国国家历史的重要地标。

苏格兰礼圣宫殿

苏格兰礼圣殿宫(House of Scottish Rite Temple),位于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一座著名的共济会建筑,也是苏格兰礼南方辖区总部和第33°级最高理事会的所在地。建筑设计者为约翰·拉塞尔·波普,他是美国国家美术馆、国家档案馆、杰弗逊纪念堂等建筑的设计者,苏格兰礼圣殿宫是他的代表作品。

完工于1915年的苏格兰礼圣殿宫成为共济会思想的象征,特别是“所罗门圣殿”的概念。其全称为“美国古代和公认的苏格兰礼共济会南方辖区所罗门圣殿宫第33级骑士指挥官总督察最高理事会”,因名称冗长,通常简称为苏格兰礼圣殿宫。

建筑设计参考了古代摩索拉斯王陵,被誉为“帝国建筑师”的波普因此设计获得了1917年的“纽约建筑设计协会金奖”。苏格兰礼圣殿宫展现了强烈的古典风格,整个圣殿宫被描述为“卓越奢华的纪念碑”。在圣殿门外,斯芬克斯像和未完工的金字塔形殿顶都是共济会的重要符号。阿尔伯特·派克的遗骨也安置在这座建筑中。苏格兰礼圣殿宫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十六大街1733号,地理坐标为北纬38°54'49.31",西经77°02'11.44",成为华盛顿的著名地标之一。

底特律共济会圣殿

底特律共济会圣殿(Detroit Masonic Temple),位于底特律市中心的圣殿街500号,是世界上最大的共济会圣殿。由著名建筑师乔治·德维特·梅森设计,采用美国较为少见的哥特式风格。奠基典礼于1920年9月举行,使用了开国元勋华盛顿奠基国会大厦时所用的泥铲。

底特律共济会圣殿是许多共济会组织的活动场所,包括北美约克礼最高学院。正面的礼用建筑左侧类似教堂,右侧是稍矮的圣地会俱乐部,中间有可容纳4400个座位的大型剧场以及苏格兰礼教堂。此外,还有喷泉舞厅、水晶舞厅等。大剧场被认为是美国最好的剧院之一,常常举办音乐会和百老汇大道戏剧。底特律共济会圣殿不仅是共济会活动的中心,也是举办各类社会活动的场所,如音乐会、婚礼、毕业典礼、私人聚会、公司和社团聚会等。

伦敦共济会堂

伦敦共济会堂(Freemasons’ Hall,London)位于伦敦高贵女王大街(Great Queen Street),由英格兰联合总会所所有。1769年,英格兰现代总会所开始筹集资金建造中央会堂,由建筑设计师托马斯·桑德比选中,并于1776年5月23日竣工。伦敦共济会堂不仅是英国共济会组织活动的场所,还举办各类文艺和社团活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纪念战争阵亡的3225名军队共济会员,总会所于1919年设立了共济会百万纪念堂基金。1925年,建筑师阿什利(H.V. Ashley)和纽曼(Winton Newman)的设计被确定为最终建筑方案。1927年7月14日,至少6000名共济会员在皇家阿尔伯特宫(Royal Albert Hall)见证了大导师为新建筑奠基。1933年7月19日,5353名共济会员参加了竣工典礼,维多利亚女王的幼子、共济会大导师康诺和斯特拉森公爵亚瑟王子宣布圣殿交付使用。

伦敦共济会堂自1775年以来一直是英国共济会组织的中心。其中最大的建筑是大圣殿(Great Temple),是联合总会所、周边郡县会所省级总会所和各会团召开年度会议的地方。此外,圣殿中还有其他23座会所,按照不同风格进行装饰。部分地方已改为现代办公区,英国共济会的四个慈善机构总会也在这里办公。目前,只有大圣殿对普通游客开放,其他23个会所仅对世界各地的共济会员有条件地开放。

代表人物

创始人

威廉·肖

关于近代共济会起源的说法存在分歧,但大部分学者认为,其来源可以追溯到一位16世纪的英格兰宫廷工匠——威廉·肖(Wiliam Schaw)。

1583年,威廉·肖被任命为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的宫廷工匠。随着詹姆斯六世于1603年成为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肖长达二十二年负责监督、指导所有宫殿、城堡、狩猎场以及皇室可能使用的其他建筑的维护、修复与建造工作。作为国王的宫廷工匠,肖在宫廷履行公职。在其责任范围内,他需要经常与石匠们打交道,并指导他们执行工作。有一些记录记载了他与石匠或其他行业工匠的交流情况。

在1598年和1599年,肖分别写下了“肖之第一道与第二道法令”,这些法令详细阐述了他希望苏格兰各石工会所遵守的规定与要求。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工作条件,尤其是石匠们内部关系的规定。法令中的一些术语例如,成为学徒的年轻人需要在会所记录中登记,即成为入门学徒,这是近代共济会成员的第一等级。法令还规定了石工会所的运作规定,例如,只有在六位资深工匠和两位门人学徒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接纳新成员入会。

肖的法令大部分与其他非官方组织的议事程序相似,但其中一些条款暗示着法令中可能有更深层次的内涵。法令中的第一条规定要求遵守并保持先人传统,强调了石匠们的特殊性,即对先人传统的继承。肖强调成员之间需真诚相待、和睦共处,成为行业内盟誓的兄弟与同伴。这表明石匠们曾经立下盟誓,对彼此有了特殊的义务,建立了相互支援的关系网络。

学者罗伯特•库珀 (Robert L.D.Cooper)认为,肖的这些规定并非创立会所或石匠们起誓照顾彼此的仪式,因为在他成为宫廷工匠之时,这些已经存在。肖的目标似乎是将当时苏格兰石匠与其会所之间存在的宽松、非正式的联系正式化。这种正式化可能是因为他想通过加强内部组织,提高工匠们的效率和工作质量,或是出于心地善良的原因,利用自己的职权帮助比自己贫穷的人。

威廉·辛克莱

共济会的需求彰显了对政治庇护的渴望,而在这一背景下,威廉·肖地选择了威廉·辛克莱(Wiliam Sinclair),即罗斯林的领主,作为组织的守护者。苏格兰共济会的章程于1601年制定,这一历史文件将威廉·辛克莱确定为石匠们的守护神。

1601年,威廉·肖起草了跟威廉·辛克莱契约书。这也是一封写给罗斯林的威廉·辛克莱的信,由肖和其他五个石工会所(爱丁堡会所、圣安德鲁斯会所、哈丁顿会所、艾奇逊港口会所与邓弗姆林会所)的代表署名。契约书一开始即表明,石匠们一直希望辛克莱家族成为他们的庇护者,并承认由于石匠们自身的疏忽,这种联系逐渐淡化。这封信旨在重新建立双方的联系。石匠们接近辛克莱家族的原因在于石匠们非常贫穷,无法负担前往宫廷解决分歧的费用,同时司法系统对他们的要求也无法迅速回应。

但威廉·辛克莱是位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长期与新教势力作斗争。由于与某个磨坊主的女儿私通,他不得不逃到爱尔兰。实际上,并没有证据表明他对石匠们提供过任何帮助。威廉·肖之死和威廉·辛克莱给苏格兰工匠一定的打击。他们的雇主兼领袖逝世,而他们的“庇护者”也只是一个失败者。他们退而求其次,依赖肖的那些法令。但这些法令的指导却给会所带来了问题。在法令实施前,会所总是秘密召集会议,会议内容只是口头传达,没有文字记录。按照肖的要求进行书面记录就意味着会所无法继续保持原有的私密性。书面记录意味着像资金筹集、罚款缴纳、成员年度测试等事宜都必须有记录,以便传世。

1628年,石匠们决定再次为会所起草契约。这份契约是为威廉·辛克莱之子所写。函旨仍在石匠们期望辛克莱家族成为庇护者,且自认由于疏忽导致关系淡化。此函同样提议双方重新建立联系,亦证实初次尝试未获成功。第二封函中引入两项“新”主张:1.类吾先辈,吾等承认其(辛克莱家族)为庇护者,敬仰并服从之。庇护者持有由国王陛下受人景仰的祖先赋予的保护令,作为罗斯林领主的各项权利;2.此为苏格兰君主、石匠及辛克莱家族初次联系。尤为重要的是,声称辛克莱家族的权利乃由国王所赋予。然石匠们仍然仅宣称国王与辛克莱家族存在此关系。

在第二封函中,石匠们声称某位不明君主为辛克莱家族颁发保护令,并赋予超越石匠的“权利”。此文件初次提及保护令,后文称此类保护令在罗斯林城堡大火中烧毁。函中未提及君主姓名,亦未详细说明超越石匠权利的具体内容,甚至大火发生时间留白。历史学家理查德·奥古斯丁·海是辛克莱家族信息唯一重要来源,他认为罗斯林城堡大火发生于1447年,但强调宅邸教士保留了所有手稿。与其父不同,小威廉·辛克莱对石匠活动更感兴趣。他积极响应第二封圣克莱尔“契约书”,决定行使石匠所称庇护者拥有的权利。

威廉·辛克莱于1650年逝世,最终未能为第二封辛克莱“契约书”争取到官方认可。对头衔的争夺表明,其欲拥有这些模糊的所谓世袭权力,并或许真的相信其家族曾具有此权。这使得苏格兰石匠们成功地为自己构建了一段“历史”。

安松·赛亚

1716年之前,伦敦的4个酒馆成为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的聚会场所,举办高级俱乐部聚会,内容包括社交、娱乐和饮食。这些人成为现代共济会的真正创立者。于1717年6月24日的圣约翰日,这4个会所的共济会会员共同成立了第一个总会所(Grand Lodge),选出安松·塞亚为第一代总导师(Grand Master),标志着现代共济会运动的开始。

著名成员

以上来源可参考。

思想

三大明光

分规、曲尺、法典是共济会的三重伟大之光。在共济会中,分规、曲尺和法典被视为不可或缺的工具,是引导初级会员逐步成长的标杆。每位会员都需经历个人实践、理性突破三重黑暗以及重现智慧光明的三大阶段,这实际上对应于传统的“三大光明”概念。

分规和曲尺作为原始石工的绘测工具,在共济会中象征着会员自我完善和卓越追求。它们的符号演变自印度古代坦陀罗教的象征符号六芒星,是每个共济会会所必须悬挂的饰物。分规代表男性精神灵魂中的主动一面,是道德的象征,是六芒星向上的正三角;曲尺则代表女性精神灵魂中的被动一面,是真理的象征,是六芒星向下的正三角。

共济会作为一有神论组织,奉行神圣的法典。若会员是基督教徒,那么《圣经》是他们坚定的信仰;对于其他教派的信徒,没有固定的法典,原始信仰即成为共济会对其的约束。共济会尊重各种信仰,尊重每位会员的个人意愿。在共济会初期的发展阶段,人们参与建造宏伟的“所罗门神殿”是一项对挑战极限、对真理热爱的任务。这个过程体现了对自我完善、修复和再造的追求,是一种与社会同步的先进理念。

光明之神

共济会对入会申请者的宗教信仰或来自何种宗教背景并没有特殊要求。其宗教观认为各大宗教源于同一,最终都应融汇于共济会的最高信仰。共济会奉行有神论,信仰宇宙中存在唯一的至上神(不同于基督教的上帝),该神被称为宇宙伟大工程师(Great Architect of the Universe)。

这一神是光明之神,但无形无体。神的标志是一只独眼,其象征为太阳神。这个神眼有多种名称:

1. “路西法”(Lucifer,金星,启明星。在基督教中是叛逆的魔鬼之名);

2. 荷鲁斯(古埃及的太阳神);

3. “全视之眼”(All-seeing Eye);

4. 普罗望思之眼,Eye of Providence。

《大英简明百科全书》对荷鲁斯的描述如下:“荷鲁斯是古埃及的神,头似,双目代表太阳和月亮。埃及国王被看作是荷鲁斯的活化身。在第一王朝时期,荷鲁斯主要是作为塞特的对手而为人所知。然而,到西元前2350年后,人们普遍崇拜俄赛里斯,并将他视为俄赛里斯的儿子。荷鲁斯击败了杀害俄赛里斯的凶手塞特,成为整个埃及的统治者。他的左眼(代表月亮)被塞特所伤……”在18世纪的共济会文献中,经常使用这个无形无体的独眼来象征共济会信仰的神灵。

符号传递理念

共济会的理论继承了诺斯提教派的神秘主义宗教思想,同时融入了13世纪左右兴起的犹太密教卡巴拉中世纪炼金术的多种元素。共济会以比喻和象征传递理念为习惯,其教学体系中运用了大量象征符号,理解并熟悉这些符号的含义对会员的学习至关重要。这些符号往往与建筑和石工技术相关,水平仪和直角尺就是显著的例子。在非石匠成员加入后,标志的发展与炼金术以及圣殿骑士团有关。而对于石匠成员而言,共济会的职责并非在于传授建筑技艺,而是利用中世纪石匠的工程作为道德发展的隐喻

共济会的代表性标志是由字母 G、方矩和圆规组成的象征符号。方矩和圆规是石工测绘的工具,代表会员完善自身的工具。几乎每个共济会会所都饰有方矩与圆规的符号,这可能源于象征符号六芒星的演变。方矩代表六芒星中向下的等边三角形真理,而圆规代表向上的正三角形道德。它们的结合象征着阴阳的调和,以及“真理”和“道德”的“和谐”,体现了行动和节制的规范。方矩是会所导师的徽章,象征将会员引向正确的公民义务之途,代表道德规范。圆规是共济会的重要徽章,它象征着上帝对世界的计划,是宇宙的伟大工程师,鼓励所有生命创造美好。

划规、方矩和法典是会员完成个人实践、突破三重黑暗、重见理性光明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被称为“三重伟大之光”或“三大明光”。共济会的象征符号也是其礼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济会的礼仪主要在会员晋级的授予仪式上进行。在历史的演变中,各地的共济会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礼仪形式,现代英美共济会主要分为约克礼和苏格兰礼。其中,约克礼主要分布于英国苏格兰礼主要分布于北美和欧洲大陆,细节上有一些差别。另外,还有古老的玫瑰十字礼仪、法兰西礼仪、孟菲斯 - 米思兰礼仪等,各具特色。共济会的标准礼仪服装包括围裙、领饰、胸饰、护腕、黑色西装等。不同级别的服饰和装饰物图案都不同,在不同礼仪中也略有差异。

主要组织

2013年,共济会已以分支形式将其势力扩展至全球各地。例如,国际服务组织“国际狮子会”覆盖近二百个国家;全球性慈善组织“同济大学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洪兴社”,在香港回归前,其影响力甚至超过政府,主要驻扎在香港湾仔地区。

骷髅会,由美国社会精英成立的秘密组织,涉足政治、商业、高等教育和法律,每年吸纳大量大学生入会;洪门,起源于中国明末清初的民间组织,当初致力于推翻清代、恢复明朝,如今演变为黑社会组织,据说已经附属于共济会。

四海帮,台湾的黑社会组织,主要活动范围在台湾北部和大陆东南沿海;彼德伯格俱乐部,荷兰社会精英的秘密组织,势力牵涉政治和经济等领域;玫瑰十字会,德国社会精英的秘密组织;哥伦布骑士团,国际上最大的天主教慈善组织。此外,还有意大利的黑手党、斯里兰卡的猛虎组织、日本的雅库扎(包括山口组稻川会住吉会)、俄罗斯的“战斧”等。

骷髅会

骷髅会,又被称为骷髅骨、优罗嘉俱乐部、死亡骑士团,是一个由权贵阶层构成的秘密组织。在全美国,高层和最有权势的人中的大多数都是骷髅会的成员。该组织具有完全性和封闭性,掌控着美国社会的多个层面。从白宫、国会、最高法院、内阁到中央情报局,都受到骷髅会的完全控制,形成了一个网络。金融银行、联邦储备委员会,以及卡耐基、洛克菲勒、福特等人的存在,显示了骷髅会的权力和实力,可以说它是美国社会的命脉所在。

骷髅会的神秘成分加深了其入会规则的神秘性。骷髅会培养出了3位美国总统、2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及无数内阁议员。在美国的白宫、国会、内阁、最高法院和中央情报局,都可以找到骷髅会成员的身影。在美国历史上,两位骷髅会成员曾一同竞选总统,他们分别是约翰·里克和布什。约翰·里克于1965年加入骷髅会,而竞选对手布什则在1967年成为成员。尽管他们代表不同的党派和政见,但却出自同一个会所。

骷髅会具有绝对的保密性,只有成员本人知道自己属于这一组织,而外部人士则无法获取这方面的信息。骷髅会是共济会的附属组织,其经费由共济会提供。骷髅会的创始者是耶鲁大学的学生威廉·罗素(William Russell),他是一位犹太人,家族富裕显赫,是共济会家族的一员,其整个家族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威廉·罗素曾在德国留学,是德国共济会分支光明会的成员。因此,罗素用共济式的团结互助宗旨创立了骷髅会。回到美国后,他感觉到在美国找不到符合他心中理想的团体,即使是曾经令他向往和敬仰的社团,也已经失去了当初的规范性、秘密性和仪式化。因此,罗素搜罗了班上最有前途的同学,包括阿方索·塔夫脱,积极组织了美国历史上最神秘的组织——骷髅会。虽然骷髅会表面上只是一个囊括校友的组织,但却是美国历史上最有权势和神秘的政治组织。

骷髅会崇拜以死人头为膜拜的圣物,其logo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骷髅头。又因其徽标而被称为“死亡兄弟会”。他们崇拜EULOGIA女神,并将“322”定义为星相学上的象征。在公元前322年,希腊善辩家德伯斯梯尼去世,骷髅会认为雄辩女神也随之返回天堂。然而,他们坚信在1832年,雄辩女神将以其他形式再次出现在人间。他们自称为最善辩的俱乐部,并将322作为组织活动的代码。关于骷髅会的322之说,还有一种解释,即32代表的是1832年的后两位数字,而其中的2指的是光明会的第二分会。

骷髅会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其绝对的保密性。有一段记述提到,骷髅会曾经出现一名叛徒,他窃取了骷髅会中的大量资料,并以此向骷髅会勒索钱财。为了惩罚他的愚蠢行为,骷髅会成员使用一把刀子结束了他的生命。这把充满血迹的刀子后来被放在玻璃器皿中保留,成为一种提醒和警告。

骷髅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来自于美国的名门望族,主要包括布什家族、庞蒂家族、哈里曼家族、洛德家族、菲尔浦斯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塔夫脱家族、古德伊尔家族、佩恩家族和惠特尼家族。为了维持这种尊贵的血统,骷髅会鼓励家族之间进行联姻。骷髅会采用终身会籍制度,每年只吸收15名新成员。因此,尽管该组织的总人数仅约800人左右,但他们都处于高位,包括明星、专业学者、法官、政治家、商业巨头和总统等。

意大利黑手党

关于黑手党传说的言论众说纷纭,其中最具说服力且有考证依据的是:1282年3月30日复活节前夕,一名巴勒莫少女在婚礼当天遭到法国士兵的强暴,她的母亲在巴勒莫街头痛哭流涕。这引起了一些巴勒莫青年的义愤,他们开始攻击法国士兵,并高呼“消灭法国是意大利的渴求”。这些青年就是最早组成黑手党的成员,后来该组织逐渐发展壮大。

黑手党最初源于西西里岛和法国的科西嘉岛,是当地居民秘密结社的犯罪组织。随着本土迫害的升级和意大利移民的增加,黑手党的势力扩展到全球,特别是在美国变得猖。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黑手党活跃度达到巅峰,并在20世纪中期达到鼎盛时期。然而,到了70年代,联邦调查局进行了一系列调查,收集到了与黑手党相关的证据,确认他们涉及暗杀、妨碍司法公正、非法买卖等活动,最终摧毁了其主要势力。尽管在后来的时期,黑手党的势力大为削弱,但长期的影响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美国的文化发展和潮流走向。

黑手党进入美国后,其势力迅速扩大,从最初的小规模区域性OD为国家级组织。在黑手党的历史中,有五个家族,分别是布亚诺、科洛博、甘比诺、杰诺维塞和卢切斯。从最初的五大家族,如今发展到大约26个家族,其中大家族成员约有一两百人,而普通家族则约为五六十人。黑手党的每个家族通常拥有46个“军团”,稍大的家族可能多达79个。每个军团约有30名左右的“士兵”,他们随时准备执行具体任务。这些军团和士兵不是独立的组织,而是接受指挥官的领导。指挥官是由一级士兵选拔并由老板最终选择的。被选出的指挥官直接效忠于老板,传达并执行决议、命令和指示。这种一级服从一级、一级受控于一级的制度确保了组织内的高效运作。

黑手党拥有独特的秘密入会仪式,通常采用口述传统方式。入会者点燃一张绘有圣像的卡片,然后互相抛掷燃烧的碎片。成功入会的人被称为“好汉”“完人”或“荣誉的男人”,并且必须服从家族的命令以获得庇护。该组织还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通过成员胸前佩戴的星星来衡量。星星材质包括金、银、铜、铁四种,代表不同的等级。金星是最高等级,银星次之,铜星再次之,铁星是最低等级,而没有星星则表示更低的级别。普通杀手通常没有星星,只有一件标记黑手党身份的衣物。然而,这并不表示杀手的地位较低,事实上,在组织的最高层也存在杀手,他们是最有实力、最有能力的成员,佩戴的星星由天然水晶制成。这些杀手行动果断,身手敏捷,在每次行动后留下黑手印象深刻的标志。黑手党内部行动极为规范和纪律性,所有暗杀行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最终由家族首领批准。这样的制度有助于避免私人报复,以免引发家族战争。在战争爆发的情况下,家族杀手将租赁宽敞的公寓,轮流值班,随时准备与对手交火。

光明会

光明会,又称光明派或光明帮,涵盖了诸如“赫西卡派”“阿隆白郎陶斯派”“光照会”等多个分支。其中,人们广泛关注的光明会主要指德国戈尔施塔特大学法学教授亚当·维索兹于1776年创立的巴伐利亚州光照派。该组织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不秘密的秘密团体之一。

光明会的宗旨在于推翻教会和国家的一切权力,倡导恢复原始自由,其目标则是在保守、传统的国家中推动启蒙运动。然而,由于其持反天主教和反君主制的立场,遭到了教会和国王的憎恶。亚当·维索兹(Adam Weishaupt),作为光明会的奠基人,是戈尔施塔特大学的法学教授。亚当·维索兹热衷于阅读科学书籍,宣扬科学、哲学等自由思想。在与学生的讨论中,他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于是在1776年5月1日,与男爵克尼格的合作下,他创立了一个宣扬启蒙思想的组织,最初名为“完美主义修道会”,后改名为“光明会”。

光明会初期仅是由亚当·维索兹和两名学生组成的秘密学生会,旨在提供被禁止的书籍和科学知识,包括炼金术等。随后,维索兹扩大了会员规模,并按层次划分了会员。所有成员都被要求保守秘密,各层次的会员相互之间并不知晓对方的身份。光明会因其反天主教和反君主制的立场,于1784年被查禁。尽管有人认为该组织解散,实际上,它转为地下活动,行动更加隐秘。光明会的历史虽然短暂,却有着丰富的故事。许多人物如文学巨匠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哲学家海德等都是光明会的成员。这些成员的高质量,加上先进的科学理论的指导,使得光明会在神秘组织中占据坚实的地位。

有关资料表明,光明会的成立是受到共济会的启发。亚当·维索兹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共济会成员,他将共济会的符号学移植到了光明会的仪式中。此外,光明会和共济会等秘密团体相互渗透,光明会的成员也隐藏在各种神秘组织中。在光明会遭受迫害后,许多成员躲藏在共济会之中。关于光明会和共济会的传说一直存在,直到今天仍有人坚信。在威廉斯塔德会议上,许多共济会成员被牵涉其中,导致多个团体共同创立了光明会,宣扬废除基督教和国家政府。光明会被认为在共济会郇山隐修会、卡巴拉教、蔷薇十字会、锡安长老会等团体背后操纵。然而,由于成员严守保密誓言,外界对光明会的体系和运作机理一直知之甚少,使其成为阴谋论的猜疑对象。

彼德伯格俱乐部

彼德伯格(Petersburg)俱乐部,全球具有权势的组织之一。在美苏冷战初期,西方国家普遍认识到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和领导风范的组织对于塑造全球走向至关重要。这一认知得到了一些高层和政府机要部门人员的共鸣,他们认为通过这样的组织,可以避免世界大战和经济下滑所带来的新冲突,并在幕后操纵全球走势,实现对世界的统治与管理。在这一紧迫的背景下,荷兰亲王本·哈德(Bernhard)积极倡导将这一理念付诸实践。因此,他召集了来自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军事领域的精英,在荷兰举行了一次会议,共同建立了这个神秘的组织,得名于当时会议所在酒店的名字——彼德伯格。

彼德伯格俱乐部的会员选拔异常严格,每位与会者必须获得俱乐部主席的邀请,并附上会议筹划指导委员会成员、顾问小组、名誉秘书长的推荐信。这里汇聚着社会各界的高权重人士,金钱无法打通关系,唯有真正具备实力和能力的人才能得到关注。该俱乐部主要由洛克菲勒(Rockefeller)家族、罗斯柴尔德(Amschel Rothschild)家族和荷兰王室三大核心力量主导。在这三大核心的控制下,彼德伯格俱乐部形成了一个影子政府的格局。其最终目标是全球统治,建立国际新秩序,打造一个没有统治和压迫的理想社会。

对于彼德伯格俱乐部是否真实存在的质疑很多,因为这个组织有着高度的严密和隐秘。有关资料记载显示,1954年,全球最具权势的人们确实在荷兰小镇的彼德伯格酒店里聚集开会,密谋讨论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务,包括当前社会的发展动态、国际政治大事以及各国面临的经济困境等。彼德伯格俱乐部对两类人最为不欢迎,一是亚洲人和拉美人,二是记者。他们对前者的不喜欢源于长期以来的优越感,迫使他们不愿与亚洲和拉美的人为伍。而对记者的厌恶则更为单纯,因为作为一个一直以来就具有隐秘性的组织,他们自然不愿意其事务被媒体采访和曝光。

彼德伯格俱乐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控制欧洲和全球。他们倚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支持,强迫和剥削那些不服从的国家,最终将民主和自由紧握在手中,通过俱乐部掌握英美,达到最终控制全球政府的目标。然而,这些计划的具体实施确实颇具挑战性。首先,他们必须依靠法国的力量来遏制苏联的发展,尽管法国是主要力量,但必须谨慎控制,以免在消除苏联威胁后,却为法国带来难以控制的挑战。英美作为各大洲的核心力量,只需控制它们政府核心机构,就能最终掌握各国政权,实现欧洲一体化,征服全球的目标。

与许多其他组织一样,彼德伯格俱乐部内部成员来自西方国家各个领域,包括金融家、银行家、企业家、政治家,当然也包括各国总统、总理、财政部长、国务卿、传媒集团总裁、军队首脑、国际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代表。自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时代以来,历届美国总统都受到彼德伯格俱乐部的邀请,并最终成为会员。他们亲自参加会议,听取各种讨论和言论,当然,在某些方面,如果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也会积极加入讨论的阵营。女王陛下政府中也有许多彼德伯格俱乐部的成员,包括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Lynton Blair)等,甚至连平日里不喜欢公众场合的前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Pierre Elliot Trudeau)在彼德伯格俱乐部中表现活跃。

在政界方面,彼德伯格俱乐部还邀请过联邦储备银行前主席Alan Greenspan(Alan Greenspan)、希拉里·克林顿、威廉·克林顿、约翰·克里、美林达、比尔·盖茨以及理查德·珀尔等众多著名人物。在思想传播领域,彼德伯格俱乐部还邀请了能够帮助他们他们拓宽视野、开阔眼界的著名传媒界导师,如戴维·洛克菲勒。康拉德·布莱克也得到了彼德伯格俱乐部的关注,因为他在传媒领域拥有超过440家媒体出版机构。此外,埃德加·布隆夫曼、鲁伯特·默多克,以及维亚康姆公司、国际传媒集团等传媒产业领域的首席执行官也是彼德伯格俱乐部的常客。

彼德伯格俱乐部力图通过经济手段掌握世界贸易。每年的会议都是高度保密的,成员在其中秘密商讨全球战略、国际争端等重要问题。对于外界,这些讨论的内容是一片未知,这得益于俱乐部内部严格的保密制度。尽管近年来有人开始揭示有关彼德伯格俱乐部的一些秘密,包括成员构成、宏观计划、阴谋等,但其真实性仍备受争议。有一种说法认为,彼德伯格集团实际上受一个设立于纽约的欧洲委员会的掌控,该神秘组织的经理都源自欧洲委员会,而后者则归属于中央情报局。众所周知,中央情报局的非政府资助来自共济会,后者是共济会在美国的统治工具。

玫瑰十字会

18世纪,有关玫瑰十字会的最早传说中,提到了一个故事:在公元46年,耶稣的门徒约翰·马可,创立了玫瑰十字会。他亲自游说了一位亚历山大港的诺斯底主义哲人及其六位追随者,成功地使他们皈依。玫瑰十字会早期的形成就是因为这些人的皈依,他们将埃及神秘教和基督教融合,构成了最初的玫瑰十字会教义。然而,也有另一种说法,认为罗森克鲁兹并非创始人,而是后来加入的成员,他对已存在的教会进行了完善,因此成为该教会的总导师和集大成者。

玫瑰十字会是17世纪在德国创建的秘密组织,以十字架上的玫瑰花为标志。由于其高度保密性,历史上很少有详细描述,与其他组织的联系也鲜有记载。据说,玫瑰十字会的问候语是“愿玫瑰在你的十字上绽放”。该组织可能不仅与基督教和埃及神秘教有关,还可能与伊斯兰教有着复杂的联系。根据玫瑰十字会的宣言《兄弟会传说》所述,罗森克鲁兹在16岁时开始了漫长的朝圣之旅,游历埃及阿拉伯摩洛哥等地,与东方哲学家亲密接触,学习各种知识。他的旅程中,他受到阿尔比派大师的帮助,被引领到神秘的城市丹斯,结识了最早创建玫瑰十字会的四位兄弟。

玫瑰十字会成员自认为非凡,相信古代神秘力量可以传承下来,是神秘主义、科学和哲学的综合体,能够通过神秘智慧改变世界。他们认为宇宙中弥漫着神圣的力量,一旦拥有神的理念,人就可以看作是神的寄宿体,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与共济会之间存在联系,玫瑰十字会被认为是共济会灵感的源泉。18世纪盛行的共济会,许多规章和教义都是从玫瑰十字会中汲取的,有人甚至怀疑共济会只是玫瑰十字会以另一形式呈现。研究共济会历史的学者发现,共济会经历了重大调整和改变,而玫瑰十字会的说明性文献中发现了两者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有学者确认玫瑰十字会是共济会的导师,而共济会则在玫瑰十字会的影响下孕育而生。

锡安会

锡安会是在圣殿骑士团之后兴起的一个组织,由法王路易十世的儿子香槟伯爵于腓力四世疯狂压制圣殿骑士团后创建。锡安会在锡安山的圣母修道院为中心,以雨戈·帕扬为大师,建立在圣殿骑士团基础上的军事教团。然而,与历史上的郇山隐修会不同,近代的锡安会是在1956年成立的。创始人包括皮埃尔·普兰塔、安德雷·波鸿、让·德利瓦尔和阿蒙·德法日。锡安会的宗旨是会员之间的互助和互学,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郇山隐修会,又称锡安会,起初在历史上并没有明确的文字或可考证的资料。近代的郇山隐修会于1956年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尽管是对大众开放的组织,但早期资料显示其活动并没有详细的历史记录。郇山隐修会的创始人之一,皮埃尔·普兰塔,曾在其刊物中公开表达对当地政府的批评和抨击,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和调查。然而,在郇山隐修会逐渐发展壮大之后,突然宣布解散。尽管在其兴盛时期,郇山隐修会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和经济实力,但在1962年和1963年之间,该组织没落,且其创始者之一皮埃尔·普兰塔因涉嫌欺诈罪被刑事起诉。

在早期,一些著名人物据称是郇山隐修会的成员,包括列奥纳多·达·芬奇、艾萨克·牛顿爵士、克罗德·德彪西、儒勒·凡尔纳维克多·雨果等。关于锡安会和共济会的关系,有人认为锡安会是金字塔顶端的共济会组织之一。在《锡安会长老纪要》中,锡安会长老表达了与共济会相似的愿望,即掌控世界。此外,锡安会据说传播了一系列思想,包括达尔文主义马克思主义弗里德里希·尼采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以制造社会矛盾,推动建立世界政府。这些思想与共济会中的某些观点相符,因此有人认为共济会从锡安会的思想中提炼出了自己的主张。

蓝色会所

蓝色会所,即共济会会所的正式名称。Lodge这一术语既可指小屋、草屋、剧院包厢等地点或建筑,也可表示分会、会所和支部等组织。在英美社会,与共济会相关的组织通常以Lodge一词称呼其基层组织。此处,会所指的是共济会的基层组织。共济会会所由特定辖区总会所授权,由合法资格的共济会员组成,通过规范程序成立和运行,以集会为主要活动形式。会所常以蓝色为底色,并使用圆规角尺符号作为标志。

蓝色会所包含三个基本方面的含义。首先,其成员必须具备合法资格和身份。合规共济会员由合法蓝色会所授予,确保“会员一-会所”的连续性,源自18世纪英国三个源总会所的连续流是合法的。其次,蓝色会所需得到某总会所的许可、允准状或执照,通过特定程序成立,并在规范条件下连续运行。第三,蓝色会所是共济会员聚集、聚会和集会的组织单元,而非特定建筑。蓝色会所也有多种别称,如私人会所、组成性会所、象征会所、从属会所等。这些别称从不同角度强调蓝色会所的成员资格、与其他同类会所的关系、学习内容和组织层次。

蓝色会所在共济会组织系统中扮演着基础的角色,类似于现代政党的支部。由于共济会的地域性限制,特定的蓝色会所通常成为特定地区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之一。与其他机构不同,蓝色会所的建立主要面向特定地区,而非依赖于政府机构、企业、学校等。历史上,蓝色会所注重反映特定地区或区域内的一般性情况。

蓝色会所往往将本地各行业、各领域的有地位人士聚集在一起,成为本地综合性社会组织。这些会所设有专职的序列官员,这些官员以提供的职位为职业基础。为支付官员的薪水,蓝色会所需要一定规模的会员数量,确保入会费、会员年费、仪式费用和装饰品费用等足够支持日常运作。

在美国,蓝色会所的规模普遍较大,一般至少有100到200人,大型蓝色会所甚至可达1000到2000名共济会员,平均规模在500到600人左右。相比之下,英国的蓝色会所规模较小,一般为数十人,多个会所可能共用一处建筑,官员兼职情况较为普遍。蓝色会所的持续运作使其类似于特定地区或区域社会的中枢系统。由于共济会的严格记录要求,蓝色会所成为特定地区和区域情报的集散中心,通过这一方式,共济会将其网络延伸至社会的基层。

民族关联

犹太民族

早期的共济会在英国法国和荷兰等地对犹太人的态度相对较宽容,这一现象可以部分归因于这些国家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启蒙时期,当时人们开始强调宗教宽容和个体自由。英国启蒙运动的思想传播促使共济会在该国形成相对包容的氛围,法国和荷兰也受到了类似的影响。启蒙思想的传播鼓励人们超越宗教差异,将更多关注放在道德和人性的共同点上。

然而,德国的情况却较为复杂。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德国社会存在着强烈的反犹情绪,部分原因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宗教迫害和对犹太人的歧视。此外,德国的社会结构和传统观念对宗教和社会身份有着较为固守的倾向,这使得一些保守势力对于共济会接纳犹太成员持谨慎态度。政治上的变革和权力结构的稳定也影响了德国共济会对犹太人的态度。

在共济会内部,一些自由主义成员试图推动犹太人的加入,但社会保守势力和政治压力使得这些努力受到了限制。由于德国的共济会逐渐与反犹主义势力结合,这些社会压力最终导致了犹太人在共济会中的排斥。这一排斥趋势在德国普鲁士地区尤为显著,其中一些共济会甚至采取了明确排斥犹太成员的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国的反犹情绪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进一步升温,成为社会的主流。纳粹时期,共济会被禁止,犹太人和共济会成员都成为纳粹政权打压的对象。纳粹将共济会与犹太人等同起来,作为右派势力煽动反犹情绪的工具,为纳粹的反犹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这使得共济会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时期演变为一种敌对关系。

名称释义

共济会

共济会,又称石匠工会、美生会、规矩会,英文直译为自由石匠工会。中文的“共济会”一词反映了其组织性质,即倡导博爱、自由、慈善,追求提升个人精神内在美德以促进人类社会完善。共济会会员被尊称为“美生”(Mason),源自其原始含义——石匠。在组织内部,会员间以兄弟相称,强调密切联系。

Freemason(共济会成员)

“Freemason”这一术语的演变经历了至少三个不同的阶段:首阶段,表述中世纪时期特定类型的石匠。在这个时期,建筑中常使用一种被称为“Freestone”的软性石材,主要包括细粒度的石灰石和砂石,这些材料相对容易雕刻。据1375年的记录,专门加工雕刻这类石材的石匠被称为“Freestone Mason”,这一术语可能演变为“Free Mason”。

次阶段涉及独立于行会的石匠。在中世纪晚期,城镇的石匠行会逐渐壮大,可能存在独立于行会的石匠,他们有权独立承接本行业的业务;继而,第三阶段涌现了思辨性石匠(Speculative Mason)。在石匠行会中,允许不从事实际石匠工作的个体成为会员。大约在1655-1656年之间,伦敦石匠公司将这类会员称为“Free Masons”,并将其定义为思辨性、自由的,并被公认的石匠。现代共济会系统中的共济会员主要指在这第三阶段中发展出来的思辨性石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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